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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判死刑 “兴许仍有周转余地”

www.creaders.net | 2014-08-22 15:08:45  德国之声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本周二,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36岁的菲利浦(Philipp B.)被指控于2010年在厦门街头用刀斧杀死了他的前女友和情敌。这是1949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起德国人被判处死刑。德语媒体对此持续关注。《明镜周刊》在线版就此写道:

  "菲利浦可以上诉,但目前还不清楚他要对死刑判决作出怎样的反应。他的律师说,被告人现在非常消极。"

  "这起案件本身,应该说没有什么疑点:菲利浦在大街上杀死了前女友以及后者的现男友。现场有很多目击证人,庭审时菲利浦也对他的行为表示了后悔。"

  《明镜》引述中国刑法学专家皮艺军的话称,外国人在中国因贩毒以外的罪名被判死刑,这还是第一次。文章指出,"以往毒贩不论是何种国籍,一旦被判死刑,通常会在几个月内迅速执行。因此按照以往经验,这次死刑判决很有可能也会被执行。文章继续引用皮艺军的观点称:即便上诉到高级别的司法机关,此案也不太会改判。"

  但是文章到此忽然话锋一转,指出此案如果通过外交斡旋,兴许仍有周转余地。"德国外交部已经表态将尽全力阻止此次死刑被执行。文章写道,两年多来,外交层面上德国一直在努力关注此案。法学专家皮艺军也指出,政治以及外交上的压力兴许对此会有帮助。"《明镜》引述皮艺军称,此案受害者并非中国人,因此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会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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