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不允许女公务员“性感”
【万维读者网】中国华东地区日益繁华,女公务员衣着也越来越新潮大胆,为此,浙江省档案局颁布《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不允许女公务员在上班时穿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
《东方早报》前天报道,有关规范把“服饰美”摆在第一条,要求女公务员的“办公服装应合乎身份,庄重得体、朴素大方,忌过于前卫招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自身修养与素质”。
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及正式场合,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带饰物以少为好。
《规范》还在语言、交往、行为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要求,如“工作或日常交谈中应自觉使用文雅词,回避不雅之词,更不能讲黑话、黄话、怪话”;接待来宾、听电话、要求他人帮助时应使用“请”、“谢谢”等专用语;与外界人士交往时不忘维护政府形象与个人形象,注意举止等。
另据报道,广州市开发区今年6月也曾出台《广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上班不能穿九分裤和时尚拖鞋,公务员穿着执法制服时不能佩戴首饰,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金额从50元到300元(人民币,约10至62新元)不等,一年内违规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北京也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规定办公室工作穿着要整齐、稳重、大方。工作人员上班时不能穿短裤、运动服,在办公室不得着超短裙。宴会、记者招待会时的着装应讲究。男性可穿颜色深一点的西装,加上白色的衬衣和领带。女性可穿套裙或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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