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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网巩胜利来稿:【核心提示】五千年中华,是一部人治、占山为王的英雄史诗,但现代文明国家已经没有那种人类生存的土壤和环境了……国家漫长的历史证明:现代文明国家是一个个宪政统领下的文明社会——没有革命,更没有暴力革命,没有人与人的人头落地革命、你死我活来争夺权力,所有公民们由《宪法》所赋予的“举手”来全力规范、行驶国家权力的运行轨迹。囿是:(一)、建树《宪法》的绝对
近100年来,中国先后经历了蒋介石时代、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蒋介石时代(本身就处在权力巅峰争夺战时期)、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时代都是权力在笼子外的经典历史之作。特别是毛泽东在和平年代——中国前30年:从“三反五反”到大跃进,再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再到九十二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十数次“路线斗争”、林彪事件、薄王事件等等,还有国家主席刘少奇莫名其妙之死,国家元帅们(彭德怀)落难之死,习仲勋、薄熙来遭遇文革极权人治、没有“国家法治”、权力没有任何制约泛滥成灾的必然结果;还是中国国家最根源法律——零《宪法》绝对无能的必然结果:国家主席、国家元帅也莫名其妙地死亡,连死尸骨都找不到,政治权力在中国肆意横行、膨胀达到举世巅峰!100多年来中国,就是权力在笼子外、权力泛滥的历史经典之作。镜鉴百年中国历史、镜鉴人类史上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些极权者的肆无忌惮,就看清了笼子里的权力与权力出笼子的人类灾害与恶果。
儒教确立皇权,皇权确立独裁,独裁确立专制,专制是战无不败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65年中国、中国共产党93年至今、100年了新中国”第一次历史契机的这样表述论著这个国家;然而让行使国家、政府权力者生成“不敢”“不能”“不易”腐败的国家“机制”,这也是划时代中国从来没有过、填补中国空白的一代理论与实践建树,也是全球“法治国家”近200年的前无古人。但正是65年来中国无法把权力关进笼子,所以致中国65年来反反复复的成就了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林彪事件、十数次路线斗争、薄王事件等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不再让一直的“路线斗争”、刘少奇彭德怀之死、文化大革命、林彪事件、薄王事件等等在未来中国每每成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除了建树“法制国家”还有什么能是?
(Ⅲ)、真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人类历史证明,一般性的法律太容易被专横权力的野性所挣脱,故必须用特殊材料制成的特殊法律才能让野蛮的专横权力就范。这个法律就是承载宪政精神的宪法。用这样的宪法把权力送进牢笼并加以限制与约束的政治实践就是宪政。只有靠宪政,靠能够有效制衡权力的宪政民主制度,靠每个人都去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才能降服、驯化统治者。而宪法是这些降服驯化手段的关键。坏的宪法是一部整容过的法律僵尸,任凭统治者违宪作恶,它也不会有丝毫的反应。好的宪法,是一部活的宪法,一旦有统治者违宪,它就自我行动,让违宪者不能得逞。专政之下,宪法是纵容统治者滥权的死宪法;宪政之下,宪法是降服统治者的活宪法
人类宪政驯服权力要有“等腰铁三角”的永恒制力:“等腰铁三角”第一边是,划出权力的绝对禁区并让公民与民间力量来参政督政。宪政通过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言论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来划出一块政府权力绝对不得进入的领域从而大大缩小了政府权力的活动范围。不仅如此,宪政还赋予公民一系列的政治权利能保障公民通过参与政治生活、自由办报、组党结社来主动地限制、监督政权的权力;自由的生活,自由选择生存地的自由迁徙,自由说自己的话……
“等腰铁三角”的第二边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权力,立法与执法、法律行驶各行其道。宪政通过确立法治来对权力加以法律的约束,确保政府是法治的,而非人治的。宪政的本质是“对政府的法律制约,即通过法律限制政府”(参见《控制国家:从古代雅典到今天的宪政史》,美国,斯科特·戈登著)。宪政还通过保障司法绝对独立,实行违宪审查来确保统治者的意志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等腰铁三角”的第三边是,是分权制衡,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来制衡权力。宪政通过宪法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个权力一起关进宪政的牢笼,一个笼子里面关上三头权力之兽,权力比老虎更凶猛,是绝对会吃人、杀人的,让他们互相抗衡、相互制约,形成人类生物链。宪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和权限,通常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权必须是分立的,应由宪法授予不同的机关来行使。这三个部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意味着三个部门之间不是服从与支配关系,一个部门无权撤销另一个部门,也不能把自己的权力完全交给另一个部门去行使。只有实行司法独立,才能免除专横与暴政,才能保障一切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制约与平衡的制度,也是把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立的梦想加以平衡的制度。
“等腰三角”的定律有它最最稳固、永远无法断去的人类文明——“法治国家”的近200年来、通过合力把权力关进了宪政的牢笼里的最最成功之作,使任何掌权者都不再能为所欲为。宪政民主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类政治行为、一直几千年来的“暴力”“革命”的性质,使人类的政治行为开始趋向于和平、理性、长久的根源之治,这样就实现了人类政治行为的文明化,从而使文明在人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落地生根。宪政民主的确立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而驯化统治者,把权力关进宪政的牢笼是一个国家通向长治久安的唯一途径。它的诞生,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建立一个既能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又能处理公众事务的政府。
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扩张性,人类一直在寻求各种可以驯服权力的制度安排,改善权力结构。包括中国共产党、所以政党也必须如此,苏联囿此而抹去……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才是铁笼子?只有那些能关住权力,符合权力游戏——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运行规律的良制,才能是真正是“法治国家”铁笼子。
正是权力在“笼里”、“笼外”的历史性区别,国家却一直万古流长,悠远5000年中国、秦始皇历史之最暴政的15年刹那、至今237年美国的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全人类崛起、近千年政不变的英国、被历史永远淹没的苏联等等又何尝不是这般历史之“笼”的内、外之别!?
(Ⅳ)、100年来中国权力在“笼子”外
自辛亥革命至今的100多年以来,中国经历了国民党时代(指国民党的前60多年——蒋介石时代)、共产党的执政时代,但“国共”都没有摆脱“党国”的历史怪圈。今日中国不缺国家治理概念,也不缺反腐败形形色色的理念,而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人类源头的国家治理。公众翘首期盼的一个制度笼子: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果这个制度很快得到实施,就是一个从起点约束权力、遏制腐败很实用的“笼子”。习氏开天辟地、93年共产党第一次提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这种“话语权”还只停留在新政习近平的讲话里,上升为国家理论与法律规则尚需时间来加以验证。
习氏在反腐败问题上措辞严厉的表态,引发了舆论热烈的讨论,尤其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提法,更令公众对制度反腐充满期待。高谈阔论的评论员们从各个角度阐述了对“权力”与“笼子”关系的理解。有的问:主语是什么,谁来把权力关进笼子?有的称:什么样的笼子?有的说:关键不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首要是把民众放出笼子。
角度各异,提供了思考问题的不同维度,不过细细分析,多属文字游戏。中国反腐败最不缺的就是形形色色的理念,而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习氏提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反腐败历史命题,各部门就应该雷厉风行地行动起来,让公众看到中央反腐的诚意和决心。这个问题上,不必再假装摸石头了,不必空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好笼子”,不必守着笼子找笼子,早已有很多现成的制度笼子等着去启用。
比如,公众翘首期盼的一个制度笼子: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果这个制度很快得到实施,将从人类源头堵住这个权力行驶、拐弯的歧路,就是一个从起点约束权力、遏制腐败很实用的笼子,人类至今200多年来——“法治国家”就是把权力装进了“笼子里”的必然规则。
日前,在广州市政协会议上,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递交提案呼吁推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并率先向媒体公开自己的收入状况,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范松青告诉记者,希望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能尽快实施,避免“有始无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也公开表示,如果接到通知要求公示,他会带头公示财产。此前,有好几位中央高官表示愿意公开财产,新华社采写的七常委人物特写也被解读为是家庭财产信息公开的信号。中央纪委也表示要抽查核实官员的个人事项报告。
一个国家的腐败,就和黄豆发芽的人类生长的惯例一样:一粒黄豆,装在袋子里,挂起来,只要①“水份” 适当控制;②“温度”控制有效,那么黄豆就永远无法成为腐败、烂掉之黄豆。只要“两者”得到有效的控制、或其中的一项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它永远都不会发芽生长、以致腐败掉。党与国家“权力”也是这样,将“权力”与“金钱、利益”,各行其道、有效管制,那么他就永远也不会腐败生长。掌握权力者,当然要“财产公开”——民众一边热,表明民之声浪之高,官员阻力之大,中国条件不成熟?而2013年总书记都说了,尤其是高级官员也站出来公开支持了,说明中国的条件已经渐渐成熟,13亿中国人、官民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形成基本共识。
一个国家,执政了65年至今,已经是三代人“同室操戈”,什么样的制度不能建树起来?既然条件已经初步成熟,起码应该给出个时间表了。官员财产公示并不像想的那么简单,技术上需要完善,自上而下地推进也需要时间,公众能理解这方面问题。所以专家设计的各种方案中,都为改革留下了时间,并没有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可许多地方官方似乎一直没有给出时间表。过去不给,是时机还没有成熟,但现在已经成熟了,就应该给出一个时间表。3年?10年?还是再100年?总得让公民们有个盼头,给改革一个期限,给反腐败制度安排一种压力。中国65年来权力没有“笼子”装,因之才出现了中国65年来的每每权力泛滥成灾:从“三反五反”到大跃进,再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再到93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十数次“路线斗争”、林彪事件、薄王事件等等,还有国家主席刘少奇莫名其妙之死,国家元帅们落难,习仲勋、薄熙来遭遇文革被权力极端等等都是人治、没有“国家法治”、权力没有任何制约泛滥的必然结果;还是中国最根本法律——零《宪法》绝对无能的必然结果:国家主席、国家元帅也莫名其妙的死也找不到余骨,“权力”无限膨胀之国家之巅!半个多世纪的60多年呵,还不够中国历史镜鉴?
承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应该落实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这样现成的笼子,这也考验着决策者的反腐诚意。中国65年至今,权力都肆无忌惮、高高在上,从来没有用舆论和公民的眼睛来说话,到底是真反腐,还是做做样子,实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是一个历史、人类源头的试金石。将所有执政官员的财产置于阳光下,就是将权力置于公民的监督下。“笼子”早有现成的了,法治、民主国家早已实施了200多年,就看决策者什么时候、是否真正把权力装进这个“笼子里”。共产党就是特权的根源标志;共产党怎样和中国法;把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就首先要关住中国国家之上的共产党——没有国家零《宪法》开端,把权力“关进笼子”只能是一阵风,过了习近平,还有未来的林彪、薄熙来、十数次“路线斗争”怎么办……这一切的发源地都在于,有没有“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近100年中国,一样“人治”集权、没有“笼子”的蒋介石、毛泽东领袖,一样给中国带来了无数的浩劫;一样“党国”之路、一样没有任何制度“笼子”的蒋介石时代、毛泽东时代,一样都给中国带来了没有“笼子”的无数个国家危亡……
地球人类社会近100年来,希特勒的权力肆无忌惮,给全世界人类带来无穷无边的灾难;苏联党国权力至高无上,就当然的日落西山;还有一些国家没有认清“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国家之根,一如非洲大多国家与“高收入国家”贫富落后百年。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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