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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受害人否认陪酒:妓女也有人权

www.creaders.net | 2013-07-15 19:29:42  新浪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针对媒体报道李某某轮奸案,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昨天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声明中称,杨女士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称“陪酒女”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纵然社会中存在所谓“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别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严,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基本人权。任何人都不能在她们不同意、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是强奸,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承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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