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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中全会闭幕一个星期后,当局推出了这次全会的最重要成果:一个中共中央的《决定》。周二,新华社在发布这个决定公布后不久就又发出一个习近平就这个决定作出的说明。海外部分舆论说:习近平和中共四中全会的意义和成果就在于: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实质还是依党治国。
依法治国,依党治国?
中共四全23日闭幕,新华网28号“授权”发布了这个1.7字的决定,又随后很快发表了习近平就这个决定作出的说明,也有好几千到一万字。中共四全这个冗长“决定”,如同四全刚闭幕后发出的公报一样,都提到了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的讲话精神。
“决定”很长,中国各主要媒体纷纷用图解,扼要、精髓、精神、简要等“快餐”式解读方式,让读者能一目了然、提纲携领,掌握主要精神。
按照这个“决定”,中共四全的主要核心成果和价值就在于执政党意识到要想长治久安就必须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原则和实质是坚持党的领导。
决定说: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 验。”
决定说:中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 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宪法规定,各取所需
中国宪法(序言)说:“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宪法还说:“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以上这些论述和观点,是当今中国左派、毛派以及“爱国”人士的口号、座右铭和理论实践基础或“追求目标”。社科院长王伟光不久前就重提“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军中“呐喊派”将军罗援周三在新华网思客论坛发表文章题目是:爱国者的权利和尊严需要法律的保护。文章说:维护宪法权威性,维护“公民的爱国权利和义务,坚决打击和惩治出卖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
而自由派和维权派则强调宪法三十五条给予老百姓的“几大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更多中国公民则认同宪法第五条中这样的论述: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习对“决定”的说明,引来质疑者的说明
习近平对中共四全这个决定做的说明,其中谈到了决定起草背景和和过程。习近平难得地提到了保障人权:“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四全“决定”和习近平的“说明”公布后,中国媒体一片叫好声和解读声。不过,海外出现不少商榷和质疑声。香港苹果日报周三报道,援引北京历史学者章立凡的话说:这个“决定”在技术层面上有些举措,但“总体看中共‘一党专政’没变,怎么治法律说了算,但法律怎么解释,却是党说了算,最终还是党的领导、党比法大。”
章立凡说,中共强调依法治国,但说一套做一套,铁流、曹保印等都是在四中全会闭幕日被批捕,方舟子更因质疑周小平而被全面噤声。“法律不以领导人意志变化而变化,实际上就因为领导对周小平注意了,就把方舟子封掉,这种做法岂非自取其辱?中国讲法治面面俱到,但执行起来还是以党治国。”
在海外,台湾联合报周一发表社论说:四全落幕,推出公报和“决定”,但“太阳依旧升起,‘党’依然屹立于‘共和国’之上”。社评说,在公报字阵中,真正的关键字是“依宪治国”。但“依宪治国”埋在文山字海里“党的领导”则不断跳上眉眼。。
社论说:整份公报是一组矛盾叙事,是共产党自我的灵肉交辩,更是理性和利益的相持不下。既知“依宪治国”是理性回归,却又割舍不下“党的领导”的权力滋味。
社论说:一九五四年第一部共和国宪法实施,毛泽东却在党内会议上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至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
毛泽东说过自己无法无天,但他是否说过这种如此蔑视宪法的话?历史学者章立凡经过查证,倾向于毛没说过。章立凡说:毛这个讲话疑似伪造。“同一讲话存在多个版本,内容参差,顺序混乱,用词和历史年代不符,“均未见诸文献记载”。
联合报周二还发表了一篇评论题目是:中共宪法终究姓“党”不姓“德”(democracy)。评论说,四全结束,强调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俨然将成法治国家,网络上一片喊“挺”、“严重同意”、“习大大万岁”。这位习“万岁”上任两年,除了党政军共十个职务集一身之外,也开始兼管政法系统。这在正常国的法治国家不可能出现,而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评论说:大陆宪法明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换言之,若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是违宪。好一纸千秋万世由党领导制定的一党专政保证书,这在运动场上叫“选手兼裁判”,在逻辑上交“套套逻辑”,在文学上叫“回文”,中共的意识形态在制宪时即已法制化。
习是毛邓,连“捆”带“煳”?
最近在海外出版了一本书《毛邓遗祸》,作者是刘子良。该书引述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智囊鲍彤的话说,毛和邓,都做了一辈子中国梦,希望中国组织起来,十亿如一,成为天下无敌战斗力,天下无敌劳动力。这是相同的,“但他们二人的办法不同。毛的办法是用绳子把十亿捆在一起,邓的办法是用gdp把十亿煳在一起。捆的办法肯定不行,煳的办法好像也不是太得手应心。”
还有网友评论说:习是集毛和邓大成,捆煳都用,连捆带煳,又捆又煳。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董事长曾晓辉:话说毛泽东进入历史之后,习惯有强人领导并由领袖代为安排人生的一部分中国人心里一直很失落,于是唱着红歌,“心中想念毛泽东”。如今虽然毛泽东虽然没有重回人间,却盼来了一位要效法毛铁腕治国的政治强人习近平,其魄力一点不输于毛左当年热烈拥戴的薄熙来。
红柿子会:1954年毛泽东:宪法要征求广大人民的意见;1982年邓小平:宪法要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1999年江泽民:国家机关、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002年胡锦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012年习近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宪法:坚持党的领导。
亦醉亦醒no1:我一直在思考习近平的执政风格和历史地位的问题。今天突然闪现出一个观点:习近平是站在两个巨人的肩膀上,而且把把他们的思想和理论继承得最好、结合得最好的一个中国航船的舵手。这两个巨人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邓小平。同时,习也是将理论和实践向前大幅推进的一位领导人。
这次四全发出的重要文件,都提到了马列毛邓的主义、思想和理论。《毛邓遗祸》一书说:把毛的“前30年”和邓的“后30年”看成一个整体,也是符合史实的。毛祖和邓宗,政策很不同,风格也不同,那是“小异”;相对地说,他们之间还存在着大同---毛祖邓宗共一党,而且共同维持着一个时代---共产党领导一切的时代,共同维持着一种制度---共产党领导一切的制度,共同梦想着实现一个目标---共产党永远领导一切的伟大理想。
“他们是夺权掌权用权维权的关系,有时更多地着眼于权,有时更多地着眼于利,是题中应有之义,没有本质区别”。
这次中共18届4全决定:“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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