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记者旁听“人大”讨论
【万维读者网】按照中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掌握国家的立法、监督、任免以及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权力。理论上,全国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力,远远高于一般代议制民主制度中的议会。但是,实际上中国人大常常被讥讽为橡皮图章,无论是中国老百姓还是国际观察人士一般都认为,人大的实际功能距离中国宪法的定义相去甚远。美国之音报道,记者未可星期三旁听了一次人大代表审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查院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的讨论会。
*代表语气恭敬气氛融洽*
在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全体会议上,代表们纷纷赞扬两院的报告,语气恭敬, 气氛融洽。代表们拿出准备好的发言稿,报告本小组会讨论两院报告的结论。一些代表还复述报告中的段落,赞扬其客观真实性。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和最高检查院的副检查长,列席了这次讨论,他们分别坐在领导席的两侧。不过,每个代表在恭维两院工作成绩之后,往往非常客气地提出一些补充和建议。在这些补充和建议里,人们可以管窥蠡测地了解到中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些弊端。前省人大副主任王骏提出司法机关超期限关押的问题。王骏说:“有的在那里关押了三年五年,甚至个别的还要长。既没有判,也不放人。这个问题要进一步解决好。超期限的问题要好好解决。”
*提出批评流于形式*
律师出身的代表陈紫芸对于法院二审制度有时流于形式提出批评。陈紫芸说:“取消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的请示制度。目前,有些法院在处理疑难案件的时候,或者有的法院为了降低二审的改判率,承办法官拿着整个案卷,到上级法院听取意见。这种情况导致二审流于形式。一审一经判决等于上级法院的意见,二审一经变得毫无意义。”
一位深圳地方法院的法官抱怨说,法院人力严重不足。法官抱怨说:“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审判人物的繁重和人力不足的矛盾十分尖锐。拿我们深圳来讲,国务五年,每一年处理的案件的上升幅度是百分之二十一点八,去年达到了八万六千宗。但是法院干警这些年的平均增加不到百分之五。干警办案任务年年增加,去年我们最多的一个法官办了702宗。”这位法官说,既使这样,法院还被要求提高办案效率。他提醒大家,美国一个法官每年办案110宗就被认为是高效率。
*直接批评几乎没有*
对于两院报告直接提出批评的几乎没有,唯一的例外是另外一位女律师,身为全国律师协会副主席的陈舒代表。她提出的批评几乎都是针对司法的独立性不够。她非常具体地对于最高检查院的报告没有将司法工作和党务加以区分提出批评。陈舒说:“这个检查院报告的第三页第二段的标题,里面讲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我自己觉得这个说法不太准确。按照宪法和检查院组织法德规定,人民检查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和纪委是有很大区别的。它所监督的不光是党员,是全体的公民,保护的也是全体的公民。在我们已经加入WTO以后,在最高人们检查院的法律层面的报告中,加入党风和廉政建设这种重点,我觉得不太合适。”
*三千代表没有讨论发言机会*
在广东省的会议上,代表们按照事先规定的顺序发言,没有讨论,也没有辩论或争议。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两院的官员坐在首席。代表们在发言的时候,多以“尊敬的领导...”这种汇报工作的方式开始。
和西方国家的议会不同,中国全国人大的将近三千名代表没有一起讨论发言的机会。代表们按照行政区划分别讨论,言论经过挑选汇编成简报彼此分享。广东省的162名人大代表在六天以后,将和其它两千多名代表一起,表决通过两院对于五年来中国司法工作的评价。从当天的代表发言看来, 报告得到压倒多数的通过大概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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