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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罕见重炮猛轰 开辟“第二战场”

www.creaders.net | 2015-02-12 19:38:32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随着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之后众国企、央企纷纷从顶峰跌落,有人断言2015年将会是金融反腐尤其是国企反腐的关键年份。王岐山11日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已然夯实了公众的这一揣测。根据会议安排,春节过后,中纪委将展开2015年首轮巡视,中石油等26家央企被列为专项巡视单位。另据中央规定,今年将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巡视全覆盖。而在此前落幕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也曾直接向中纪委安排下一步工作重点,“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反腐开辟“第二战场”

  根据中纪委出示的问题清单,把控着中国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可谓百病缠身。比如企业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大行其道,“链条式腐败”成为共性问题;部分央企领导人员背靠企业这棵“大树”,通过子女、亲属或其他关系人大行关联交易,“靠山吃山”、“靠船吃船”,只要手里有权力、有资源,都可以通过花样百出的关联交易方式,实现利益输送;也有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此前,中纪委在“晒”中国海运集团、中石化和中国科协3个巡视点的问题“账单”时,还罕见地首次在通报中采用了“吃里扒外”和“损公肥私”等表述。足见问题之严重,形势之紧张。

  第五代上台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中纪委从未停止过针对国企央企的巡视步伐。而且巡视的数量,是从4到8,再到26,可谓呈几何级式的大幅递增。从巡视对象的挑选来看,也都是最为棘手的要害部门。在能源领域,包含了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还加上了涉猎石油的中化集团;电力领域涵盖面则更广,既有核电三巨头,也有华电、神华、华能、国家电网、国电集团、南方电网、东方电气、大唐、电力投资,如果加上之前的三峡,电力领域被巡视的骨干央企将达到13家之多;在通信领域,联通、电信、移动一个都不能少;交通运输领域,则有南航、中船、中海运、中船重工、远洋;还可以加上汽车领域的一汽和东风,达到7家;矿产、钢铁方面,是中国最负盛名的五矿、宝钢和武钢;之后,还有建筑领域的中建、电科领域的中国电科、中国电子信息集团,以及机械装备领域的中国机械和中国通用技术。

  如果说当局第一阶段的反腐重点是在党政系统,那么后续地,反腐的第二战场已然转向国企央企。为何有此战场转移?一方面,第一战场的反腐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第二战场已经到了不得不开辟的地步。现已成为大型跨国集团的中信公司前董事长孔丹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国企是国家经济的支撑和骨干,是遇到风浪时候的大锚。国企在主客观上实际都成为了中共执政的基础。所以国企严重腐败如若得不到有效治理,对中执政的中共来说也将是致命的威胁。所以王岐山时下的大动作,显然是意识到了国企央企长期处于病态或是非常态对于中共政局存亡的负面影响。更为长远地来看,王岐山2015年火力全开,不仅仅是在反腐,更多的是在“抢救”中共政局危卵免于倾覆。新华社评论则直接指出,当前国企经营状况并不乐观。2014年,国企利润仅比上年增长3.4%。而负债超过66万亿元。国有企业不是铁打的基业,国有资产经不起这样蚕食,任由发展后果不堪设想。

  问题在于,以国企作为反腐重点领域的“第二战场”能否成功开辟,并在此基础上掀起一场伤筋动骨的反腐风暴?虽然从工作性质来看,国企央企的反腐比之于党政反腐更能走出权斗论的怪圈,是以切实的经济问题治罪。但是抛开表层看底色,国企反腐比官场反腐更为艰难,因为其中参半了极其复杂的政商关系。因为在腐败分子的长期经营下,一些国企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私家领地,重大国企腐败案一旦案发,牵涉面甚广,往往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引发声势更为浩大的官场地震。

  治标,更要治本

  中纪委活力全开开辟“第二战场”的关头,公众也在揣测,这是否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即将在反腐之后来临。毕竟,不管是接连拿下国企一把手,还是将问题清单铺展开来,都只是指标层面的。若要从根本上修复国企、央企的腐败“黑洞”,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就显得尤为必要,比如高度垄断、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等。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国企之所以会成为腐败重灾区,首要的原因在于经济体制上依然存在二元结构,“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还不成熟,计划经济的痕迹、权力高度集中于市场经济和商品交换同时存在,尤其容易造成行政权力与经营活动密切交织在一起。把行政权力作为经济交换的条件,最终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鉴于很多红二代盘踞在国企央企的一把手位置,更容易导致国企与官场进行内外勾连,将国企当作是攫取家族私利的地盘,所以是否需要禁止高官亲属从商,也是国企改革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国企反腐之外,王岐山时下正在马不停蹄进行的反腐运动,虽然在民间层面赢得了掌声雷动的叫好,但是在很多学者看来,还是需要从治标尽快过渡到治本的轨道上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认为,反腐的突破手段,并不是法治化的,而是在法治框架以外,靠纪委的力量在推进。短期来看,效果卓著。但是长期来看,则是贻害无穷的。因为它在限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对他进行侦查、审讯、羁押、搜查等方面,都不受《刑事诉讼法》的制约。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的规定,一个人被捕后在24小时内必须被送到看守所,在48小时内要让他见律师,必须在法定场所才能进行审讯,必须有司法机关搜查令才能够搜查。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一旦共同参加,则必须按刑诉法办,而不能偷偷地配合出手续,而不让律师参与和知情。但现在,都没做到。一种是纪委在抓人关人,一种是检察院形式上出手续明知故犯,规避明确的刑诉法的规定。至于限制人身自由,一个国家只能用法律的手段,而不能用纪律的手段,纪律是不能限制人身自由的。

  面对可能导致亡党亡国的反腐大业,王岐山不久前在一次内部讲话中坦言“压力大”——“面对这种形势和任务,我们冷静清醒地看到,肯定就是鞭策,而新的形势和任务,只能说我们再怎么努力,要把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完成好,压力也是非常大。”而在更早之前,针对治标和治本问题 ,王岐山也曾公开表示,反腐永远在路上,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至于治标要多久,才能过渡到治本上来,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具体到针对国企的反腐,治标和治本之间的距离,则更是难以精确拿捏或轻易做出判断。  (泉野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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