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中国瞭望 > 正文  

湖南弱女子致信海外 为丈夫讨公道(二)

www.creaders.net | 2006-01-10 16:12:57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编辑按:关于湖南龚英甫案件,本网1月6日发表了龚英甫的妻子赵小琴为了给丈夫鸣冤,投书海外华人同胞寻求支持的信。现在进入第二部分,公开加拿大卡尔加里中国专家协会致中国总领事宋锡柱的信。信中表示支持赵小琴,认为“即使是有省委领导批示的案子,司法部门也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并且希望有关“中央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过问龚英甫的冤案。

二,卡尔加里中国专家协会的信

尊敬的中国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宋锡柱总领事:

您好!

加籍华人龚伊玲是一位环境工程师、地球物理学者,也是卡尔加里中国专家协会的成员。她的长兄龚英甫是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湖南省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常委、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下属雄军公司经理、湖南雄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办案人员以省委领导批示的名义,打着“省委督办”的招牌,对龚英甫实行错误刑拘。一年多来刑讯逼供,身心倍受摧残,高血压病严重恶化。

究竟龚英甫是有罪还是无辜入狱?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专门组织法律专家对龚英甫一案进行了充分论证,法律专家们一致认为:龚英甫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法制维权版专栏在答复群众来信中也持有相似的看法。而有关办案人员仍以虚假材料向上级汇报,欺骗领导,以至龚英甫的案情至今未得到澄清,仍蒙冤被押。其母亲因积忧成疾,卧床不起,终于今年10月15日怀着对儿子的担忧和思念,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我们是一群爱国的加籍华人,我们也都有亲人在国内工作和生活。龚伊玲长兄龚英甫的案子引起了我们的同情和关注。我们希望,即使是有省委领导批示的案子,司法部门也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不能让个别办案人员为了逃避自己错误办案的责任,依错就错,让无辜之人蒙冤;更不能让个别办案人员的错误行为玷污了祖国司法公正的形象。所以我们特写信给您,请您将此信及有关的材料转呈给有关的中央领导。我们希望他们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派员了解案情,使龚英甫的冤案尽快得以澄清,并对违法办案责任人员予以查处,这样才能使我们这些海外游子能为祖国的司法公正感到骄傲和放心。

此致

敬礼

卡尔加里中国专家协会
2005年10月19日
   0


热门专题
1
美国大选
6
巴黎奥运
11
中国爆雷
2
中美冷战
7
三中全会
12
李尚福出事
3
乌克兰战争
8
中共两会
13
秦刚失踪
4
以哈战争
9
台湾大选
14
火箭军悬案
5
万维专栏
10
李克强
15
台海风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