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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专访:“我为赖昌星案作证”

www.creaders.net | 2002-06-27 12:00:08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在赖昌星案长达近一年的审理过程中,多名中外法律工作者和社会活动人士出庭作证,他们从侧面见证了该案的审理过程。日前,《南方周末》记者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加拿大政府专家证人之一、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


据杨教授介绍,这次官司是加国政府(以移民部部长的各义)与赖昌星在打。双方都组织了强有力的律师团,加国政府请了4名律师,赖昌星请了两名律师,其中梅塔斯是加拿大最著名的难民律师。在律师之外,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双方都请来了多名证人。加拿大政府请了3名专家证人,分别是美国纽约城市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专家科恩(Cohen)教授,原加拿大驻华使馆政务参赞伯登(Burton),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多名事实证人包括3名“4.20”专案组成(两名检察官,一名海关侦查人员)。国内几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因为参与了远华史的辩护也出庭做事实证人。赖冒星也请了几名证人,其中有一位Feininam教授,他是科恩教授的学生。

审理过程几乎就是作证聆讯的过程,赖昌星和妻子曾明挪作证就花了几十天。其他每个证人作证都花几天时间。据杨诚教授称,他作证时间是在去年10用中旬,前后3天,每天都是早上9点开始,下午四五点钟结束,其间不停地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的反复盘问。而裁判机构加拿大难民法庭的两名难民官则只起一个主持人作用,不发表任何意见。

双方质证的核心问题,并非赖昌星涉嫌犯罪的事实或者加拿大的法律,居然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赖昌星被引渡回国是否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如果公正,则赖就可以被引渡,就不能成为难民;如果不公正,则赖不能被引渡,可以在加国当难民。

据杨诚教授称,他主要就几个问题作证:

1、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以至整套中国司法制度,从侦查、起诉、审判到监禁服刑的整个程序,是否足够公正。

2、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状况的看法。

3、中国司法人员的素质。

杨诚教授指出,“死刑只是其中一个问题,中国的整套司法制度都在这里过了一次堂。”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几乎每个条文都被搬出来辩论。“我的看法是,中国改革后的司法制度与日际公约标准的距离是大大缩小了。” 这也是杨诚教授在作证过程中的主要观点。

赖昌星所请证人也作了陈述。“但他们的证词有的不可信,道听途说的东西太多。对方律师不错,但他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他拿了很多问题来盘问我,包括美国国务院出的中国人权报告白皮书。我说这没用的。我在中国国内呆了7年,接触中国司法人员几千名,监狱也去了好多家,应该说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不像国外听说的那么差。”杨诚教授说。

“最后,显然是政府方面的观点比较具有说服力,难民法庭采信的也比较多。”

难民法庭最后下达的判决书长达近300页,可以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了一个总的评价:它认为中国司法制度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改进;中国国法制度不至于造成赖昌星案件不公正的审判。

尽管长期从事中加法律比较研究,杨诚教授仍惊讶于审判程序之复杂和漫长。“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难民审判,耗资和耗时在加拿大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他说。在审判开始之前,加拿大政府为了办这个案,多次派律师到中国取证,“材料堆了一房间”。而在审判过程中,“所育证据都要在法庭出示并经受盘问,这个制度是很公正的,但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也很厉害”。

“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很有必要,如果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大大,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必将处于被动的地位,即使人家政府愿意和我们合作,人家司法是独立的,司法方面可能也会不同意。”
《南方周末》独家专访:“我为赖昌星案作证”

2002-06-27 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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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在赖昌星案长达近一年的审理过程中,多名中外法律工作者和社会活动人士出庭作证,他们从侧面见证了该案的审理过程。日前,《南方周末》记者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加拿大政府专家证人之一、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

据杨教授介绍,这次官司是加国政府(以移民部部长的各义)与赖昌星在打。双方都组织了强有力的律师团,加国政府请了4名律师,赖昌星请了两名律师,其中梅塔斯是加拿大最著名的难民律师。在律师之外,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双方都请来了多名证人。加拿大政府请了3名专家证人,分别是美国纽约城市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专家科恩(Cohen)教授,原加拿大驻华使馆政务参赞伯登(Burton),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多名事实证人包括3名“4.20”专案组成(两名检察官,一名海关侦查人员)。国内几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因为参与了远华史的辩护也出庭做事实证人。赖冒星也请了几名证人,其中有一位Feininam教授,他是科恩教授的学生。

审理过程几乎就是作证聆讯的过程,赖昌星和妻子曾明挪作证就花了几十天。其他每个证人作证都花几天时间。据杨诚教授称,他作证时间是在去年10用中旬,前后3天,每天都是早上9点开始,下午四五点钟结束,其间不停地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的反复盘问。而裁判机构加拿大难民法庭的两名难民官则只起一个主持人作用,不发表任何意见。

双方质证的核心问题,并非赖昌星涉嫌犯罪的事实或者加拿大的法律,居然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赖昌星被引渡回国是否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如果公正,则赖就可以被引渡,就不能成为难民;如果不公正,则赖不能被引渡,可以在加国当难民。

据杨诚教授称,他主要就几个问题作证:

1、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以至整套中国司法制度,从侦查、起诉、审判到监禁服刑的整个程序,是否足够公正。

2、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状况的看法。

3、中国司法人员的素质。

杨诚教授指出,“死刑只是其中一个问题,中国的整套司法制度都在这里过了一次堂。”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几乎每个条文都被搬出来辩论。“我的看法是,中国改革后的司法制度与日际公约标准的距离是大大缩小了。” 这也是杨诚教授在作证过程中的主要观点。

赖昌星所请证人也作了陈述。“但他们的证词有的不可信,道听途说的东西太多。对方律师不错,但他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他拿了很多问题来盘问我,包括美国国务院出的中国人权报告白皮书。我说这没用的。我在中国国内呆了7年,接触中国司法人员几千名,监狱也去了好多家,应该说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不像国外听说的那么差。”杨诚教授说。

“最后,显然是政府方面的观点比较具有说服力,难民法庭采信的也比较多。”

难民法庭最后下达的判决书长达近300页,可以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了一个总的评价:它认为中国司法制度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改进;中国国法制度不至于造成赖昌星案件不公正的审判。

尽管长期从事中加法律比较研究,杨诚教授仍惊讶于审判程序之复杂和漫长。“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难民审判,耗资和耗时在加拿大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他说。在审判开始之前,加拿大政府为了办这个案,多次派律师到中国取证,“材料堆了一房间”。而在审判过程中,“所育证据都要在法庭出示并经受盘问,这个制度是很公正的,但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也很厉害”。


“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很有必要,如果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大大,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必将处于被动的地位,即使人家政府愿意和我们合作,人家司法是独立的,司法方面可能也会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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