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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提“祖宗不足法” 耐人寻味

www.creaders.net | 2008-03-18 14:13:09  亚洲时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总理温家宝于3月18日出席了他第二届五年总理任期的第一次中外记者会。会上,温家宝引用《宋史•王安石列传》内著名的“三不足”论,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说法。温家宝的这一番言论,实在颇为耐人寻味。

在记者会一开始时,大会发言人首先让凤凰卫视记者向温家宝问及他对今年中国雪灾的感受,以及他未来5年面临的挑战,温家宝就引用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来表达他的想法。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一语,出自修于元末的《宋史•王安石列传》。所谓“天变不足畏”:原意是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这是对当时有人用各种所谓“天生异象”的奇谈怪论来攻击新法;王安石(公元1021—1086)本人就曾因为当宰相时出现旱灾,被迫辞职。

“祖宗不足法”是指: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若不适应当前的需要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就要修改甚至废除,不能盲目继承效法。

“人言不足恤”意思是“对流言蜚语无需顾虑”。这既是王安石变法的精神支柱,也是他的思想武器。自宋以降,人们常引用这句话来表达一种不断革新的精神。

“三不足”论跟宋朝改革事业有著密切的关系。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注)。1070年王安石升任宰相。由于新法中关于土地改革影响到由拥有大批土地的官员,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

值得留意的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种石破天惊,甚至是“大逆不道”的说法,原来并非出自王安石,而是当时的保守派如司马光(公元1019-1086年)强加给他的一个罪名。

话说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司马光在主持考试时所拟定试题时,故意起了一道题目鼓动儒家子弟群起反对王安石。该题目说:《今之论者或曰:‘天地与人,了不相关,薄食、震摇,皆有常数,不足畏忌。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庸人之情,喜因循而惮改为,可与乐成,难与虑始。纷纭之议,不足听采。”意者古今异宜,《诗》、《书》陈迹不可尽信耶?将圣人之言深微高远,非常人所能知,先儒之解或未得其旨耶?愿闻所以辩之。》

表面上,司马光是让考生“辩论”这三个问题,但他在题目里引导考生相信:王安石既认为考生一直奉为至高经典的《诗》、《书》等六经尽是“不可信的陈迹”,也不承认圣人之言深微高远,其用意是要把改革派妖魔化。

另一方面,王安石起了此题,也是旨在为难改革派。假设改革派不敢承认“三不足”(即“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变法就失去了理论根据;如果变法派敢于承认经过歪曲的“三不足”,就等于冒犯了一众儒生。

当时,支持改革的宋神宗赵顼(1048年-1085年)识破了司马光的不良居心,下旨要求“别出策目”,并跟王安石商讨对策。王安石知道,无论承认还是否认“三不足”,都会上保守派的当,因此,王安石采取了一种模糊的对策,既不完全承认,也不直接否定。

《宋史•王安石列传》又指出,王安石尚未成为宰相之时,已名震京师。王安石以作风俭朴著称,甚至衣服肮脏了也不拿去洗,许多人都称赞他,但包括苏洵( 公元1 0 0 9 ─ 1 0 6 6 年)等文人却看他不顺眼,骂他“不近人情”,甚至撰写了一篇《辩奸论》攻击他。

《宋史•王安石列传》又指出,王安石性倔强,有自信,不会轻易让步。在讨论改革问题时,王安石跟朝廷中的保守派据理力争,他手持经义文本,长篇大论地说出自己的意思,众人都难不倒他。他又罗黜了许多朝中固执老人,重用慧黠的年青人,但朝中始终反对力量太大,终于王安石以“旱灾天谴”的理由求去,但后来赵顼又让他复出,不过一年多后,又再次罢黜了他。

九百多年后的今天,温家宝在去年一度遭到自称“马列学者”的人恶意丑化,指称他“人民总理”的作风是“造秀”;也有人拿著“马列”这一套“祖宗家法”指控温家宝,称他公开表态支持中国城镇进行普选是“大逆不道”。温家宝所提拔的官员如汪洋等,也有地方上的既有势力千方百计暗中抵制,借故出缺地方会议。3月16日,十一届人大选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竟有21张反对票和12张弃权票,有分析认为,这是温家宝在处理房市降温、宏观调控等政策上,开罪了既得利益集团所致;不过,他依然在2959张有效票中拿到2926张赞成票,算是高票当选。

当然,温家宝这里是就著今年中国雪灾道出他的心声,若然反对派指控温家宝拆著马列祖宗祠堂,温家宝也大可解释他所指的“祖宗”,是指中国官方一向要消除的“封建思想”。这里也有一个模糊的空间,要攻击温家宝的人,可没有真凭实据啊!

(注)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之一。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穀,以补助耕作。

农田水利法是宋神宗在位期间由王安石主持新变法工作中的一项法令。此法令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此法令在颁布之后的七个年头里,当时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是熙宁四年(1071年)宋神宗在位期间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法令。在中国古代自秦朝始,农民每年都要服徭役。而募役法的颁布使得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役。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募役法是在唐朝的基础上制定的,原行差役法,将唐朝的赋役制度”租庸调制”中”调”的限定由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改为了直接收钱。此项制度为王安石变法中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需要指出的是,此法令使得原本拥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也不得不交钱,这直接触动了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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