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案发之后,中共高层有明显的动作,一是温家宝,自五中全会封口5个月之后,在两会上重新开口:他重提“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成功,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有失去的危险。”他重提“社会公平正义”。重提“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他提出:“ 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他向公众表态:“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借著频繁的出访,温家宝把反腐败和政治改革的高调,从马来西亚一直唱到英国。
2011年两会,另一个引发传媒和舆论热议的是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六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招致恶评如潮,尤其以宪法专家曹思源的《“ 六个不搞”究竟是何道理?》影响最大。曹思源对“六不搞”用宪政原理逐一驳斥之后,从法律原则提出:“没有任何法律授权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任何名义对重大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做什麽报告,要求全国公民和全国各单位遵循。对事关国家全局的重大制度问题的决策,远远超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职权范围。”
对曹思源尖锐的批评,没有见到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本人的回答和反驳。但是吴邦国的一个秘书却在非正式场合大肆替吴邦国抱怨:“六不搞”根本不是委员长要讲的,是胡锦涛会前塞进报告裡的。
二个半月之后,从胡锦涛的《七一讲话》裡可以得到完全的验证。这个讲话否定了从太平天国到辛亥革命的中国历史,否定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认为“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这是完全违背历史真实的,完全不符合抗日战争的历史,不符合台湾的历史和现状。胡锦涛只肯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后在中国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也就是中共90年的所作所为,包括毛泽东在中国搞社会主义的历史。表达的核心内容就是“六不搞”,所坚持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一党专政。
被御用学者大肆吹嘘的是胡锦涛在《七一讲话》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概念,这与胡锦涛十七大以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併列,作为对毛泽东实行“三大改造”之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充满矛盾的概念,如果对毛泽东实行的“三大改造”加以肯定,必然要否定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反之,同样如此。胡锦涛想来个”一勺烩"——光辉60年,要做的,只剩 “六不搞”——拒绝政治体制改革。
《七一讲话》胡锦涛提出了“维稳是硬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辅相成,这是对“六四”邓小平确定的“暴力维稳”的再一次公开宣示。可见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矛盾,已经尖锐到何等程度,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的矛盾。为人民痛恨疾首的腐败和社会不公,只不过是一党专政政治制度的衍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