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被炸 广东清远32矿主赴京请愿
【万维读者网】据文汇报报道,当地时间23日下午,记者了解到,在这次兴宁矿难受波及的清远连州32家煤矿主组织部分矿主赶赴北京,去为自己投资数千万元而化为乌有的煤矿请愿,在出发前他们告诉记者,要将矿主们的心声带到全国人大,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弥补他们因此遭受到的经济重创。
称「三证一照」齐全 「我们32家煤矿企业是完全合法,并依法经营的煤矿企业。」据煤炭老板们向记者介绍,该32个煤矿企业在1999-2001年是经过国务院「关井压产」政策后保留的,「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关井压产」期间,广东省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改由省有关部门颁发,所以将原来由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证照收回,由省有关部门再换发。2002年7处国土资源厅换发了32个煤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9个月,至2003年4月止。
后省国土资源厅发文延期到2003年底止。 2004年止至现在,省国土资源泉厅对煤矿企业重新进行资源核实评估和资源有偿出让价评估,并已预收价款每矿3万元至40万元不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换发新采矿许可证止。国土资源部门已签字、盖章。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向煤矿企业征收煤炭资源补偿费。而且上述煤矿的安全评价达到了B类以上的标准,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工商行政管理每年都向煤矿收取工商行政管理费。一些矿主认为,即使我们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要我不开采就不违法。政府炸掉合法矿井,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财产。
被炸煤矿是市政府引资
被炸掉的连州市大冲煤矿是市政府引进外地资金开办的煤矿。据九陂的煤矿老板向记者透露,该煤矿是浙江老板以外资方式投入的。记者在一些材料中看到,大冲煤矿于1998年8月20日,清远市计划委会员以清市计工字(1998)60号文批覆立项,批覆生产规模为1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经营期长30年。从1998年8月开工至现在止共投入资金2800万元。 「8年前,煤矿在开工时,市里的领导参加开工典礼。而8年后市领导却带领人炸了煤矿。」大冲煤矿矿主李先生说,2000多万元财产就此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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