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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良是薄熙来“黑打”的侩子手

www.creaders.net | 2013-11-26 00:16:4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特约评论员姜维平由于重庆地方势力对清算薄王罪行的抵制,使许多“黑打”的内幕雪藏至今,外界所知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得到的证据显示,除了王立军与“四大金刚”之外,还有一批公安局警员,充当了薄熙来枉法追诉的急先锋和侩子手,他们在过去的几年里,不仅奉命加入了270个专案组的某一部分,而且成为破坏国家法律的骨干,前者似乎可以原谅,后者却不能不查清,查明这一切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为了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之所以近日最高法院下发文件,改变“口供至上”作法,督促平反冤假错案,并一再强调要排除刑讯逼供得到的非法证据,主要就是针对薄王统治下的诸多案件,李修武案是其中典型的一个,而重庆“091专案组”的民警黄定良就是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员。

从李庄等人披露的一些内幕文字中,不见黄定良的名字。但重庆消息人士透露的故事情节里,有当年紧紧跟随王立军,郭卫国等人,具体着手对李修武等在押犯用刑的细节描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使我看到了“唱红打黑”的乱法年代,政治野心家薄熙来为了夺取中共最高领导权,而驱使黄定良之流的警察抓人,打人,栽赃陷害,指鹿为马的事实。他们为了满足王立军取悦上级的需要,争取所谓的“立功表现”,不仅丧失了原则,而且丧失了人性。黄定良和魏新等人,亲自对李修武用刑144个小时,不让睡觉休息,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排便,等等,连轴转了6天6夜,直到获取胡编乱造的口供为止,而这时李修武排出的第一次尿液已是红色的血尿。

这一溅血的细节,类似于我10多年前的遭遇,读者不必怀疑,因为没有几个证人,亲身经历了薄熙来的“黑打”而能穿越十几年的时空,同时指证一样的情节。薄熙来在大连当市长时,就犯下了贪腐和枉法的滔天大罪,后来去山城又重蹈覆辙,应是人神共愤,为什么他在不同的城市和年代,可以同样地践踏国家法律而诬陷良民,并一再得手,在我看来,除了体制的原因,还在于国民的愚昧和劣根,而警察更易于成为专政的工具。从黄定良与李修武的对话中,可以找到弥漫整个社会的思想根源,李问他为什么要抓他,重庆渝中区刑警大队政委黄定良是这样回答的:“我跟你好说,你以为我软弱,我是来办案的,不是来听你诉苦的。”李修武回忆说,他的“反常”表现令我大吃一惊,正在我一惊一乍,云里雾里的时候,他把桌子拍得山响,说出了狂放的话:“我明确告诉你,我们是091专案组的,我们代表党、代表政府、代表重庆人民、代表这个时代,也就是代表薄熙来、王立军在‘唱红打黑’的大好形势下把你拿下。有没有罪不要紧,说不说无所谓,就算你再干净我也要把点点滴滴的灰,把大大小小的事串起来扩大十倍、二十倍,看你黑不黑。你不要想不通,刘少奇、彭德怀够伟大吧,打倒他们是毛泽东时代的需要,打倒你是薄熙来、王立军时代的需要......”多么肆无忌惮、赤裸裸的论调啊,像一个晴天霹雳在我的脑中炸响,把我一下从温暖的春天拖到了冰冷的冬天。它使我惊醒,使我真正意识这些人都想给我清白的身体上抹黑,把我搞臭,打倒我才是他们唯一目的。我绝望地想到,看来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我是背定了。强烈的失落感和内心的苦痛使我决定保持沉默。免得黄定良恼羞成怒,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大放厥词,然后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后来又用黑罩子蒙住我的头,一通乱打,断断续续地身心折磨一直延续到了晚上。



 
李修武一家

无疑地,这一细节透露了重大的惊人信息:如果薄熙来上台,他会进一步利用黄定良,魏新等警员,按照他的政治需要,进行“二次文革”,他们根本不在乎证据和司法程序而把他的政敌关进监狱,他没有从父辈的经历中找到中国民主与法制转型的理由,而是继承了官员内斗,徇私枉法的卑劣残酷手法,并运用到极致,不惜把中国再次带入动乱的年代。而在同一审讯场合,黄定良还明目张胆地转达了薄熙来,王立军的野心和志向,他们要摧毁百分之九十的中国民企,把老板关进大牢,把财产充公,表面上是恢复公有国营,实际上搞“官员所有”,因为薄熙来可以随意任命一个总经理或董事长,而掠夺或贪占国家的财富,至于他在辽宁扶持的民企,可以成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点缀和装饰品,也就是说,薄熙来全面葬送了11届3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的成果。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抓捕薄熙来并重判,是一场关系中国前进与倒退的政治斗争,由于他的贪腐与枉法牵扯的高官太多,中共担心动摇统治基础而掩盖了路线之争的实质,不得不切割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和打手,不得不回避了重庆“黑打”的滔天罪行,也使黄奇帆,张轩,李剑铭,刘克勤,黄定良,魏新等人至今逍遥法外,这样一来就埋下了定时炸弹。当然,每一个得到薄熙来好处的公检法人员都怀念他,因为他调动7000名警察参与抢钱分赃,吃掉了数千亿的民企血汗钱,“唱红歌”,印发《读点经典》,发“红色短信”,等等,掏空国库5000亿民脂民膏,几乎每一个类似黄定良似的警员,都对人民欠下了血债。毫无疑问,“黑打”曾使数以千计的民企垮掉,数以万计的职工失业,数以百计的老板向海外转移财产,使全国数以千万计的中产阶级人士感到恐慌,进一步推动了波澜起伏的移民潮。所以,薄王之罪是毁掉中华民族前程的十恶不赦之大罪。

现在,不要以为把薄熙来关进秦城就高枕无忧了,国民还没有反思一个问题:与“文革”不同的是,那时紧跟老毛抓人打人时,动手的人是实心实意地认为对方是错的或犯罪的,也就是说,人们是被摘去了灵魂似的盲从,而如今,像黄定良这样的警犬,却从专案组一成立开始,就心里明镜似地知道,他们是在枉法追诉,之所以要主观上故意犯罪,是由于物质利益的趋动。以前我曾撰文多次讲过,薄熙来“抢大钱”,王立军“抢中钱”,故意叫警察“抢小钱”,所以,他们在经济上与薄王捆在一起,这正是历史事件类似之际的不同点,也是至今无法顺利平反的原因。黄定良,魏新之流,或是趁机抢了钱或物,或是立了功升了官,怎么可能自己吐出吃进去的肥肉呢?所以,他们并不会因为上级把他们放行而心存感激,只会出于个人私利而念及使他们发财致富的薄王,并千万百计地继续刁难民企,李俊所办的俊峰置业,至今举步维艰,多次被围困,而沙坪坝区公安局的警员看笑话,就是一个例证。

然而,不论如何,18届3中全会《公报》和一周后出笼的《决定》,毕竟再次肯定了国企和民企并存的现状,指明了经济改革的前景,只有亲身遭受了“黑打”的民企老板,才深远地体会了抓捕薄熙来的意义,它是文革后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不必计较官员内斗的动机和细节,历史只看结果,胡温习李以非凡的勇气和胆略,除掉了“国难”的始作俑者,避免了大倒退,使黄定良之类的警察成了丧家之犬,这卓越的功绩不可磨灭,但愿下一步要彻查大连,重庆两地的冤假错案,对徇私枉法的黄定良等人要绳之以法,对李修武,彭治民等民企老板的案件要重审,该平反的一定要平反,该抓捕的一定要严惩,该让他们吐出来的钱财,一定要施压,否则,一旦风吹草动,在秦城养老的野心家薄熙来翻身,与海外薄瓜瓜投靠的分裂敌对势力相呼应,黄定良之类就会再次冲出来咬人。

2013年11月24日于多伦多。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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