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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在京西宾馆秘密举行。
中共18届两百多正式中委,这次有两个要下来,他们就是周永康案牵连者蒋洁敏和李东生。两名候补委员要递补上去,他们是国家统计局长马建堂和宗教局长王作安。
候补委员中,中国媒体说有五位(山西陈川平,内蒙潘逸阳、广东万庆良、四川李春城、中石油王永春)要丢掉职务。但是,无论海外还是中国国内,有一人被遗漏了,他就是科协的申维辰。他也是17大候补委员、18大中纪委委员,而这次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中纪委可谓被委以重任,有关中纪委的人事变动,也应在全会上做出决定。
依法治国只是司法改革?
中国媒体援引“外媒”报道:这次全会有可能在三个方面做出决定:
依法治国,主要是依宪治国,这次四中全会有可能成立一个宪法委员会,还有可能把中纪委、监察部、信访局、审计署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成立一个反腐败的重量级单位,由中央直接指挥,直接归习近平和王岐山领导。
有媒体援引专家的话说,这次全会,有可能在司法方面做出一些改革,比如省会直辖市法院检察院相对独立,不归同级地方党委领导,直属最高法最高检领导。以此类推,县市法院对省法院负责,省和直辖市法院则直接对最高法,最高检负责。
依法治国,路途遥远
依法治国,观察人士普遍不看好,认为,这和中共强调的“国情”格格不入,无法兼容。一山不容二虎,针锋相对的两种化学溶剂无法在一个试管并存。在中共的思维方式和字典里,不管什么法,永远不可能比党大。因为所有的法,都是“党率领人民制定出来的。”
新华网周三发出了习近平论法治的十句话,“句句精辟”。其中一句,习近平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在中国,谁掌握绝对权力
中国问题观察人士何清涟认为,在中国共产党治下,一直有绝对权力存在。她说:今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推出“依法治国升级版”,究其实还是出于政治需要。她说:毛泽东自诩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文革中废掉公检法,用自己的“最高指示”代替法律。毛创造了无法无天、人治的“最高级版”。
毛死邓接位(把华国锋整下去)。何清涟说,邓小平在文革结束后多次提到“法治”,就是要结束毛泽东的人治。但一旦邓创立的新权力格局稳固之后,“法治”就被束诸高阁。毛老大之后又出现了一言九鼎的邓老大。
何清涟认为,在以党治国的制度下,党又坚持“下级服从上 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最高领袖”的人治,哪里有实行法治的可能?充其量还是过去30多年的立法、司法、执法集于党之后的“以法制国”。
美国之音网友黑木崖质疑说:中国执政党在那里、何时说过“中央服从最高领袖”?
的确,在任何执政党(除了朝鲜)党章中,几乎都找不到要中央服从最高领袖这种说法和规定。不过,中国学者袁刚(北大政府学院教授)(当代中国研究2009年第二期)发表文章(题目是“民主集中制和国家官僚制度”)说:无条件服从领袖,是假定领袖天生正确,不会犯错;领袖指挥着党,党又是战斗化的“部队”,“部队”各级“指挥员”更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袁刚说:毛泽东为红军制定的 “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此可谓民主集中制的第一要义,也是列宁关于领袖、政党、阶级、群众相互关系学说的精髓,即服从领袖、服从中 央、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
袁刚说,中共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实践,后来有了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领导核心的提法,它突出的是领袖,是强调集中而不是民主,其实仍然是延续沙皇时代列宁所制定的革命党战时动员军事化管理模式。
中共18大以来,其组织宣传机构中宣部中组部、求是杂志、各种宣传媒体、社科院、党校、编译局、各省市自治区各大军种兵种领导人,等等都一再宣称: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而百度百科给中共政治局定义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中央政治局委员,或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不久前,中国社科院长王伟光发表文章说,阶级斗争不可能熄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他的这番话赢得左派支持和喝彩。
作者樊熙仁发表网络文章说,有不少人反驳王伟光的理论说,文革结束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最根本的拨乱反正、最重要的进步和改革是否定和抛弃了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重提阶级斗争和专政是从改革开放路线向后倒退。
樊熙仁说,这些反驳王伟光的意见中,还有人认为,鼓吹专政违背法治原则,与执政党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承诺矛盾。还有观点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不公、贪腐和贪腐分化严重,许多草根民众反抗缺少理论,只好用毛氏阶级斗争理念为武器,王伟光现在鼓吹阶级斗争会给民粹主义的不满和反抗情绪火上浇油。
中纪委反腐和以党代法
中共18大以来,王岐山为首的中纪委已经查处十多万中共党员,光是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就处理了五十多,态势不可谓不凌厉。被查处官员中,不堪双规和逼供信自杀者也时有所闻。最近一例是山西副省长任润厚。中国媒体说,他是在被查一个月后,得病死亡的。
显然,中纪委查处的这些“贪官污吏”,无论双规也好,自杀生病死亡也罢,他们都被剥夺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赋予他们的公民权利。有网友对这种贪官被查、自杀叫好,说他们活该,说你们参加了共产党,就应受到党纪查处,受到这种待遇。但是,作为执政党的纪律执行部门,如果把这一套从八千万党员推而广之在全国十多亿公民中实行,那离依法治国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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