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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事证明朗 只剩扁家“最后陈述”

www.creaders.net | 2008-11-11 15:07:13  联合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特侦组侦办扁家弊案近半年,第一个收押的被告陈镇慧羁押期限剩不到半个月;特侦组选择此时对陈水扁声请羁押,显示事证已明朗,只剩扁家人的「最后陈述」,结案之日不远。

早在高检署前查黑中心起诉扁国务机要费案时,就已将阿扁行为「潜在性被告」(意指因阿扁是在位总统,依法暂不能起诉);因此在五二○阿扁卸任后,对于这个已实质被检察官认定贪污的被告阿扁,是否迳行起诉或羁押,外界议论纷纷。

然而,特侦组却对阿扁使出「磨功」,初始,未声押任何人,后来以「共同侵占」国务费名义陆续收押陈镇慧、林德训、马永成等人,特侦组也都说钱并没有流到他们三人的口袋,因而形成过手钱的有事、吃钱的反而没事的奇怪现象。连罗文嘉也替马永成喊冤,质疑为何不找用钱的、只找听命行事的人?

这一切外界的质疑,其实都言之成理,批评有据,特侦组也都看在眼里。只是,特侦组坚持不让外界的议论打乱他们既定的侦查步骤;毕竟声押陈水扁,不论是司法或政治、国内或国外,都是天大的事,声押证据与理由都得接受最高标准视图。

在昨天之前,因陈水扁而遭收押的成员已达九人,其实收押这九个「外围」,就是为收押陈水扁这个「主子」打基础;拿这九个人的「事迹」跟阿扁摊牌,来个一翻两瞪眼。

而在声押阿扁的步骤上,阿扁不能是「最后一个」,因为特侦组是以串证的理由声押他,必须留着他的串证对象在外头,才有理由将阿扁押进看守所。依案情看,特侦组认为阿扁可能串证的对象就是太太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夫妇。换个角度看,阿扁其实是因为了「保住」家人的自由之身而被声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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