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一名人妻才结婚14天就带小王回家,穿薄纱与全裸小王共处一室,丈夫返家发现愤而提告,两天后将在房内蒐集的卫生纸、衣物等证物交给警方,卫生纸虽验出人妻和小王的DNA,但人妻辩称拿卫生纸擦拭下体后,又被小王拿去自慰。因抓姦时没有警方在场,且两天才交出证物,法官认定蒐证有瑕疵,无法证明通姦,日前判决人妻无罪。
苹果日报报导,检警调查,黄姓人妻(30多岁)前年4月底与丈夫结婚,隔月9日某晚,黄女趁丈夫外出工作时,带钟姓小王(30多岁)回到台东市中兴路住处。
据报导,黄女的丈夫隔天凌晨约2时返家,赫然见到黄女穿著薄纱,与全裸钟男躺在床上,气得上警局控告黄女通姦,两天后将事发当时在房内蒐集的卫生纸、衣物、拖鞋等证物送交警方。
报导指出,黄女否认与钟男发生性关系,她供称,钟男当时有要求,但她因身体不适,仅拿卫生纸擦拭下体给钟男看,并拿一本A书给钟男自慰,自己则离开去车上喝酒,之后才返回房内休息。事发后黄女已与丈夫离婚。
台东地院去年11月审理,认定黄女与钟男共处一室,且房内卫生纸送刑事局鑑定后,发现纸上沾有两人的DNA,认定黄女的通姦罪成立。但钟男获不起诉处分,黄女不服上诉。
报导指出,花莲高分院认为,黄女的丈夫虽有到警局报案,但抓姦时警员不在场,且两天后才将证物送交警方,蒐证有瑕疵;另外,证物卫生纸上虽有黄女与钟男的DNA,但沾染过程无法研判,因此无法证明两人通姦,上月底判黄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