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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宪 保护人权会有改善?

www.creaders.net | 2004-03-03 12:12:2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即将召开的中国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预料将通过中共中央建议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并保护人权”。路透社3月3日发自北京的报导指出,这是中国宪法首次规定保护人权,是一个进步,但此举看来不会打开控制言论自由的“闸门”。


中国着名异议人士刘晓波说,中国的人权概念仍非常模糊。最根本的问题是,国家尊重并保护人权的规定同宪法保护的中共一党专政体制相冲突。

尽管如此,一些分析家认为,中共中央决定修宪保护人权,显示胡锦涛、温家宝新政府认识到中国必须以某种形势回应人们对人权的关心。

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官员贝克林(Nicolas Becquelin)3日在香港表示,“这是中国已经接受,或者说正被吸引着来接受,人权的概念和语言的一个重要信号。这对所有从事中国人权保护工作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激励。”

问题是,有关规定措辞模糊,没有具体指明受保护的权利,难以发挥作用,而且中国政府将其写入宪法的动机也不清楚。一名西方外交官说,中国保护人权的规定“具有积极意义”,但“这是真的改革吗?或者仅是承认他们需要做更好的公关工作?”

根据中国的说法,基本人权意味着13亿中国人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言论、集会等个人权利则居于次要地位。这同西方的人权观差别很大。

中国的人权问题已成为其对外关系中一个棘手的老问题,经常遭到美国、欧洲的批评。另外,随着中国民间维护权利运动的发展,国民要求更多个人权利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中国政法大学的藤彪(译音)表示,保护人权的规定是政府“在国内外压力下做出的反应,如果仅写在纸上,不会对老百姓有巨大影响,最紧迫的事情是改革司法体系”。中国宪法已经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人民享有言论集会权利的规定,但这些权利的行使都受到限制。 (多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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