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履新一年新特点
【万维读者网】最新一期《?t望》周刊载文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新的一年里所付出的努力,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积极务实、立法为民的深刻印记。
文章指出,2003年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进程挥洒下浓墨重彩的一年。为提高立法质量,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有三个亮点。首先是正确处理规范公权和保护私权的关系,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第二是处理好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变动性之间的关系。第三个亮点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立法法规定的审次制度,保证各方面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在2003年通过的9件法律中,有3件经过四审,6件经过了三审。
文章也指出,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法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讲实效”,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引人注目的特点。文章还列举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向国务院提出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反映在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等等。
文章注意到,2003年3月15日经选举产生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年轻了”和“增加了许多新面孔”。有24位50岁以下“年轻人”走进了常委会,一批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的相对年轻的专家学者型干部成为年轻的专职委员。
一位从事人大工作几十年的常委会负责同志指出,这些同志作了大量的工作,不仅自己从多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且也给全国人大机关增添了新的活力。为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已经赋予了他们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好立法、监督职责,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先后举办了5次法制讲座。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主讲的《我国的立法体制、法律体系和立法原则》,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讲的《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再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沈四宝讲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问题》,每一次法制讲座,都是针对将要审议的法律草案,使得常委会组成人员获益良多,对法律草案审议质量的提高也功不可没。
0
全部评论 |
|
|
实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