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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亿女性在家挨揍“婚内强奸”立法难成

www.creaders.net | 2006-03-07 15:55:2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据辽沈晚报3月8日消息,前几天首次发布的《妇女绿皮书》指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另据3月7日潇湘晨报消息,中国法学会有报告显示,当前有六成以上的家庭存在精神暴力现象。

  据悉,中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可怕的家庭暴力现象,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和谐、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明侠认为:“家庭暴力不是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辽沈晚报报道指出,透析其历史文化原因,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至今阴魂不散,仍然影响着当代中国家庭。加之女性本身还背负着社会生产与人类再生产的双重任务,也削弱了女性的竞争力。这样,女性往往在家庭经济收入上低于男性,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又迫使女性不得不暂时依赖丈夫,有时只能无奈地接受着丈夫的冷落和歧视,而家庭暴力,就是女性权利与权益被侵害的最重要的一个表现形态。

  报道称,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还要求“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按照通常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实现法律干预还面临着极大的取证困境,特别是精神伤害无法进行量化,很难上升为严格界定的法律概念。这一切,都使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利,面临着太多太多的困难。

据河南大河报3月7日消息,去年底,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吕西村41岁的农妇李孟雪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在丈夫吕春林再次施暴时,用砖块将其砸死。 全村240人签名为李孟雪求情,公公跪求法官将儿媳无罪释放。 但是法律无情,今年3月6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孟雪有期徒刑5年。李孟雪表示要上诉。

  当法官念到李孟雪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杀死丈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时,李孟雪惊呆了。她哭着对记者说:“我不是故意的,是他打了我,我才还手的!”

在法庭宣判前,双手戴铐的李孟雪面对记者采访泣不成声:“我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跟着4个哥哥长大。和丈夫认识也是别人介绍的,以前根本不了解他。结婚之后,我总是遭他打骂。他好喝酒,一喝酒就拿刀出去找事。我怕他惹祸,就劝他。但是每劝一次,就挨一次打。我想自己能忍则忍,这样他就不会伤害别人。”

“一年三百六十天,他打妻子的次数不下百次。”村民吕金保说,“只要是吕春林喝酒,李孟雪准挨打。吕春林是个酒鬼,整天喝酒。”

  据警方介绍,2005年11月22日,李孟雪的丈夫吕春林外出喝酒于当晚9时许在邻居吕根有搀扶下回到家中。李孟雪当时去搀吕春林,吕脱口骂道:“滚!”长期受丈夫殴打的李急忙躲避。吕从地上捡了一块砖,就往妻子身上砸,砸了三四次,因李及时躲避都没砸住。吕追过来将李按倒在地殴打,李孟雪没敢还手。吕根有急忙上前阻止,但被吕春林推倒在地。

  吕春林随后顺手又拿起地上的钢管及扣件砸到了李的后脑上,边砸边喊:“我不要你了,我打死你!”李孟雪的头顿时流出血来,她紧紧地抱着吕不松手。吕春林对着妻子的头狠狠地咬了一口,将头发扯下一缕。忍无可忍的李孟雪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向她丈夫的头上砸了去。见丈夫被砸晕后,李孟雪坐起来,又用砖头向其头上猛砸10多下,边砸边喊:“打死你我偿命!打死你我给你披麻戴孝!”

  拉架的吕根有赶紧叫来吕春林的父亲吕宗善,大家一起将吕春林送往医院。但吕春林终因颅脑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孟雪的头部受伤,也在医院缝了两针。

  
中国妇女发展报告曝内幕


  另据京华时报3月8日消息,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报告》的蓝皮书。蓝皮书在统计数据基础上,对1995年世妇会以来中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态势进行了分析与评估。针对反家庭暴力的热门话题,蓝皮书首次披露了“婚内强奸”立法两度被弃的内幕。

  据蓝皮书的主编———浙江社科院社会学所王金玲研究员介绍,“婚内强奸”是家庭性暴力的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了男权文化对妇女所实施的歧视和摧残。而目前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这反映了男权文化和男性中心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

  蓝皮书曝出,在《婚姻法》和《妇女法》修改讨论过程中,“婚内强奸”是热门话题,但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修正)和2005年颁布实施的《妇女法》(修正)中,都回避了“婚内强奸”的概念。

  书中指出,在2005年8月的全国妇联世妇会10周年纪念大会上,有专家提出无论是否在“夫妻办理离婚期间,丈夫采用非常残忍的暴力手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都不应该把妻子的性权利排除在保护屏障之外,均应追究丈夫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观点却是:认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是关键,只要夫妻正常婚姻关系延续,“婚内强奸”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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