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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斥“死三次还不够” 赖昌星厦门受审

www.creaders.net | 2012-04-06 14:09:39  明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曾被中国前总理朱镕基斥责「死三次还不够」的远华集团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昨在福建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庭外戒备森严。赖昌星被控走私普通货物与行贿罪,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审讯期长度将视乎审理情而定,有律师表示,两项罪名的最高量刑是终身监禁,未审已可确定赖昌星不会判死,估计最终刑期会在10至20年左右。

  庭审由早上9时开始,现场人士向本报透露,赖昌星在庭上神情轻松,但甚少说话,主要由赖家从北京聘请的律师代为解答。庭审至中午12时结束,法院宣布今日继续开庭。有消息指明早仍将开庭。对于最终要审多少天,有法院工作人员称要看具体的审理情。

  新华社报道称,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据本报记者现场所见,昨日一早有一批赖昌星家属和厦门市民到法院外要求旁听,但只有几名赖昌星的近亲获准入内。据悉,昨日共有近百人旁听审讯,除亲属外,其他席位全部留给当地公检法、人大政协及北京来人,只有新华社等极少数官方媒体可进入法庭旁听。新华社强调,厦门人民检察院在今年2月提起公诉,厦门市中级法院受理后,及时向赖昌星送出起诉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其律师会见和查阅卷宗,充分保障赖昌星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

  一名未能进入法院的赖昌星亲戚向本报称,赖家从北京请了3个律师,赖昌星所涉罪行外界很清楚,很担心他会被重判,但北京大成律师所律师刘子龙表示,走私普通货物与行贿罪最高刑期都只是终身监禁,有立功表现者还可减刑,相信当局会遵照与加拿大政府的遣返协议轻判赖昌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亦指出,赖赶上「好时间」回国,「当前中国法律本身已不让他死了,2010年的《刑法》第八修正案中,走私普通货物罪在中国境内已无死刑」。行贿罪行中也只有受贿者才会被判死,作为行贿者的赖不会被判处死刑或死缓。洪道德还表示,赖案庭审争议无非是走私数额多与少的问题,「现在关键看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有没有引渡承诺」。他预计,根据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赖昌星罪名基本在10年以上、20年以内,终身监禁的可能性不大。

  远华走私案1999年发生,由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亲自督办,但赖昌星当年举家经香港逃往加拿大,中加为引渡赖昌星展开长期角力,中方后来保证不会判其死刑,朱镕基曾说赖「死三次还不够」,不判死刑「已是最大的让步」。加拿大驻华使馆一名吴姓工作人员向本报证实有派人到厦门听审,但拒绝透露所派人员身分和庭上详情,也不回应加拿大政府对此案的看法,只称「我不能说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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