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了解,卫某主要负责指挥湘桂Ⅶ标工程施工,领导、协调和完成业主交给的任务,项目资金的拨付,具体领导指挥部下属各项目部的安全施工生产、拨款等工作。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到,卫某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期间,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包工头等人的好处费。2011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初步掌握卫某受贿30万多元的事实,随后将其带回询问,之后将其刑事拘留。
卫某交代称,2009年6月,他将李某安排到湘桂Ⅶ标指挥部下属的第叁项目部分包水泥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工程。2010年8月,他再次将其安排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广州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宁枢纽工程Ⅲ标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分包水泥搅拌桩工程。李某为感谢他的帮助,先后3次送给他好处费共37万元。
此外,卫某还交代了他收受其他包工头和公司负责人的好处费,并为对方非法谋取利益。据了解,李某分别向多名铁路项目的负责人进行行贿。
李某交代犯罪过程两天后,嫌疑人孙某投案自首,嫌疑人陈某被带回调查,其他嫌疑人逐一浮出水面,而十几名行贿人员也显现出来,总共二十余人露了馅儿。
从2012年至2013年1月24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行贿、受贿系列案,并对多名被告人的相关案件进行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卫某受贿188.775万元,其中索贿 134.7万元。去年12月19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了判决:卫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 30万元。据了解,卫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此外,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对3名行贿人员作出如下判决:李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邓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魏某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ads_url_inside]](http://pub.creaders.net/html/site_ad_images/2007050718201087.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