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政府新闻网12月5日消息,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就2011年11月各事项的审议结果作出公布:
广管局于11月的会议中审议了3宗投诉个案,有关个案涉及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洲电视)违反业务守则中关于节目和广告标準的规定:
(一)有关亚洲电视本港台及国际台于2011年7月6日及7日错误报道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逝世消息的投诉,广管局在考虑于会晤时蒐集到的资料和其他所得的证据及陈述后,认为就亚洲电视不準确报道新闻及延迟更正错误报道方面的投诉成立。广管局对于亚洲电视在回应其查询时採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表示遗憾。广管局决定向亚洲电视施加罚款港币30万元;
(二)有关亚洲电视本港台于2011年7月19日及21日播放的电视节目「理财博客之即市锦囊」的投诉,广管局决定向亚洲电视发出严重警告,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的相关条文;
(叁)有关亚洲电视本港台于2011年5月29日及2011年8月21日播放的「走进上市公司」广告杂誌中的电视材料的投诉,广管局决定向亚洲电视发出警告,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準》(《电视广告守则》)的相关条文。
广管局就第1宗个案的调查报告载于附录一,而余下2宗个案的详情则载于附录二。
广管局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2011年10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184个个案(涉及270宗投诉),裁定其中5个个案(涉及5宗投诉)属于轻微违规,113个个案(涉及178宗投诉)属于理据不足,余下66个个案(涉及87宗投诉)则不属《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管辖範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