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逃犯赖昌星这次看来凶多吉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昨晚下达了遣返令。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戏剧性的结果,老赖从下周起就要被“回流”了。老赖这一呆就是12年,他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估计是文革时候老毛头子的《论持久战》学得好,上加拿大活学活用来了。
其实,赖昌星现在回去有点添乱,过去有一种说法,如果赖回去,中共高层至少有两个政治局以上高官都要中风偏瘫。因为团派势力等着看习近平贾庆林等江派人系的笑话。现在看来,这种论断似乎过于玄乎。不错,赖昌星确实是中共权力斗争的一个棋子,至少这个角色现在还没有改变。但经过12年的风吹雨打,赖身上的油彩早就脱落殆尽。过去,老赖是个冤魂,回去就可能被灭口。后来变成肥肉,很多中南海里混的人想扒拉一口。如今,我看也就是根鸡肋。如果,加拿大法院慢一拍,这次没盯得紧,让老赖继续逍遥法外,说不定等习近平上位后,不让这个老滑头回去也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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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陆这次在赖的问题上节奏要缓慢很多。比如开放媒体采访赖案就是最鲜明的不同。央视的记者甚至说,加拿大的司法是独立的,无法影响判决结果。言下之意,假定赖昌星还是继续赖着,大家要有思想准备。哪知道,人算不如法算,赖昌星这次没能如前几次那么侥幸了。
只是赖昌星遣返爆发的时机太敏感,赖昌星的“回流”牵动着从福建到中南海高层的众多政坛人物的敏感神经,赖昌星这一去,有人欢喜有人忧,好在老赖在江湖混了这么多年,想必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也只好自求多福吧。
加拿大坚持司法程序正义,长期容留外国嫌犯,确有毛病,但不是针对中国。賴昌星遣返案折射出兩種制度或者兩種文化的不同。前段时期我在大陆,很多人奇怪加國為什麼要收留這樣一個無賴,甚至不惜背負“犯罪者天堂”的惡名聲。現在我們知道,加國表面上保護的是一個來自其它國家的逃犯,實際上保護的是它千辛萬苦得來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国政府急不起来。
老赖能得以赖下来12年,第一要感谢中国政府,没有大陆司法传说中的黑箱操作,老赖坟头上的草都长得半人高了。二要感谢加拿大司法程序的复杂和漫长令老赖有温哥华是“世界最适合赖皮居住地方”之感。第三要感谢他自己。要不是他不顾血本请了个懂行的律师,要不是他低调配合,娴熟运用媒体。他还能撑到现在?
通過賴案,我們終於知道当下中國所最欠缺的是什麼,显然不是幾萬億的外匯存底,不是每年兩位數的發展速度,不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和車水馬龍的繁華都市,甚至也不是今天买美国债券明天救欧洲经济的牛皮劲儿,而是契約責任、規則意識、誠\信體系、法律環境,這是大陆邁不過去的坎,也是纏繞国人內心的結。
不错,中国政府已经给赖昌星发了免死牌。大家好奇的是中国政府的承诺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以往的这类教训比较多,那么这次老赖回去是不是老命可保?据说他的兄长就是在监狱里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
我的观察是,近期问题不是太大。关键是看赖昌星本人的表现。赖昌星回去如果像在加拿大一样,敏感人物不碰、关键事情不提、争议问题不揭,我想基本上想多活几年不难。难就难在他会落在哪一派人手里,以及他如何应付可能因他而引发的新的权力争斗。老赖的安危始终还是个问题。
在中国大陆,牢里的犯人死法很多,躲猫猫死、老鹰抓小鸡死、食物中毒死、物体下坠死、过劳死、心力衰竭死。老赖从回国的第一天开始,脑袋就不长在自己身上了,他成了一个道具,也成了真正的未决犯。死不死人,仙人也不敢打包票。
这个死,那个死,对老赖来说,最难的就是生不如死。 著名逃犯赖昌星这次看来凶多吉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昨晚下达了遣返令。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戏剧性的结果,老赖从下周起就要被“回流”了。老赖这一呆就是12年,他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估计是文革时候老毛头子的《论持久战》学得好,上加拿大活学活用来了。
其实,赖昌星现在回去有点添乱,过去有一种说法,如果赖回去,中共高层至少有两个政治局以上高官都要中风偏瘫。因为团派势力等着看习近平贾庆林等江派人系的笑话。现在看来,这种论断似乎过于玄乎。不错,赖昌星确实是中共权力斗争的一个棋子,至少这个角色现在还没有改变。但经过12年的风吹雨打,赖身上的油彩早就脱落殆尽。过去,老赖是个冤魂,回去就可能被灭口。后来变成肥肉,很多中南海里混的人想扒拉一口。如今,我看也就是根鸡肋。如果,加拿大法院慢一拍,这次没盯得紧,让老赖继续逍遥法外,说不定等习近平上位后,不让这个老滑头回去也难讲。
其实,大陆这次在赖的问题上节奏要缓慢很多。比如开放媒体采访赖案就是最鲜明的不同。央视的记者甚至说,加拿大的司法是独立的,无法影响判决结果。言下之意,假定赖昌星还是继续赖着,大家要有思想准备。哪知道,人算不如法算,赖昌星这次没能如前几次那么侥幸了。
只是赖昌星遣返爆发的时机太敏感,赖昌星的“回流”牵动着从福建到中南海高层的众多政坛人物的敏感神经,赖昌星这一去,有人欢喜有人忧,好在老赖在江湖混了这么多年,想必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也只好自求多福吧。
加拿大坚持司法程序正义,长期容留外国嫌犯,确有毛病,但不是针对中国。賴昌星遣返案折射出兩種制度或者兩種文化的不同。前段时期我在大陆,很多人奇怪加國為什麼要收留這樣一個無賴,甚至不惜背負“犯罪者天堂”的惡名聲。現在我們知道,加國表面上保護的是一個來自其它國家的逃犯,實際上保護的是它千辛萬苦得來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国政府急不起来。
老赖能得以赖下来12年,第一要感谢中国政府,没有大陆司法传说中的黑箱操作,老赖坟头上的草都长得半人高了。二要感谢加拿大司法程序的复杂和漫长令老赖有温哥华是“世界最适合赖皮居住地方”之感。第三要感谢他自己。要不是他不顾血本请了个懂行的律师,要不是他低调配合,娴熟运用媒体。他还能撑到现在?
通過賴案,我們終於知道当下中國所最欠缺的是什麼,显然不是幾萬億的外匯存底,不是每年兩位數的發展速度,不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和車水馬龍的繁華都市,甚至也不是今天买美国债券明天救欧洲经济的牛皮劲儿,而是契約責任、規則意識、誠\信體系、法律環境,這是大陆邁不過去的坎,也是纏繞国人內心的結。
不错,中国政府已经给赖昌星发了免死牌。大家好奇的是中国政府的承诺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以往的这类教训比较多,那么这次老赖回去是不是老命可保?据说他的兄长就是在监狱里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
我的观察是,近期问题不是太大。关键是看赖昌星本人的表现。赖昌星回去如果像在加拿大一样,敏感人物不碰、关键事情不提、争议问题不揭,我想基本上想多活几年不难。难就难在他会落在哪一派人手里,以及他如何应付可能因他而引发的新的权力争斗。老赖的安危始终还是个问题。
在中国大陆,牢里的犯人死法很多,躲猫猫死、老鹰抓小鸡死、食物中毒死、物体下坠死、过劳死、心力衰竭死。老赖从回国的第一天开始,脑袋就不长在自己身上了,他成了一个道具,也成了真正的未决犯。死不死人,仙人也不敢打包票。
这个死,那个死,对老赖来说,最难的就是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