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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小水电全叫停 环保人士哭20分钟

www.creaders.net | 2015-12-22 19:34:07  观察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界面新闻20日报道,一条通过私人渠道传递的“怒江小水电停止开发”的短信,让怒江水电项目重新回到争议的中心。从2003年怒江水电规划第一次提出,到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批示“慎重研究”而搁浅十年。期间,怒江水电前期工程还在曲折中进行。环保组织和国家战略的博弈,乃至近年日益增大的减排压力,都让怒江水电建设进程进退维谷。

  怒江第一湾。摄影:谢玉娟

  一条央视记者的短信

  12月16日傍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志愿者”召集人汪永晨收到了一条央视记者朋友的短信:

  “同志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云南省委省政府昨天决定,怒江州25度坡耕地应退尽退,扩大国家公园保护区面积,坚决不开发怒江小水电工程,并上报国务院,停止怒江大型水电工程!”

  此时,汪永晨正带领十几位专家学者、环保人士和媒体记者正在西南几省进行考察,这是她所策划的“江河十年行”活动的一部分,这个活动到今年正好是第十年了。

  她收到上述短信时,正在前往餐馆吃饭的路上。看到这条消息后,她稍微顿了一下,随即呜咽起来,然后嚎啕大哭。她足足哭了有20分钟。

  汪永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志愿者”召集人。

  “我12年来了怒江16次,其中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哭罢,汪永晨说,“真的是为怒江庆幸,觉得怒江有救了。”

  怒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喜马拉雅山脉的怒江是亚洲最天然的水道之一,在流向安达曼海的途中,长达2736公里的河水一路狂泻而下,甚为壮观。这一天然水道因为中下游干流河段落差集中,水量大,淹没损失小,交通方便,施工条件好,地质条件良好,也被列入中国重要的水电基地之一。

  过去10来年,由于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水电开发之间存在严重争议,怒江水电开发一直被搁置。怒江也被认为是中国乃至全球水电开发与环保博弈的典型案例。

  但事情可能并不像上述消息看起来那么令人乐观。

  根据云南日报报道,12月6日,云南省省委书记李纪恒确实在怒江州的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上明确提出,怒江州要确保25度以上的陡坡地全部退耕还林,并停止小水电、小矿山开发开采。

  但关于云南省大型水电的建设情况,官方尚未有正式表态。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建新告诉界面记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说,“现在要发展清洁能源,水电怎么能停呢?不但不能停,还要大力加强发展。”成立于2003年的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怒江流域的水电开发工作。

  但汪永晨依然倾向于相信央视的记者不会骗人。“我也觉得云南省政府没有胆识敢停怒江水坝,他们一定是得到了上面的信息想抢个头功。”汪永晨说。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原总程师范晓告诉界面新闻记者,2012年他在泰国参加一个跟怒江相关的会议时也曾听到过“云南省决定不修大坝”这样的说法。结果无论如何,他认为最近几年来云南省并没有积极主动去推动怒江水电开发。

  水利水电专家刘树坤认为,如果事实确证,那么目前仍只是云南省的意见,需要上报国务院后批准。因为怒江水电开发已经国务院审批列入能源发展规划,并不是一句话就可以撤销的事情。

  “我觉得现在还不能太乐观,因为那毕竟是一大块肥肉啊。”刘树坤说。

  大水电争议

  时光倒回到2003年,当年8月,国家发改委主持评审通过了由云南省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该报告规划以松塔和马吉为龙头水库,丙中洛、鹿马登、福贡、碧江、亚碧罗、泸水、六库、石头寨、赛格、岩桑树和光坡等梯级组成“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

  上述规划方案一出便遭到了强烈反对。原国家环保总局的代表不予签字。他们指出,怒江是当时除雅鲁藏布江外唯一相对完整的生态江河,建议将其作为与原生环境的对照点和参照系予以保留,不予开发。

  2003年9月,汪永晨同十多位专家记者一道,在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的论证会上对怒江建坝提出抗议。此后她们又进行了诸多努力,不断呼吁保护怒江。

  2004年2月,汪永晨带领20多位专家学者、环保志愿者以及记者前往怒江进行为期9天的考察。在路上,她听说了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发改委上报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

  至此,保卫怒江的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个故事也被认为是中国民间机构影响公共事件中政府决策的典型案例。

  随后几年,围绕怒江水电开发,环境、生态、移民、民族文化、社会等影响因素一直是关键词,且争论的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陷入焦灼。

  直至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于1月23日正式公布,详细列出了五十几个在2015年前重点开工建设的水电项目。其中,怒江松塔水电基地被列入重点开工建设项目,而怒江干流六库、马吉、亚碧罗、赛格等项目则被列入有序启动项目中。

  这意味着自2003年《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发布至今,争论近10年的怒江水电开发工程,正式由规划进入实际开发阶段。此举被舆论认为,是在经历了“十一五”期间环评和移民导致的水电发展低潮之后,中国水电建设重新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十二五期间怒江水电开发规划

  小水电停工值得高兴吗?

  从上文不难看出,尽管大水电叫停与否难下定论。但央视记者关于小水电停工的消息与云南省省委书记的会议记录有所吻合。在中国,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被成为小水电站。在减排压力和承诺改善能源结构的大背景下,包括怒江在内的西南诸河仍被外界认为是中国是实现减排目标的关键途径之一。

  小水电被叫停,值得高兴吗?

  《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第39期刊发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的文章,认为《减排重压下,“灭掉”小水电是愚蠢行为》。文中指出,与风能和太阳能的高成本相比,中国的小水电开发利用,是全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不论在减贫还是减碳方面,中国的表现都十分突出。

  文中称,小水电既有历史贡献更有现实担当。上个世纪后期,中国每年的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为中国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至今,小水电在中国农村的经济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减碳方面,小水电的作用更是巨大。众所周知,中国的风能发电量已经是全球第一,但是,中国小水电的减碳作用(按2014年的发电量)几乎要比风能高出50%,可见中国的小水电对减排的贡献是全球第一。

  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看,小水电绝对都是比风能和太阳能优越得多的可再生能源。

  文中针对目前对发展小水电存在的三大误解,进行了详解。

  其中之一一是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小水电的误解。一般人都认为自然保护区内能不能建设小水电是有法律规定的。不错,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2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如果在无人居住的自然保护区,当然没有建小水电的必要。但在有人群生存的地方,他们有用电的需求,开发利用当地的小水电资源,其生态影响肯定比建一个火电站甚至拉一条输电线进去要好得多。而让自然保护区生火吃饭、砍伐林木,这样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破坏只会更大。

  有人说小水电截断了河流,破坏生态环境。但在不少城市,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都需要在河流上建设一些截断河流的橡胶坝。既然橡胶坝截断河流被认为有利于生态环境,那么小水电截断了河流,怎么就变成了生态环境破坏?

  还有很多批评小水电引水式的开发造成河流的某一河段减水,甚至脱水的。不可否认,引水式的开发确实可能会带来这种某一河段减水、脱水的问题,应该尽量地避免、弥补。然而,事实上很多河流产生减水、脱水的根源,是水资源的短缺。由于水资源的分布不均(随着人口的增长,水资源有的短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自然界中的河流也经常存在着某些河段减水、脱水的问题。事实上,小水电自己从来也不消耗水。本来是水资源不足的矛盾,不该被归因于小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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