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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承逃亡十年压力很大 赖昌星:想回国

www.creaders.net | 2009-08-06 15:40:53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8月4日证实,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8月5日,赖昌星在加拿大表示,自称想回国。赖昌星说:“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在厦门远华案事发、赖昌星逃亡加拿大10年(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逃亡加拿大)之际,曾明娜此举令人关注。而就在传出曾明娜回国消息之前,华商报特约记者刚刚在加拿大采访过赖昌星,赖昌星自称想回国。

逃亡10年,赖昌星称想回家

“已经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逃亡加拿大将近10年的赖昌星日前在温哥华接受华商报特约记者独家专访时自称。


赖昌星称压力很大

记者:从1999年4月20日中央对远华走私案正式立案算起,到现在已超过10年时间。你在1999年8月13日举家逃来加拿大,也马上10年了。这10年在加拿大的生活,感受如何?
 
 
赖昌星: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

记者:听说你刚到加拿大时,经常泡在赌场里,是这样吗?

赖昌星:在刚刚到加拿大还未被抓的一年多时间里,特别是在头两个月,白天我确实经常在赌场,晚上才回酒店与国内朋友打电话。当时听到那么多不好的消息,所以就到赌场去麻木自己。不过

记者:之后你多次被加拿大有关方面收押,你感受如何?

赖昌星: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我被关了4个月。放出来之后,又多次被抓,进进出出拘留中心十多次,直到2007年4月19日取消宵禁令后才比较自由。而且打官司也很费精力,所以我刚才说精神压力很大。

记者:离开中国10年了,你现在想念福建老家吗?

赖昌星:当然想,以前在福建做生意,逢年过节都请家乡父老吃饭。现在不可能再这样了,家乡来人,也不怎么见面。

记者:你和中国的家人还有联系吗?

赖昌星:我出来10年,两个姐姐两个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经常打电话回去问候老家的人。

记者:你想回家吗?

赖昌星:想。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警方勒令他不得踏足赌场

据报道,赖昌星刚逃至加拿大时出手阔绰。曾有媒体描述称:赖昌星经常到赌场豪赌,赌注高达数万加元。此事还曾引起加拿大执法机构注意,怀疑他与黑社会有染,禁止他踏足赌场。

“偷税漏税是有的”

记者:那么你承认过去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吗?

赖昌星: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他的走私几乎影响国内油价

远华案案发后,涉及的官员之多、资金数额之大,震惊国人。据悉,远华公司主要走私成品油、汽车、香烟、钢材等大宗物品,其中走私成品油几乎可以影响国内市场油价。

“作为商人我只想多赚钱”

记者:按照官方数字,你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严重罪行,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你既然承认有偷漏税,那么办你,也没有什么错。

赖昌星:偷税漏税,可以罚款,也可以坐点牢。

记者:你怎么可能进行那么大金额的走私?

赖昌星:作为商人我只想多赚钱,我钻了海关的空子。我可以给你举两个例子,油和香烟

油属于危险品,海关要求先卸后报。我等到天黑海关下班时,让我的船开到油库,把三万吨油卸下,如果海关发现我就报关,如果海关没发现,我的船就开走。即使海关发现我运的三万吨油到库,我也可以说这些油是转口到第三地的,然后再报有只空船要把这三万吨油运走,但实际上这只船上也是装满三万吨油的,这样我就有两船六万吨油到库。海关没有查船到油库是装油还是卸油。

另外一个例子是香烟。当时海关对香烟采取抽查制度,抽查率是10%。如果我进150个货柜,就要抽查15个货柜。150个货柜卸到货场,我把150个货柜的清单送去报关,海关人员指定哪几个货柜要检查。不过,我一般都是在下午4点钟左右去报关,海关就要下班了,来不及当天检查。我在香港成立的船务公司,做两套货柜封条,我在海关下班后将海关指定的那些货柜的封条剪开,把里面的香烟取出来,换上其他的东西调包,通常都是化学品等低关税货物,再用另一套封条把货柜封好。

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什么法规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而著名的“红楼”以超豪华设施,汇吃喝玩乐于一楼。尤其有40多名风尘女子。在这里,一些意志不坚定领导干部的各色“兴趣爱好”得到了满足,而他们也都跌落陷阱,腐化堕落。

据统计,在远华案中,多名领导干部落马,其中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厦门市委原书记石兆彬(有期徒刑13年),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死刑),陕西原安全厅长张永辉(有期徒刑15年)等。

如果判遣返我能接受

记者:你在加拿大的难民官司撑到今天,是不是钻了加拿大的法律漏洞?

赖昌星:日后即使经过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后加拿大还是要判我遣返,我也会接受。

记者:你认为你可以在加拿大呆下去吗?你的官司最后可以打赢吗?

赖昌星:已经10年了,我希望会有一个好结果,现在有了工作准证,一年一延期,我已经很满足,对于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里想。如果法官判我回去没有风险,我就会上诉,我会把这场官司一路打下去,不会停止。

中国政府曾多次敦促赖昌星尽早回国自首。但赖昌星却置若罔闻,他想赖在加拿大,10年来,他聘请知名律师,使用各种手法进行马拉松式法律诉讼,以逃避遣返回国,并以此上演了一幕幕闹剧,有一次,甚至还上演了一出撞墙事件。

那是2006年的6月16日,当天,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重新将一直被软禁在家的赖昌星拘捕入狱。已习惯了“捉放曹”的赖昌星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当晚11时,外边又来了许多警车,还有一批荷枪实弹的特种部队士兵。赖昌星还以为他即将被遣返回国,竟一头朝旁边的钢柱撞去。他当场昏倒,并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后并无大碍。加拿大官员怀疑赖是故意假装昏迷不醒。而现场记者均描述说,没有发觉他头部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这个“撞墙”事件据赖昌星本人讲是另一个版本,“当时已经到了机场,连机票都买好了,真的是千钧一发。”

“和前妻还经常来往”

记者:你跟曾明娜离婚的时候,是你被遣返可能性最高的时候,所以,许多人揣测你是假离婚,是为了保护她或者转移财产。

赖昌星:是曾明娜主动提出来的,主要还是她觉得压力大,可能离婚让她可以远离我,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如果说为了转移财产,那倒未必,因为她和三个孩子也有被遣返的可能。

记者:你和她还有见面吗?离婚后还是一家人吗?

赖昌星:她是孩子的妈妈,我们当然经常往来。我们还是经常吃饭,也讨论孩子的前途问题。还是一家人,在他们没找到工作之前生活还是由我资助。

记者:你是被通缉的走私犯,你的孩子是怎么看你的?

赖昌星:三个小孩都很乖(注:赖昌星孩子分别27岁、25岁、23岁),两个儿子大学毕业,读的商科,小女儿还在读书。我也不愿意让孩子知道许多内幕。我要大孩子去考地产经纪的牌照。他们在加拿大住了10年,已经很适应这儿了。我也盼望他们在这里成家立业,以后可以回去中国看看。

赖昌星逃亡生活

住处租100多平米公寓

赖昌星目前住在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但据赖昌星对当地华文传媒称,房屋系租住。赖昌星最初购买的温西豪宅因周转不灵匆匆出手,赔了几十万加币,后来在本拿比丽晶广场所购置的公寓,目前已划在前妻曾明娜名下。

出行有驾照开朋友车

赖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诗省飞沙河谷县兰利市通过了5级驾照考试,可以自由驾车上路,此前他多次考驾照均未通过,因无照驾驶屡被警告和媒体追拍。如今赖昌星远离媒体聚焦,但仍有人指称他驾驶豪华车外出,且经常换车,而赖昌星本人则称车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辆车也没有。赖昌星拼命强调自己“无房无车”,是为了获得工作许可,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久拖不决的待遣返者如果没有收入和财产,便可获得工作许可。

工作英文差当房产顾问

4月下旬,有媒体称赖昌星获得某华裔房地产老板的雇佣,成为全职公司顾问。熟悉“行市”者称,当地房地产公司通常编制精简,很少有“顾问”这种职责不明却占编制、领薪金的岗位,赖昌星又没有考取房地产经纪执照,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给的“人情工”。事实上赖昌星声称要在房地产业求职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几乎不懂英文,房产经纪是卑诗省对英文要求最低的两项有照工作之一(另一项是算命),对于年纪不轻、无力(恐也不屑)做小时工的他而言,房地产业也许是唯一能尝试的工作了。

家庭没钱无法再风流

赖本是风月中人,逃亡来加时还带了一妻一妾,情妇蔡玲玲及其子赖文东已与赖分居,这二人有合法身份,现移居阿尔伯特省卡尔加里市。而赖昌星之妻曾明娜已和赖离婚,如今与其子女都拥有合法身份。赖在加拿大倒没传出什么桃色新闻,想来其仍处于财务管制状态,不论是否真的像其所言“穷了”,总之是有钱没钱都没法“潇洒”,自难如前那样吸引女性。

未来官司缠身还赖着

赖昌星并非真正的“自由人”,严格来说他仍然官司缠身,但由于加拿大法律体系的低效率,他目前这种“准自由状态”,也许会持续10年、15年,甚至更久。

新闻回顾: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佈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並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佈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到首份工作,老板是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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