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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准备反腐:薄熙来必须死 刘志军也必须死

www.creaders.net | 2013-07-26 09:50:50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原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案被媒体称为“世纪大案”,不仅源于其当事人级别之高、造成的社会和国际影响之大,牵扯人员之多,更在于薄熙来事件有很强的政治路线问题。今天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项大罪对薄熙来提起公诉,仅从司法角度说,在中共第五代领导集体上台后高举整风、反腐大旗,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大背景之下,必须处薄熙来以极刑。而如若再加上薄熙来通过机会主义席卷民意,与中央分庭抗礼的政治路线问题,那就薄熙来就更必须要死,以儆效尤。

  贪腐数额巨大国法难容

  在这一起由2012年2月份王立军滞留美领馆开始,到中共“双停”薄熙来党务、政务再到对于薄熙来妻子谷开来及其家务人员张晓军因涉嫌谋杀英国人海伍德而提起刑事诉讼,直至今天对薄熙来提起公诉的一系列事件中,北京方面的动作都凸显试图在尽量减少政治影响的基础上,一切依法办事。

  早在2012年2月中国“两会”之时,前总理温家宝在记者会上就王立军问题回答提问时态度罕见的强硬,称“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要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在当时被普遍认为北京方面已经就这一系列案件进行了基本的定调。在随后的4月份,当局就谷开来案对外进行公示时也以同样的态度表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随即,《人民日报》发评论员文章指:“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毫无疑问,在这里,文章所指对象也是薄熙来。7月25日,《人民日报》再刊文评薄熙来案,称“法治没有特区,反腐没有例外”,警醒各地官员勿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通过这一系列官方表态,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中共过往也曾有对犯有贪腐问题的政治局委员判刑的案例,但此次谷案涉及故意杀人,加之正处于十八大前夕,当局欲重塑党威、法威,所以对此加以重申,坚持“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已经成为更明晰的底线。

  既然“依法处理”,就应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因为薄熙来拥有显赫的身份和红色家族背景就法外开恩。在现阶段中国社会情绪中,贫富差距的分化带来了对于所谓权贵资本主义的憎恨,而这其中一些红色家族后代通过气父辈关系而大发横财、目无法纪的现象也并非个例。如何处理好这一阶段的社会矛盾,成为摆在中共面前的难题之一。事实上,在上世纪80年代后,中国社会上就出现一些干部子弟专权弄事、知法犯法的情况,但是在1983年邓小平下定决心进行的严打中,如上海人大主任胡立教之子胡晓阳、上海宣传部长陈其五之子陈小蒙、陈冰郎都因犯有强奸、流氓罪都被判处死刑,即使是开国元首朱德的孙子朱国华也因违反法律而被枪决。据称其祖母康克清在回答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时也态度明确的表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些案例都被当时的民众看做是依法严办、大快人心之事,极大起到了稳定社会局面的作用。而这一次中共能否再现30年前领导者的决心,对于有太子党“血统”的薄熙来毫不姑息,也成为民众试探中共能否落实依法治国的“试金石”。

  为政治路线离心离德祭旗

  当然,薄熙来身上除了经济犯罪罪大恶极之外,政治路线问题上的背离中央,这一点已经在7月25日官媒新华社评论《薄熙来受审令出一门方能不偏不倚》有所透露。

  文章开头一句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君死”,便已开宗明义。文中“许多问题官员被揪出之后,我们常常会看到新闻还原他时,会讲述其当政时勤政爱民的一面”,“一些地方主政官虽说是‘封疆大吏’”,“领导干部当然能起作用,但不宜夸大,其作用的发挥,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基点,不谋私利,方能长久屹立不倒”,句句有所指。

  正如多维新闻去年就将薄熙来形容为中共党内第二高岗那样,不得不看到,薄熙来在重庆的几年,让重庆几成“独立王国”,大陆民众甚至戏称薄熙来为“平西王”、“薄督”。表面上,用“唱红”歌唱主旋律,“打黑”为保证社会安宁,“分蛋糕”抓住民众对当前中国社会不公和贫富悬殊普遍不满的心理。这些措施无论从中共执政理念上,还是社会舆论上都完全可应付过去,既让中央无话可说,又席卷民意。实际上,薄熙来就是通过这些有意把民众引导向“只知有薄,不知有胡”的意识里,形成倒逼中央之势。

  对中共文化了解者知道,中共政治文化强调的就是这种奉献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讲究不予不取。对机会主义,投机钻营,谋取个人政治权力的做法极为不耻,自中共成立以来,都被划为政治雷区。中共自身虽然也在发展变化,但这些理念在今天仍然被置于道德制高点,被视为中共传统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任何人,不管有多大功绩,多高能力,如果在这方面犯下错误,都会遭党内同仁遗弃。薄熙来触犯中央的大忌,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共不应该谅解这些行为,必然拿薄熙来祭旗。

  薄熙来必须死刘志军也必须死

  不论从司法的角度,还是政治层面的需要,对于薄熙来的处理,都必须从重,如不出处以极刑难堵悠悠众口。而与此同时,中共还应该意识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薄熙来依法判死,那么比薄熙来受贿数额还大的多的刘志军居然判死缓,这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

  刘志军受贿6900万,374套房产,滥用职权8个多亿,原本他不被判处死刑,对贪官们来说是个很坏的示范效应,对中国人民的反腐信心也是个极大打击,对中共正致力于打击贪腐扭转形象的努力来说,也是个极大讽刺。再加上,如果判死薄熙来的话,这样就会形成一个直接的对比,让舆论不得不去追问,“贪污就可以免死,政治问题就必须要死?”这样的舆论场一旦存在,对中共的损伤将是很大的。

  乱世用重典,在今天中国官民矛盾激化,民众对官员腐败现状深恶痛绝的现状之下,虽然习近平和王岐山等中共新一代领导层认识到需要打击贪腐来赢得民心,保证中共执政基础,喊出“整风”、“治贪”的口号,但是如果不给这些罪大恶极的贪官以应有的惩罚,将难以树立新一届中央的权威,也会让民众对中共再一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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