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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对话“无所不谈”中美关系空前“强劲”

www.creaders.net | 2012-05-04 20:24:13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记者逸民综合报道:5月3日开始的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已于4日结束。中新社北京5月5日题为《中美对话“无所不谈” 两国疾步相向行》电称,尽管在人权等个别议题上分歧犹存,本轮对话的成果可谓丰硕。单就经济层面而言,中美就宏观经济合作、金融改革、促进双向投资、放宽出口限制、国有企业改革等热点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共识”,其后续效应值得期待。联系到此前数日,一些国外媒体还在借助发生在中国的个别事件热炒“中美降温”,上述硕果的取得,殊为可贵。

“非常丰富,非常具有建设性。”4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如是感慨。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也说,在两天的会期中,中美双方“天上地下、海阔天空”“无所不谈”。

温家宝4日上午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希拉里和盖特纳时称赞“对话富有成果,可以说是丰硕的成果,有些有重大的突破”。

在凤凰卫视5月4日《午间特快》节目中,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更对胡锦涛说:中美关系正处在历史最强的时期。

据新闻晨报报道,对于希拉里把目前的中美关系描述成“正处于最强劲时期”,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所执行所长吴莼思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方面可以将此理解为是希拉里对中美关系的正面描述,现在有不少人强调中美关系的负面事件,让人对中美关系的走向有所忧虑,希拉里如此描述中美关系,表明美国政府是正面看待中美关系的;另一方面可以将此理解成中美关系的紧密程度越来越深,现在中美关系深入到了各个方面,而且层次多,交流频繁,如果把中美关系比喻成一张网,那么这张网上的线正变得越来越密,同时,这张网也必然越来越坚固、强劲。 ”

美国之音则认为双方就一些关键领域达成了共识。包括中国首次承诺取消对国有企业的扶植,重新审核出口补贴政策。美方首次承诺充份考虑中国提出的要求,放松民用高科技出口的管制。

5月5日的新加坡联合早报网说,此次对话,因中国失明维权律师陈光诚进入美国驻华使馆求助,而一度被怀疑会临时取消。可是中美政府最后还是坚持如期举行对话,显然不愿意让此事影响双边关系。

虽然在人权问题上两国分歧依旧明显,而且因为陈光诚事件而更为突出,但中美双方政府此次都很努力将其淡化,营造一个友好氛围。

(图:希拉里等美方人员雄赳赳气昂昂抵达人民大会堂)

虽然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在记者会上表示,没有国家应该利用人权问题作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暗批美国,但他也强调,人权问题不应成为国家间关系发展的干扰因素。

美国国务院昨晚在声明中交代陈光诚赴美计划时,甚至还生硬地表示,“双方是秉持着美中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这件事”。

希拉里在美方的总结记者会上指出,中美不能再以旧的视角看待世界,“零和思维只会导致负面结果”。两国需要建立一个有韧性、强劲的关系,为一个守成大国和一个新兴大国的相遇“写下新的结局”。

据美国之音报道,美方高级官员透露,中国官员在对话中表示,将致力于取消针对国有企业的优惠贷款和政策扶植,并承诺将外资在中国证券合资企业的股份限额从过去的33%提高到49%;中国同意履行之前的承诺,允许美国保险公司在华销售强制性汽车责任保险,提高外国公司在中国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投资额度。

中国还承诺继续落实人民币的汇率改革。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4日在记会上说,这些措施最终会让人民币进一步升值,值得鼓励:

(法新社:胡锦涛和希拉里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礼上并肩而立)

“在过去大约22个月中,中国允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了大约13%,并在过去大约五年中升值超过40%。这是重要的成果。他们近期还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空间,让汇率反映市场的变化。他们的外贸顺差也降低了很多。他们并继续积极努力,放松对资本流动的管制。”

中国副总理王岐山4日表示,美方同时承诺放松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他说,“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中充份考虑中方的关切,努力促进民用高技术产品的对华出口。”

胡锦涛:中美应打破大国对抗传统

联合早报网说,一开始,胡锦涛和希拉里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礼致辞中就都一致突出了两国合作的重要性。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礼上致辞时表示,中美应该打破历史上大国互相对抗、冲突的传统逻辑,学会相互信任,妥善处理分歧,开拓新型大国关系。

胡锦涛说,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机遇挑战并存。中美合作将给两国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对抗则将带来巨大损害,所以中美应坚定推进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努力发展让各国人民安心的新型大国关系。

他唿吁中美两国,在思想、政策和行动上与时俱进,以创新思维,切实的行动,探索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大国关系的新路径。

胡锦涛引用唐代诗人韩愈的诗“草木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他指出,时机是不等人的,中美有必要主动抓住机遇,排除干扰,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而要成功开展中美新型大国关系,需要的是两国相互信任、平等互谅,并积极采取扎实有效的行动,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共识。

胡锦涛说,中美两国国情不同,不可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有一致的看法,双方因此必须学会相互尊重。在抓住共同点,把共同利益蛋糕做大的同时,两国也需正确对待分歧,通过对话交流,增进理解,妥善处理问题,以免影响中美关系大局。

(路透社:希拉里与王岐山)

联合早报网认为,在陈光诚事件中,两国政府在处理上就似乎显露出这一种默契。消息曝光后,中美双方皆拒绝透露半点消息,相信就是为了争取时间进行沟通,找寻最理想的解决方法。

 希拉里笼统谈人权

据联合早报网报道,虽然在开幕礼上希拉里还是谈及人权问题,但为维持友好氛围,她明显避开了陈光诚事件。她在致辞时仅笼统地说:“美国当然会在对话中提及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相信所有政府都有义务为百姓提供他们所追求的尊严和法律的保护。没有国家可以或应该剥夺人们的这个权利。”

希拉里进而突出的是中美之间的共同点,表示中美两国对朝鲜、叙利亚、苏丹、伊朗等国的局势都同等关切,并一直在进行沟通合作。

以伊朗问题为例,希拉里指出,中美都意识到,继续对伊朗施压,确保它遵循国际条约、认真看待谈判并拿出证据证明它的核项目纯粹是用于和平用途,是至关重要的。

“在今天的世界里,没有一个国际成员可以再把地缘政治看成是零和博弈。”希拉里说,“中美因此正在努力共建一个既可以让中美两国共同繁荣,但又不会形成恶性竞争或造成冲突,而且还能让我们履行对人民和国际社会职责的双边关系。我们都知道,我们必须成功,因为很多事物都取决于中美关系。”

美国之音也说美国国务卿希拉里4日虽然没有直接提到陈光诚的名字,但表示本次对话讨论了人权问题的具体个案。

希拉里说:“我们总是在必要时提出有关个人和情况的具体问题,因为在建设对华全面性关系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我们之间的分歧。但我们需要承认,我们不能允许我们之间的分歧去妨碍双边关系的发展,妨碍两国在至关重要的广泛领域进行合作。这很重要。”

附1: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全文)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

2012年5月4日

  胡锦涛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贝拉克·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共同主持了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对话于今天在北京闭幕。来自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出席了此次对话。

  双方重申继续落实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达成的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中美合作伙伴关系共识,推进2012年2月习近平副主席访美成果,落实前三轮经济对话成果。双方宣布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经济合作,促进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强国际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改革。

  一、加强宏观经济合作

  自2011年5月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双方采取了有力措施巩固两国经济发展态势和平衡增长,确保全球持久复苏,牢固确立未来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双方承诺合作应对全球经济挑战。双方重申愿加强合作,共同推动20国集团洛斯卡沃斯峰会取得成功。

  美方继续致力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投资和出口水平,在中期将总储蓄率提高到过去30年(1980-2010)的平均水平。按照奥巴马总统制定的2013财年预算,美国承诺未来10年内减赤至少5万亿美元,其中包括去年启动的削减超过1万亿美元的可支配支出,以及其他减支,包括福利改革;提高高收入纳税人税收、降低税率、减少税制漏洞和税式支出的税收改革;实施更严格的预算规则以提高可预见性和可信度。这将使美国从本个10年中期开始逐步降低联邦政府债务在经济中的比例。

  中方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并将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为切实推进这些目标,中方将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中方努力在2012年底之前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中方将积极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并逐步实现将增值税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服务行业和地区,以消除重复征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中方稳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利润的中央国企和省级国企的数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继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中方鼓励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增加红利支付。此外,中方鼓励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均分红水平,使其与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场平均分红水平相一致。

  双方坚决全面落实20国集团有关承诺,加快推进由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增强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汇率的持续失调和货币竞争性贬值。中国人民银行愿继续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价格稳定。中方继续致力于推进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美方欢迎中方发表声明,扩大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格的浮动区间,以推进上述目标。中国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增强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和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美联储坚定地承诺促进就业最大化和价格稳定。美联储近年来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增强其政策和目标的透明度,包括今年早些时候明确的2%的长期通胀目标。为达到其政策目标,美联储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其政策的国内和国际影响。

  双方承诺继续就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交换意见,并就如何支持欧洲恢复金融稳定和增长的自身努力进行讨论。双方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促进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发挥作用。中美双方确认按时落实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十分重要。

 二、促进开放的贸易和投资

  双方重申培育开放、公平和透明的投资环境对两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重要性。在2012年4月美方完成双边投资协定范本评估后,双方承诺拟定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第七轮及后续谈判议程,加紧进行谈判。

  双方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体系,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双方认识到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时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从而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至关重要,双方承诺克制将贸易救济措施用于贸易救济以外的目的,包括实现产业政策的目标。双方承诺尊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结果。双方将本着公正、客观、透明的态度妥善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并增加执法资源,中方将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进一步加强追究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措施。双方将继续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执法的努力以减少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跨境贸易。中美两国将致力于为各自市场创造一个环境,在该环境下,合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销售水平的增长反映经济发展、体现两国作为全球生产和消费大国地位。美方赞赏中方继续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中方已将软件资产纳入政府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在预算科目中反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在首批的重点企业试点项目基础上,将扩大在企业领域的正版化努力。

  中方2012年2月承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不会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中美双方致力于所有相关机构就该承诺的落实继续进行深入的讨论。

  双方表示,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加强针对商业秘密不正当使用的执法行动。中方表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将包括针对商业秘密不正当使用的执法行动。

  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中方提出给予公平待遇的要求。美方承诺努力促进民用高技术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的出口。双方将共同努力营造促进和扩大双边民用高技术贸易的有利环境。中美两国将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采取以上行动。中美双方将于近期在中国举行中美高技术贸易研讨会,讨论如何采取措施促进高技术和战略贸易。

  美方承诺,对于中方希望采购的、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物项,美方在收到《出口管理条例》所要求的必要材料后,将及时受理中方的具体申请。美方承诺及时审查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提交的“经验证最终用户”申请材料并就其完整性做出答复。美方承诺鼓励中国民用最终用户为获取用于民用最终用途的物项申请“经验证最终用户”授权。

  美方承诺对某些两用物项的管控进行调整,以实施《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管制的瓦森纳安排》的相关变化。这将会促进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

  美方承诺,敦促其他政府采购协议(GPA)参加方提出旨在改进中方2011年底修改出价的要价。中方承诺,在2012年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前,提交一份新的综合性的修改出价,对参加方要价做出回应。中方充分认识到以灵活方式确定本国产品定义的重要性。在修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时,中方将充分考虑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增强这些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中方将按照2012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

  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同等规则和标准对待其审查的所有交易,不论投资者来源国。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仅限于国家安全审查,无论交易是否涉及政府控制的或私人的外国投资者。当一项交易引起国家安全风险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寻求尽可能快速地解决问题,包括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有针对性的缓解措施,而不是阻止整个交易。双方致力于通过投资论坛等继续讨论各自外国投资审查中的有关关切和概念。

  中方承诺公平对待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仅针对国家安全关切,并遵守规定的时限和审查标准。中方将逐步简化外国投资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十二五”期间,中方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

  美国政府的“选择美国倡议”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美国市场的现有及潜在投资方提供协助,将承担促进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更大责任。“选择美国倡议”承诺协助有兴趣探讨在美国市场投资机会的中国企业和政府官员与经济发展官员建立联系,并努力确保中国企业获得在美投资所需信息。

  美方支持改善其基础设施部门,完善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机制,吸纳所有适用的全球基础设施体系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在适当的情况下努力增加包括对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公私合作(PPP)投资机会。认识到这一目标,美国2013财年预算提议更新和扩大美国基础设施体系,要求成立国家基础设施银行,以增加所有公共和私人资本对交通、水和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机会。中美双方认识到两国企业在国内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潜力,承诺探索加深该领域合作的机遇。

  中国政府承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信贷提供、税收优惠和监管政策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美方欢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商业投资。

  中方重申遵守主权财富基金公认的原则和做法的承诺。美方重申按照经合组织2008年6月公布的《主权财富基金与投资接受国政策宣言》,对主权财富基金坚持公开和非歧视原则的承诺。

  美国联邦政府承诺在推动两国地方层级经济合作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助。第二次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将于6月20日至21日在中国南京举行。

  双方民航当局承诺通过现有渠道继续加强在航空器适航审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正在进行的技术评估进程,在适当的时间达成民用运输类飞机的相互接受。

  三、国际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

  双方认识到促进国际贸易和金融规则、以反映全球经济体系演进和参与方作用的重要性。

  根据2012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中美双方将建立由主要出口融资提供方组成的国际工作组,以在制定一套照顾不同的国家利益和国情、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致的出口信用国际指导原则方面取得具体进展,争取在2014年达成协议。双方欢迎将于2012年中期在华盛顿举行的由主要出口融资提供方参加的国际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工作组有望达成工作计划。

  双方同意利用现有机制就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区域自贸协定加强信息交流。

  双方承诺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统计工作组加深双边贸易统计方法交流,包括就国际贸易统计方法新趋势进行交流。

  双方认同纳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货币应符合现有标准。鉴此,美方支持人民币在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的标准时进入特别提款权篮子。

  双方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推进一个综合监督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承诺支持这一进程。双方认识到对汇率政策进行严格监督的重要性,同时也支持监督活动拓宽覆盖领域,包括全球流动性、资本流动、资本账户措施、储备以及财政、货币和金融领域政策等对外部稳定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双方注意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对外部门报告和溢出效应报告的工作,欢迎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对外部门分析的工作,这将加强多边分析,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四、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为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双方将支持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强金融领域改革、发展及监管。

  中美双方将致力于建设以支持实体经济为目标的健康金融体系,切实实施20国集团通过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双方致力于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建立有效的金融公司处置制度,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双方承诺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

  美方欢迎已公布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进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的报告,对报告广泛符合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表示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认为中国对银行及其境内外子行和分行的并表监管具有高质量。美方认同和欢迎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的、显着的进展。

  美国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将继续承诺对于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美方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

  双方承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金融机构方面的信息合作,加强两国在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

  为推动消费者融资,中方承诺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审批符合条件的、包括外资在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方面,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具有同等待遇,目前试点阶段基础资产限于信贷资产。

  中方将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合资公司可从事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保荐,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中方承诺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期货经纪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为稳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中方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到800亿美元。

  双方决定继续加强合作,打击洗钱、伪造货币、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恐怖主义融资等活动,增强全球金融体系。双方承诺继续在打击非法融资方面的政策与行动合作。中方将继续完善涉恐资产冻结监管框架。

  双方将就《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进行交流,从而为讨论中方关切提供机会。双方承诺就FATCA的实施问题寻求合作解决方案。

  五、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加强中美经济关系

  双方积极评价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框架下经济对话在推动更有力和平衡的中美经济关系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经济对话机制,双方加强了就双边和全球重大经济问题的政策协调,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互信,深化了经济、贸易与投资、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

  双方重申将落实在四轮中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中所做的承诺。

  认识到中美经济关系是建立在广泛的共同利益基础之上,双方重申致力于继续就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经济问题加强沟通和合作,以增进两国人民福祉,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附件:

  机制性安排

  中美双方重申加深相关机构之间的双边经济合作和交流将促使两国实现繁荣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共同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双方承诺通过更多对话和倡议推进经济合作,包括:

  (1)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加强协调与合作;

  (2)在2012年4月11日华盛顿举行的中美投资论坛第五次会议上梳理了中美投资关系中的主要问题,包括就两国投资政策和基础设施融资交换了意见,双方重申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具有重要性;

  (3)在第三次中美创新对话高官会上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创新议题,包括创新政策的最佳实践、创新绩效的衡量标准、地方和企业层面创新政策与合作等,承诺支持两国科研人员和企业加强跨境研发合作,恪守两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在中美交通论坛框架下深化和扩展对话和技术交流;

  (5)继续就原产地规则相关问题及案例研究交换意见,并在2012年6月举行联合专家对话;

  (6)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美国商务部承诺在2012年底之前签署《关于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的谅解备忘录》;

  (7)制定《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协议》2012和2013年工作计划及预算;

  (8)力争建立一个中美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年度对话机制,第一届对话将于2012年年底举行;

  (9)通过2012年7月份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的对话继续解决共同挑战,实现最佳实践共享;

  (10)美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两国执法机构将于今年举行会议,重点关注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威胁,探讨加强双边合作的可能性;

  (11)中国保监会和设在美国财政部的联邦保险办公室、相关美国保险监管者承诺加强在保险消费者保护、系统性风险防范、审慎监管的发展和实施等保险领域的合作;

  (12)美方在黄金衍生品交易方面为中方提供技术援助;

  (13)美方在商品期货和有关监管和透明度工具的培训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14)举行第六次中美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一次政府采购研讨会及关于《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会议;

  (15)加强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执法、制造业、铁路、基础设施、农业、生物科技、债券市场发展及服务贸易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附2: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全文)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4日发布具体成果清单。全文如下: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

(2012年5月3日至4日)

  在2012年5月3日至4日举行的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戴秉国与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的特别代表国务卿希拉里·希拉里共同主持了战略对话,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双方就重大双边、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回顾了四轮对话在深化战略互信、推进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达成的关于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中美合作伙伴关系共识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战略对话就以下具体成果和拓展合作领域达成一致。中美双方:

  一、促进高层交往

  1、回顾了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在首尔核安全峰会期间会晤、习近平副主席和约瑟夫·拜登副总统成功互访以及第三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其他高层交往。双方注意到今年二十国集团峰会、东亚峰会等场合还有进一步高层交往的机会。

  二、双边对话和磋商

  2、举行了第二次中美战略安全对话,重点就涉及两国战略安全、综合安全的有关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对话由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和美国国务院常务副国务卿伯恩斯牵头,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马晓天、美国国防部代理副部长米勒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双方积极评价战略安全对话的作用,同意继续共同努力,发展好这一机制,以增进中美互信、管控两国分歧。双方期待明年举行下一轮战略安全对话。

  3、决定于2012年下半年举行第四次中美亚太事务磋商。承认双方在本地区拥有共同利益,面临共同挑战,以及维护和平、稳定、繁荣的共同目标。双方决定进一步落实杨洁篪外长和希拉里国务卿去年在东盟地区论坛系列外长会期间会晤时达成的在亚太地区开展粮食安全、城市搜索与救援、救灾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的共识。

  4、重申将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继续就人权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的承诺,决定于2012年夏天在华盛顿举行人权对话。

  5、注意到2012年4月在北京举行的中美法律专家交流。双方确认将于2013年在美举行下一轮法律专家交流。

  6、在第四轮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外交政策磋商。双方决定举行中东事务磋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商定。双方还决定定期举行外交政策、非洲、拉美、南亚、中亚问题对口磋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上的协调合作。

  7、重申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重大国际安全及其他防扩散问题加强沟通与合作。决定举行新一轮中美副部级战略安全、多边军控与防扩散磋商及司级军控与防扩散磋商,日期待双方商定。

  8、决定进一步深化和促进执法合作以解决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双方欢迎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为达成目标所做的努力,并将安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美国联邦执法训练中心,以及其他部门和机构互访以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决定2012年秋天在中国举行JLG第10次会议,并将优先在知识产权执法、追逃、打击偷渡、遣返、打击网络犯罪、禁毒、反腐败、司法协助、追赃等领域开展合作。

  9、支持中国海事局与美国海岸警卫队建立“中美海事安全对话机制”,并在今年秋季结合美国海岸警卫队总指挥帕普访华举行首次对话。

  10、注意到第十四届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2012年5月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与美国总统科技事务助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霍尔德伦共同主持会议,两国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以及能源、计量科学、农业、环境、卫生、基础研究等领域的科研机构代表出席会议。双方共同回顾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下各领域的联合项目进展,商讨未来合作,确定合作领域,制定工作计划。

  (1)签署《中国科技部与美国农业部农业旗舰项目合作议定书》。

  (2)签署中国科技部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关于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

  11、决定适时举办第三届先进生物燃料论坛、第三届可再生能源产业论坛及第十二届油气工业论坛。

  12、注意到中国科学院和美国能源部2012年4月举行的能源科学合作首届协调委员会会议成果。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4月会议讨论了双方已有及潜在的合作项目。双方决定继续推进在高能物理、核物理和聚变能科学领域的成功合作,同时探索在基础能源科学,包括化学、材料研究及光源研发等领域开展新的互利合作。

  13、决定在中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双边论坛框架下,双方政府合作采取具体行动落实相关谅解备忘录的目标,包括通过信息交流、中美林产品贸易木材合法性认定方案与战略的研究项目和鼓励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参与双边论坛。

  14、宣布中国科技部和美国环保署将于2012年6月在美举办中美环境研究联合工作组会议。

  15、决定于2012年8月在山东省举行中美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第10次会议。

  16、决定于2012年5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中美海洋法与极地事务对话。

  三、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

  17、决定在地区和全球事务中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维和行动等多边机制联合应对共同挑战,维护和平稳定。双方就朝鲜半岛局势、伊朗核和叙利亚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双方重申2011年《中美联合声明》关于朝鲜半岛和伊朗核问题的谅解。

  18、将共同努力,包括探讨合作方式,促进国际社会援助非洲、拉丁美洲、亚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寻求支持全球减贫、发展、区域一体化和粮食安全,为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双方可就在第三国开展符合包括受援国在内的各方意愿和选择的农业、卫生、人力资源项目先行开展可行性研究。

  19、重申鼓励苏丹和南苏丹政府发展和平关系并就包括解决《全面和平协议》遗留问题在内的所有双边事务进行有效对话的重要性。决定在南北苏丹问题上保持沟通协调,在尊重有关各方关切的基础上,协调行动,支持南北苏丹和平共处,全面落实联合国维和行动,维护该地区安全与稳定。

  四、加强中美双边合作

  20、欢迎按照《关于建立中美省州长论坛以推进地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设想继续深化地方关系,促进地方合作。强调上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成功举办的活动,包括在盐湖城举行的首届中美省州长论坛及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对话、习近平副主席对美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在洛杉矶举行中美省州长见面会。

  21、决定就为商务、旅游、留学和其他商定类别签证人员颁发五年多次签证举行专门会谈。

  22、重申支持全美中国园基金会在美国国家植物园建造一个中国园的努力,期待基金会在2012年下半年前完成该项目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2012年底前完成最终设计,并于2013年开工建设。

  23、决定继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及《行动计划》。今年将在中国开展三次海关及商界伙伴反恐合作计划联合验证,进一步深化中美海关在供应链安全与便利领域的合作。同时,中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对比将与联合验证同时进行,以尽早实现中美AEO互认目标。

  24、进一步重申打击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的承诺,双方合建的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将于2012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25、决定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联合培训项目的意向书》。推进人员与信息交流,开展联合行动演练,加强海关合作,以辨别并拦截空运、海运渠道的非法、不当货物。

  26、决定加强中国交通运输部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的交流,提高海上搜救行动的协调,考虑今年9月在夏威夷由中国海事局的一艘船舶与美国海岸警卫队进行联合演练的可能性。

  27、欢迎两国执法部门负责人加强互访,推动双边执法务实合作发展,包括美国白宫禁毒办主任科里考斯克于2012年访华。

  28、重申致力于通过美国贸易发展署安排的海事安全与行动、交通安全与灾害救援协调、中美航空合作计划框架下第八阶段航空执行管理训练等考察活动,加强中美在交通人身安全与安保领域的合作。

  五、在气候变化、能源、环境及科技方面的合作

  29、决定继续开展气候变化政策对话与务实合作。决定就落实坎昆协议和德班会议成果,以及为联合国气候变化多哈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共同开展建设性努力。决定继续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双边政策对话和相关合作机制,加强双方各层面交流,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相关问题和国内政策交换意见。

  30、将在全球清洁炉灶联盟下加强合作,帮助联盟实现其关于在全球大规模推广清洁炉灶和燃料的宏伟目标,以此实现改善健康、提高生活水平、赋予妇女更多权利、节能和环保等多重目标。中方宣布加入全球清洁炉灶联盟。

  31、欢迎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取得的进展。在2012年4月举行的十年合作联合工作组第八次会议上,双方决定继续加强十年合作框架下清洁水、清洁大气、清洁高效交通、清洁高效电力、保护区和湿地、能效等行动计划下的合作,并进一步实施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推动“姊妹湖”结对项目,并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合研究;联合举办“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研讨会”,开展改进空气质量的试点合作和污染物控制的技术交流;实施宜居交通合作项目,深化航空生物燃料、民航节能减排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合作;落实《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谅解备忘录》,2012年在深圳召开中美智能电网论坛;在《中美自然保护合作与交流议定书》附录11下开展项目和活动,推动共同出版湿地专刊;2012年6月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中美能效论坛。

  32、在第四轮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签字仪式,并宣布新增5对绿色合作伙伴。通过汇集中美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的力量,绿色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两国在能源和环境领域的创新、投资和合作。绿色合作伙伴在地方层级的重要投入和务实合作,将十年合作框架下各行动计划的战略目标转化成具体行动。

  33、重申《中美能源安全合作联合声明》中所作承诺,即宣布两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在确保能源安全和面对共同挑战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双方决定加强在上述领域的对话与规划。中美宣布在稳定国际能源市场、应急反应、确保能源供应多样化以及合理有效使用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增加对话和信息交流。

  34、重申《中美关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所作承诺,加强两国在核不扩散、核安全以及打击核恐怖主义领域的合作。双方将继续支持中美核安全示范中心项目合作。决定在放射性废物管理领域加强合作。

  35、重申确保各自核能设施继续安全运转和分享核能安全专业技术与经验的重要性;重申支持2011年经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批准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通过的核能安全行动计划;重申建立全球核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双方将在核责任制度领域开展合作。

  36、欢迎近期完成的首次中美页岩气评价研究,并决定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页岩气开发、监管和环保框架的合作。双方决定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国务院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下,加强在商业环境方面的对话,并继续鼓励两国负责任的页岩气生产以增强全球能源安全。

  37、决定以合作伙伴身份参加亚太能源监管论坛,促进亚太地区能源监管、政策实践和经验的信息共享。中方将出席美国于2012年8月在华盛顿主办的亚太能源监管论坛。论坛将讨论:(1)低碳经济转型;(2)能源基础设施与市场监管体制安排;(3)竞争性改革。

  38、欢迎推进清洁能源双边合作,包括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贸易发展署的行动计划下扩展中美清洁能源交流项目。

  39、欢迎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于2012年3月5日至7日在华召开的知识产权研讨会,并将于一年内在美举办第二次知识产权研讨会。中心还将于年内对产学研联盟的工作进展开展中期评估。

  40、欢迎2009年11月奥巴马总统访华期间宣布的中美能源合作项目的第三年进展。双方在该项目框架下举行了磋商,并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试点项目完成选址。双方决定共同举办有关能源政策领域的研讨会、考察等活动。

  41、宣布美国贸易发展署考虑开展两项新研究,以促进在以下领域的互利合作:(1)集成智能电网通信模式;(2)电厂排放物脱硝。鉴于中方在上述两个方面也进行了相关研究部署,双方决定在上述领域开展互利合作。

  42、决定在先进生物燃料领域拓展合作,并将继续探讨在发展航空生物燃料领域的合作。

  43、欢迎中国环境保护部与美国环保署近期签署中美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下新的附件:环境法律与制度,这将进一步推动双方在环境法领域的合作。在中美环境合作30年之际,中国环境保护部与美国环保署计划于2012年下半年在华召开中美环境合作联委会下一次会议。

  44、宣布继续在包括土壤修复在内的地下水调查领域开展合作,最初的活动包括美国贸易发展署支持的技术研讨及赴美研修。通过美国贸易发展署组织的有关汞排放控制及绿色水泥生产领域的技术考察,推动双方在减少大气污染物领域的合作。

  45、决定加强通过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并共同推进亚太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及保护工作。

  46、决定加强双边科技和政策交流,推动中美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可持续农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47、决定共同支持野生动物执法的努力,打击濒危和受保护野生动植物非法走私。中美将参加2012年6月20日至21日在中国南宁召开的由东盟野生动物执法网络牵头的特别调查组会议。会上,野生动物调查者和法医学家将指出如何加强执法和检查工作并就此提出建议。

  48、重申致力于加强中国气象局与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在《中美科技协定》框架下的联合研究,开发双方准确、可靠观测和理解大气中温室气体行为的能力。

  49、签署《中国国家海洋局与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海洋与渔业科技合作2011-2015年框架计划》,决定共同制定《印度洋、南大洋海洋气候观测、再分析与预测》项目实施计划。

  六、对口磋商及其他会见

  50、举行了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外交政策、南亚、南北苏丹、联合国维和等对口磋商,举行了一系列双边高级别会见,就中美关系和战略对话涉及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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