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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祈: 中国上访人员的自杀权

www.creaders.net | 2004-04-06 13:59:17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网读者胡祈来稿:



中国上访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事情时有发生,华人互联网上也有自杀权的讨论,身为精神科医生的笔者,也想谈一点感想。

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对每个人来说,可能都不一样,但人自己不能消灭自己,也就是说人没有自杀权,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不管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下,继续自己的生命是每个人的使命。

正常人不会自杀,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能自杀,其中常见的自杀原因是心理精神疾病,中国上访人员绝大多数心理不平衡和不健康,比较容易失去理智,发生自杀自伤自残行为,完全难以避免,但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上访人员没有自杀权,上访人员的自杀行为是精神心理疾病导致的丧失理智,解决方法是治疗上访人员的精神心理疾病。

社会政府国家对个人生命有不可推卸的保护责任,特别对患有精神心理疾病而自杀自伤自残的上访人员,中国政府一定要有明确的法律,禁止个人自杀自伤自残行为,对由于心理精神疾病失去理智造成的自杀行为,法律要强制精神心理病人治疗,社会政府国家的最重要职责是保护自杀病人的安全。

精神心理病人丧失理智而导致的自杀自伤自残行为,说明了这类病人已经没有行使正当法律权利的能力,社会国家政府明确立法暂时剥夺此类病人的法律权利,强迫病人治疗,隔离保护病人不自杀自伤自残,直到病人病情稳定,不再有自杀自伤自残的危险,再恢复病人的正当法律权利。

上访人员患有精神心理疾病,丧失理智而导致的自杀自伤自残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政府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首先要积极救治上访人员的生命,再及时强行治疗上访人员的精神心理疾病,等上访人员病情稳定之后,才能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在量刑与惩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精神心理病人散失法律能力的事实。

既然中国上访人员可能是心理精神疾病的高危人群,政府要以人道的立场,严格执行保护救治人的生命的法律,一定要派合格的精神心理医生仔细筛选有自杀自伤自残危险的上访人员,及时强制隔离治疗,对已经发生的自杀自残自伤的上访人员,一律隔离保护治疗。

在筛选保护隔离治疗精神心理病人的过程中,政府不可以滥用职权,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生自杀自伤自残的可能或事实,才能强制上访人员就医,对违法而有明显心理精神行为异常的上访人员,应该及时送医,而不是抓起来关监狱。

人是没有自杀自伤自残的权力,政府社会国家有义不容辞保护人生命的权力和义务,对丧失理智而自杀自伤自残的精神心理病人,一定要及时保护救治,救命要紧,法律惩罚最后考虑,这才符合人道的立场。

中国政府对上访人员的行为似乎不太人道,是彻底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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