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白人撤出美国,回到欧洲或者搬到南极,把美国还给它原来的主人。这不是纠缠历史的老账(例如屠杀印第安人等问题),而是从美国自己所标榜的正义观出发,追问“现在怎么做”的问题。
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美国(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以后就不要再就种族、独立、自治等问题,对其他国家指手画脚,信口雌黄,因为你不配。
三,其他国家或人士,也没有理由用美国做不到的标准责难中国。与其用“西藏自治”责难中国,不如“谴责”中国政府:为什么不给每个中国人发一架飞机,一艘游艇,一栋别墅——同样是“可欲”的,同样是做不到的。
四,尤其那个希拉里:你既然这么关心“保护少数族群的文化和宗教”,如果不仅仅是作秀的话,你为什么不带头搬到南极去,却还要赖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上“竞选总统”?
五,有人说美国的现状是民主决定的,合符程序正义。在这里,所谓程序正义,就象体育竞赛一样,规则再完备,结果不还是“力强者胜”而已?这种程序正义,其实就是“成王败寇”的逻辑。如果真讲程序,应该在白人进入美洲之前,请当地土著表决:愿不愿意将自己的大部分土地让给白人居住?现在白人已经占据全美国了,把原主人赶到少数“保留地”去了,白人已占据当地人口的大多数,这时候再来讲程序,不过是涂脂抹粉而已。照此逻辑,汉人也应该大举进入西藏,成为绝大多数,然后再“恩赐”西藏以程序正义。
六,由此可见,美国经常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做人不能象美国这样无耻。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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