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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未判前 王鹏飞等人不能回原籍服刑

www.creaders.net | 2013-03-02 09:11:43  博讯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因涉薄熙来和谷开来案,已经被判刑且已服刑近半年,原籍均为辽宁的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手下的四大金刚郭维国、李阳、王智、王鹏飞四人目前仍未被批准回原籍服刑。

  2012年8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郭维国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阳有期徒刑七年,王鹏飞、王智各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四人的律师事先已经分别告知他们判决的初步结果,而且特意暗示即便上诉仍不会改变一审判决,还不如放弃上诉争取早日被遣送回原籍服刑,郭维国等四人遂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日前了解到,为了配合即将开审的薄熙来案,即避免薄熙来案的节外生枝和不可预期的事件发生,中国司法部按照上级指示,在薄熙来案件尚未尘埃落定之前,郭维国、李阳、王智、王鹏飞四人暂不做遣送回原籍辽宁服刑的决定,以使该四人被有关部门严密控制或随时接受讯问。

  据知情人介绍,为了稳定和安抚郭维国等人在服刑场所的思想情绪,安徽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指示,将郭维国等人特意安排在安徽省服刑条件最好的铜陵监狱(被安徽省司法系统称作高干监狱),那里的几个监区都关押着安徽省副处级以上的贪腐官员,服刑环境及生活待遇比其他普通监狱好上几倍。

  从2012年10月份起,郭维国、王鹏飞等人被狱方批准可以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会见家属;打亲情电话;给直系亲友包括同学、同事写信(需被狱政处官员检查)等,但是不允许享受普通服刑人员可以享有的夫妻同居权。

  记者通过特别途径向郭维国等人的家属了解到:一旦薄熙来案审结完毕,家属将根据监狱法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司法部把郭维国等人遣送回原籍服刑,以保障家属的就近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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