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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马英九特别费案 若判10年以上就挂了

www.creaders.net | 2007-12-17 14:17:20  中评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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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萧竞选总部对于特别费案二审判决,都十分低调,仅表示马英九不会在判决前,在政治上作出过多的干扰。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于台北市长任内所涉“特别费案”,台湾高等法院定12月28日作出二审宣判;马英九若是二审被翻盘改判有罪,又被判决10年以上,将可能丧失角逐明年“总统”大选的资格。马萧竞选总部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会秉持自己清白、相信司法公正的信念,不会在判决前,在政治上作出过多的干扰。

  发言人苏俊宾指出,特别费二审判决当天,马英九应该会比照一审的状况,留在台北静候判决结果,再适时对外发表感言。

  马英九去年8月陷入“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遭检察官依贪污、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诉,8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马英九无罪,检方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于11月30日言词辩论终结,全案定12月28日作出二审宣判。

  马英九的特别费案,牵涉司法与政治双重意义。在司法上,不仅是马英九个人清白与否的问题,其判决结果也可能影响“特别费”核销制度的认定,以及影响全台湾行政机关现任及退休首长,包括月前同样因特别费案遭起诉的“副总统”吕秀莲及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等人,是否也涉违法等问题。

  政治方面,检方指控马英九所涉的二项罪名,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背信罪的部分不得再上诉第三审;贪污罪的部分则可上诉到第三审。根据台湾现行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受10年以上徒刑,尚未确定者,即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马英九若被判有罪,或可上诉到“最高法院”,但第三审采法律审、书面审理,原则上不开庭,宣判日期很可能会拖到选后。若是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马英九虽可顺利参选“总统”,但仍可能因检方再提上诉而受三审判决的阴影箝制。

  因此,二审结果虽非定谳,但对马英九的政治前途,及国民党和泛蓝的未来,都有关键性的影响。

  马萧竞选总部对于特别费案二审判决,都十分低调,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及整个团队都不希望司法牵涉太多的政治问题,所以对二审判决,会采取不多说、不多谈,也不猜测的态度去面对。

  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会强调过去一审时的坚持,即“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司法的公正有期待”,不会在判决前,在政治上作出过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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