自薄熙来落马后,重庆昔日浩大的“打黑运动”已经“落幕”多年。当年的“打黑英雄”相继入狱、自杀,多名案件当事人中,一名女检察官幺宁未受过多波及。日前,幺宁辞职的消息,再次引起公众对这段历史的关注。
作为重庆打黑多个案件的公诉人,幺宁“下海”转战律界的消息,在大陆律师行业引发不小争议,原因在于幺宁曾经担任李庄被控"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的公诉人。除了在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李庄案的“嫖娼门”就始于幺宁之口。3月17日,《新京报》报道评论称,必须得说,法庭之上进行道德指控是严重违反法治精神的,对于公诉人而言也是不恰当的。
2007年,薄熙来主政重庆后,提出了“平安重庆”的目标。2008年,王立军就任重庆市公安局,这被视作重庆打黑的起点。其中,幺宁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重庆市打黑案件总数近一半。曾被称为重庆涉黑案件第一公诉人,时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副院长等职。
舆论认为,幺宁辞职后难在业界内谋生(图源:新浪微博@李庄)
但在王立军2012年2月出逃美国领事馆后,薄熙来下台。幺宁先是在同年6月被踢出重庆出席十八大代表名单。之后11月网曝幺宁正接受最高检的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李庄案审查起诉环节的渎职行为。
在文强案,李庄案中,公诉人幺宁的表现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她不顾法律事实,只是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玷污法律的尊严。
2013年1月25日,南方日报网曾如此评价:“因为在李庄案中以公诉人的身份说‘李庄嫖娼’,幺宁至今被绑在道德十字架上”。“现在她的压力很大。”
幺宁的一位同事说,“她有什么办法,重庆市委主要领导喜欢她。”报导转述一位接近检察系统的人士的话:“幺宁所在的检察系统,更是背负了各种骂名。”
事实上,当时的“打黑英雄”中,幺宁的境遇不算糟糕。在当年,随着"打黑运动"的终结,昔日卖力执行这一运动的警察,包括已获提拔升迁者,也被很多案件当事人控告实施了"刑讯逼供"、"非法办案"等。一些受打压的警察在内部得到平反,另一些干部则被法办。部分打黑骨干如周渝等,原来的职务得到保留,继续为警界效力。
梳理这些“英雄”们境况,2012年,王立军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项罪名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参与了重庆打黑的所有核心事件的重庆市局副局长郭维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4年4月,
45岁的渝中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周渝被发现吊死在房间内,当地警方称其为自杀,周渝曾因“打黑”获得五一劳动奖章。
另外,综合媒体报道,重庆市检察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证实,该院检察官幺宁已经辞职。目前可以确定的是,么宁还不是四川的执业律师,但是否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尚需进一步了解。
根据《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业内人士透露,检察官转行做律师,一般是先找一家律师事务所,由这家律所帮忙向律协申请实习,成为实习律师;实习一年后转正,才正式成为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