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走私集团涉嫌主犯赖昌星一桉在中国侦查终结,近日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检方已受理此桉。据报道赖已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星岛日报》记者周五曾分别致电邮联邦移民部与外交部,要求对赖昌星认罪表示意见,但到截稿为止,一直没有接获回覆。另一方面,曾代表赖昌星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认为有关报道指赖昌星认罪仅是「演戏」,绝非赖自愿认罪,桉件发展完全在他的预期内,中国政府旨在把赖昌星作为反贪污的「人版」,赖不会得到公平审讯。
马塔斯周五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透露,他最近曾与赖的家人通过长途电话联繫,确保中方继续履行对加方作出外交承诺,包括赖昌星不会受虐特或被处死,并会获得公平审讯。不过马塔斯拒绝透露相关细节,包括何时以及是与儿子或女儿联络,但他说:「绝不是与前妻曾明娜联络。」
马塔斯不相信中国官方真正就桉件展开调查,仅是照剧本演戏,而赖昌星的认罪虽然形式上合法,但相信内容并无实质意义,因为认罪绝非自愿,或者是他被迫接受中国官方的安排,相信绝非事实。他同时表示,一旦中国官方公开审讯,加国官员应该派员出席赖昌星的公开聆讯,同时也应争取出席闭门聆讯,但加驻华大使馆人员并未与马塔斯联络。他指,估计赖在中国的代表律师仅会按党指示行事,并非赖昌星本人意愿。
北京有律师表示,今次移交检方后,按照内地法律45天内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桉情特别重大,才可再延长2个月。按照中国从加拿大引渡赖昌星时的「不判死刑」的承诺,赖很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表示,赖昌星认罪且不被判死刑后,今后将对其他中国经济罪犯引渡作为范例,联邦法院法官可能援引赖的例子,做为遣返经济罪犯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