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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网易新闻论坛网友“中午阳光”7月11日发帖:在宣布执行死刑之后(组图)。引发讨论。到目前为止,共有近40个跟贴。
“中午阳光”原帖如下:
一些地方政府曾举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宣判大会”公开宣布批准逮捕和处决一批犯罪嫌疑
(网友纠正:被处决的,应该不只是“犯罪嫌疑”。帖子表述有误)
一些死囚家属闻判后相拥对泣
罪犯被带离法庭,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部分死囚在前往刑场途中脚软
其实他们还很年轻
赴死之时神情复杂
万人目睹囚车离开
轻机枪开路,持冲锋枪的武警
在汕头市的一处刑场外 (网友跟贴:这个刑场有意思)
形形色色的跟贴当中,一些人表示伤感:“这年头就这么回事。 自己努力吧。”“哎,生命之花凋谢的太早了! 后人引以为戒啊!”个别人甚至“强烈要求取消野蛮的死刑!”
dxm网友则对死刑执行的方式提出异议:游街示众就不要搞了,还有那个什么机枪......@_@
“刀锋与玫瑰”网友还讲了一番该杀的道理:杀人偿命, 就好象你被人抢了100块钱,罪犯要还给你一样。你夺取别人的生命,就拿你的生命做为补偿,也弥补不了的。所以那些脑子里装满大粪的人,别老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什么不要死刑,废除死刑。当某一天你老婆被人杀了奸尸的时候,我看谁出来说废除死刑。
也有人嫌杀得不够多,不够狠,不够准确:“枪毙了的是该枪毙。还有好多该枪毙的没枪毙!”“枪毙的大都是没钱的,你看看他们穿的衣服和表情就知道。”“现在的贪官一旦被判了死缓,基本上是死不了了!”
“其实中国枪毙的大多不是罪大恶极的歹徒(含30%冤死),反而真正的十恶不赦的却安然无事。”“没钱的说杀就杀,有钱有势的就死缓,跟着就改判,减刑 .哎!!!!!!!!!!!!!!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还有人另外提出要求:那位能上传大混蛋原药监局局长郑的死刑过程,那才叫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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