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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月底可兑换人民币每人每次不超2万元

www.creaders.net | 2008-06-26 15:47:41  北京晨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台北消息:台湾行政当局26日通过“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将自6月30日开始受理岛内金融机构及外币收兑处申办人民币兑换业务,以方便大陆旅游者来台换取新台币使用。

根据台湾金融部门制定的办法,任何自然人都可以兑换人民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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