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依法对两起“针刺”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
犯罪嫌疑人穆胡塔尔江.吐尔地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艾曼尼沙.古丽因同样罪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8月29日,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假称包车,将一名出租车司机骗至一菜市场巷道内,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对出租车司机实施威胁,抢得现金710元。
在二号厅宣判的另一起针刺案件,犯罪嫌疑人伊力盘.伊力哈木因投放虚假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罚后,被告表示不服,并要求上诉。
8月26日,一名女受害人在路边买完水果返回单位发觉右臀部出现针刺感即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根据调查摸排和受害人辨认,仅用4小时将犯罪嫌疑人伊力盘.伊力哈木抓获。
据通报,8月20日以来,乌鲁木齐陆续有部分市民在公共场所被他人用针状物刺伤,引发群众恐慌和不满。9月2日,由于少数地方又发生“针扎事件”,致使受害人及部分汉族群众对实施针扎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围殴,造成1人重伤。
9月3日至目前,因再次发生数起“针扎事件”而导致群众集聚游行,部分地段发生小规模冲突。据统计,3日,在事件中已造成受伤住院治疗14人,死5人,其中无辜群众为2人。4日全天没有大规模群众聚集游行,发生多处小股聚集游行都被及时处置。目前事态得到基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