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曾玉英,为替台商丈夫出气,竟花费1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两度买凶赴大陆“教训”大陆员工刘科,第一次将人打到头破血流还不满意,第二次又雇人泼硫酸毁其容。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北检侦办。
台北《中国时报》5日报道,起诉书指出,曾玉英的丈夫在大陆开设公司,常因公司事务与大陆员工刘科起口角,曾因此对刘极为不满。
曾玉英2008年3月间,自称是“张姓女子”,打电话给一统征信社经理邱志伟,称愿意支付五六十万元,委托其派人到大陆“教训”刘,要求要把刘打成重残或毁容,方能消她心头之恨。
征信社主管沈锦新随后指示调查员陈成柏赴珠海调查刘的相关信息,并联系大陆人“阿明”对刘下手。
2008年3月19日深夜,阿明与两名同伙持棍棒痛殴刘至头破血流。曾玉英得知刘伤势不算重伤,又于同年6月再花费五六十万元,教唆沈、邱再派人赴大陆对刘泼硫酸。
同年6月底,陈成柏与沈、邱的友人范嘉麟赴大陆会合。7月14日上午,陈成柏、范嘉麟范尾随刘科到某医院停车场,刘一下车,范嘉麟范就将整瓶硫酸朝刘脸上倒去。刘科除身体多处受伤,也遭毁容重伤害。事后陈成柏、范嘉麟两人开车逃逸,当天搭机逃回台湾,沈锦新交付18万元酬谢范嘉麟。
去年间,沈锦新、范嘉麟前往大陆,被大陆警方逮捕到案。刑事局则将人在台湾的邱志伟、曾玉英、陈成柏移送北检侦办、邱、陈两人一度被羁押。据了解,曾玉英对教唆征信社到大陆泼硫酸一事,全盘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