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矿难惊动中共最高领导人,国务院特别成立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次矿难属责任事故。翌年7月19日,温家寳主持召开国务院14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事故的调查报告,确定11名责任人应追究刑责。
根据中国政体,国务院常务会议乃中央政府最高级别的办公会议(中共中央最高层会议则为政治局常委会)。在最高层作出决定后,根据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这类案子往往是「从重从快」查处。
不过,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披露,今年11月下旬,李毅中再到黑省检查工作,并特意去了东风煤矿,竟发现原来矿难的主要责任人依然逍遥法外。对此,地方官员解释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在办案上以证据不符要求等理由互相推诿。不过,在陪同李毅中巡查的黑省省长张左己表态后,这些理由便消失了。前天,矿难中的5名责任人才被一审宣判。
类似矿难的查处久拖不决的情况,全国究竟有多少?人们看到,每当发生矿难,总是「震惊」最高层;高层批示要「严肃查处」后,地方紧跟表示要「坚决贯彻执行」,但最后结果,却往往被打了折扣甚至不了了之。中央的最高决定被顶着不办,究其根由,还是地方利益作怪。
消息称,明年可望接任第一副总理的李克强,正主导机构改革方案,试图建立起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过,如果不大刀阔斧地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起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胡温依然发号施令,但其政令最终还是难出中南海。 (香港《都市日报》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