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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无罪!台湾法院二审宣判 

www.creaders.net | 2007-12-27 18:49:33  中评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马英九特别费案,高等法院订今天上午10时进行二审宣判,全案一审判马无罪,二审判决马英九依然无罪,聚集在法院外的马英九支持者,响起热烈掌声。

  

如果没有其他特别意外,马英九2008的参选资格将不会受到影响。

  本案判决前夕,检察高层动作不断。“检察总长”陈聪明昨日下午召集“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等召开“马英九案专案会议”,研拟有罪、无罪、不同刑度等各种判决结果因应作法,与会人士指出,如果判决无罪或轻刑度,且理由无法说服检方,将会上诉三审。

  马英九已经排定上午11时左右,在竞选总部正式对外作出回应,竞选总部一早也挤满媒体。

  马英九所涉的二项罪名,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背信罪部分不得再上诉第三审;贪污罪的部分则可上诉到第三审。根据台湾现行的《选举罢免法》规定,“受10年以上徒刑,尚未确定者;或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执行未毕或于缓刑期间者;以及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均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依照现行法律,特别费案如果贪污罪二审判决超过10年,或法官追加背信罪名,便将失去2008年参选“总统”资格。

  马英九的支持者今天一早前往现场声援马英九,他们聚集在法院外为马英九加油打气。

  马英九没有出庭听判,而是委托律师代他出席,马英九将在11时30分召开记者会说明。

  身穿黄色T-恤的马英九今早照常跑步,神情轻松,以平常心对待。 

  马英九的太太周美青则低调不回应媒体的有关询问。 

  马英九今早6时40分在家门口前开始慢跑,对于二审宣判的询问,马英九说,在家门口只做运动,不回答问题。  (记者 倪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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