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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妓案酒吧东主被重罚

www.creaders.net | 2004-02-18 10:16:0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江苏省一家同性恋酒吧的男东主,因为组织卖淫的罪名被判监禁八年。他的代表律师表示,这次判刑显示当局把同性卖淫看作严重罪行。

据《上海晨报》报道,33岁的李宁,为他在南京市的酒吧张贴广告招聘男妓,并向他们收取200元人民币(24美元)的佣金。 对于李宁的辩护律师指中国在有关同性在金钱和性的交易上,法律有不清晰的地方,南京法院周二(17日)在判决时驳斥说,有关的法律适用于女人也适用于男人。

报章引述李宁的辩护律师说,中国法院的判决显示把同性卖淫,不单单看成伤风败俗这么简单,而把它看成较严重的罪行。

李宁的律师说,这将会收阻吓的作用。 在中国,如果女性卖淫,一般都会被送往劳教;如果老鸨强迫别人卖淫,最高刑罚可被判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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