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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门前 有人高喊打倒王岐山

www.creaders.net | 2015-02-17 11:55:45  博讯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纪委检举实录2015年1月11日 09:01 新浪博客 中纪委检举实录

  上篇

  公元2015年1月5日,经过长期观察、思考以及等待,潘太史决定亲赴中纪委对中共十八大代表、中信集团董事长兼中信银行行长常振明及其副手(中信集团常务董事、副总经理)赵景文等人的问题进行当面检举。相关背景及案由如下所示:

  开放、开裆再开膛 2012年10月7日

  http://pantaishi1970.blogchina.com/1370995.html

  致中共十八大代表常振明的公开信 2013年1月1日

  http://pantaishi1970.blogchina.com/1401285.html

  中央对十八代表常振明的亲日立场理应有所警觉 2013年6月

  http://pantaishi1970.blogchina.com/1556277.html

  一, 行程

  上午8:30,潘太史下楼,早餐后搭乘地铁,一路辗转至天坛东门,然后改乘公交来永定门西站,交通费用共计6元。10:20,顺利抵达永定门内西甲二号,全国人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中纪委的信访接待室皆云集于此,相互之间的距离不过一、二百米。就当时的情形来看,似乎国办、中办门前等候的人群很多,而纪委、人大门前的等候者相对较少。

  10:30,潘太史根据相关提示来到中纪委信访接待室门前排队,相关安检措施与地铁安检程序相似,不像机场安检那样严格繁琐。突然之间,有一外地口译的中年妇女在旁边激动地高呼口号:“打倒中纪委,打倒王歧山!中纪委什么也不干!”

  10:40,潘太史进入大门,并且按照要求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饮水、背包等物品全部寄存。

  二, 接待窗口

  进入大厅以后,工作人员首先询问来自哪里?然后抽号等待,潘太史的号码是10086,整个流程与银行叫号服务大致相似。大厅面积应该在900平方米以内,至少设有四个接待窗口,而且还备有一台饮水机。

  11:00,4号窗口工作人员呼叫10086,然后通过窗口递交身份证以及检举材料。

  工作人员问:你检举的这个常振明,属于什么级别?

  潘太史答:中信集团属于正部级单位,因此他的级别应该是正部级。

  工作人员说:中信集团属于央企,理应由国资委管辖。

  潘太史说:前国资委主任李融荣,我曾经给他做过翻译,但人家早就卸任了。后来的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又出事了,所以我只好按照正常流程向中纪委反映问题。

  工作人员笑问:你要反映什么问题呢?

  潘太史答:检举材料中都写清楚了。中信旅游总公司与日方合资开设了一家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旅行社,中方是大股东,结果竟然在日方的要求下连续数年向其支付所谓的软件使用费,总计高达2500万元以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工作人员:这里是一张入门条,请在下午一点半接受约谈。

  11:10,接待流程结束,潘太史出门后,步行两公里找到一处快餐厅??????。

  三, 填表分案

  12:30,潘太史再度来到永定门内西甲二号,结果发现等候的队伍很长,人数多达数百人。原来中午吃饭时间,这里只准出不准进。

  1:00,入场开始。1:10,潘太史再度来到中纪委信访接待室门前,发现等候者至少有50人以上。由于上午已经取得了进门条,因此潘太史于1.30顺利进入接待大厅。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来到中厅等候。工作人员首先中厅两侧则是若干小厅,也就是单独约谈的房间。根据要求,潘太史填写了一张表格,其中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已经被登记其中。填写内容包括:检举人工作单位及职务,潘太史填: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外。

  四, 交锋

  相关人物及机构

  检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外潘太史,以下简称“潘”

  中纪委某吏:值班编号031,年龄三十岁上下,眉目清秀,南方口音,身高1.73左右。以下简称“吏”。

  中纪委某官:五十多岁,头发灰白,身高1.70左右,自称北京人。以下简称“官”。

  第一被检举人:中共十八大代表、中信集团董事长兼中信银行行长常振明

  第二被检举人: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兼中信旅游总公司董事长、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景文

  第三被检举人:中信旅游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杰

  被检举单位: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中信旅游总公司出资255万,占总股本51%;日本交通公社出资245万元,占总股本49%)

  1, 太极推手

  1.50,吏传唤潘进入小厅

  吏:我初步看了检举材料,对于案由何以涉及常振明不甚明了。中纪委的工作流程是。。。

  潘打断道:常振明是正部级高干,据我所知,关于副部级以上干部的检举皆由中纪委处理,其他机构根本无权过问。

  吏:但是你所检举的单位,新纪元国际旅行社,只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与常振明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潘:新纪元国际旅行社当时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赵景文同时也是中信旅游总公司的董事长、中信集团的副总经理。关于赵景文的问题,我曾经写信向常振明反应,但是他却迟迟没有处理,至少没有向我这个检举人进行通报。

  吏:你在检举材料中说,该旅行社涉嫌“抽逃注册资金罪”,根据我国今年四月出台的司法解释??????。

  潘打断道:公司注册资金,从2014年开始由原先的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但是,案发时间是在2012年以前。

  吏:我国法律规定不追溯既往。如果当时未能立案,如今就不再受理。

  潘:我早在2013年年初就在中纪委官方网站实名检举,按照代码进行查询,结果始终是“检举信已经收到,请耐心等待”。不知这个代码是否有问题,实际上是否收悉?

  吏:检举如果确实在官方网站进行,那么有了代码就可以肯定确已收悉。

  潘:既然如此,中纪委就应该承担相应不作为之责任,以致日方“抽逃注册资金罪”的罪行无法追究。

  吏:网络受理与窗口受理分别隶属与不同的部门,我们之间不存在信息交流。

  潘:对于日方的不法行为,我去年利用赴东京出差之机,曾经写信给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以及被检举人日方股东法人代表、交通公社总裁田川博己。日本内阁府始终没有反应,不过据说田川博己曾经我写的检举信传到了北京新纪元旅行社,并且命令管理层禁止向外泄露任何公司内部的消息。

  吏:你曾经给安倍写过信?

  潘:是的。不仅如此。此前我还向常振明本人以及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写过信,结果始石沉大海。另外,日本驻华大使木寺昌人那里,我也写过,结果当然也不会有回音。

  吏:不过就检举信的具体内容来看,我看不出与常振明之间存在什么必然的逻辑关系。这个问题毕竟是发生在一家合资企业。

  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涉案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赵景文乃是中信集团的副总经理,关于他的问题,我起初并没有直接诉诸任何司法检举,而是直接写信给他的顶头上司常振明。事实证明常振明至少没有妥善处理,显然存在放纵、包庇甚至同流合污之嫌疑。另外,日方的“抽逃注册资金罪”即便无法继续追究,那么中方高管所涉嫌的“国有资产流失罪”总不至于也被一笔勾销了吧!还有一个更加蹊跷的问题。我对常振明的检举,始终是公开透明的,相关文章在诸多网站上皆有刊载,例如《中央对十八代表常振明的亲日立场理应有所警觉》等等,其中不乏严厉的指控之词,包括:“你到底是中国公民还是日本公民,你到底是中共党员还是自民党党员”!作为一名正部级高干,常振明何以对于如此严厉的指责始终不采取相应措施呢?他作为中信董事长,完全可以指定其法务部门派遣专业的律师对我提起涉嫌诽谤之诉讼!而且只要在百度上输入“常振明”三个字,这篇检举文章就会被轻易地搜索出来,并且长期占据第一页第二条的位置,而且点击量已经超过40000点,符合司法解释关于“网络诽谤、情节严重”的认定。如果你认为我对常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那么我在网络上言论无疑属于诽谤,我今天的检举行为不妨可以算做是自首,你现在就可以将我立即移交司法。

  吏:诽谤属于自诉案,不在纪委工作范畴之内。

  潘:您不妨通过组织关系通知常振明。

  吏:这些检举材料,你可以拿回去了。

  潘;您的意思是说,对于我的检举,中纪委不受理,是吗?能否出具不受理的文件呢?

  吏:我们从来不出具任何受理或不受理的文件。

  潘(声色俱厉):我并不是没有其他渠道向高层反映问题,但这件事情,本人向来堂堂正正,从来没有与常振明或者中信集团的任何人有过私下接触,完全是为了追求事实真相,落实公平正义。你今天拒绝受理,那么这个案件我是否还可以重新向中纪委或者其他机关进行检举呢?

  吏:原则上讲,并无任何限制,但在实践中,我们在验证身份证的时候,三个月以内只限一次而已。这份材料有点复杂,请允许我请示领导,你在这里稍等候片刻。三分钟后,某官出场。

  2,缠绕攻击

  吏对官讲:这份材料的检举对象是家旅行社,我看不出与第一被检举人常振明之间的关系。

  吏对潘讲:请把材料重新递过来,正式检举信与写给常振明的公开信请重新整理一下页码。

  官:请简要复述一下你所检举问题的实质。

  潘:我认为至少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罪。中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中信旅游总公司都属于国有企业,中信旅游作为新纪元国际旅行社的大股东,出资255万,占总股本500元的51%。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由日方担任。

  吏:这或许是当时法律规定所限,其实就是各占一半。

  潘:可以这样理解。但问题在于,该旅行社2002年成立以来,利润可观,而且从未使用过日方的软件系统。本人估计,当时每年的利润或许在1000万元左右,那么扣除25%的所得税,企业再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剩余的(1000-250)=750-75=675万,就是股东的税后分红,在各自公司的财务报表上作为长期投资收入,那么中信旅游总公司的收益就应该是344万。但是,该公司却在日方的压力下,从2008年开始连续向日方购买软件并支付专利使用费,一年的费用就是500万元,而且至少连续计提了五年以上,总金额高达2500万元。如果盈利水平维持不变,500万元的专利使用费通过税前列支,那么税前日润就只有500万元,而中信旅游总公司的收益就是(500-100)=400-40=360万×51%=184万。344-184=160万。由此可见,中信旅游总公司的长期投资收入每年至少锐减了160万元。 假如事情仅此而已,那么充其量不过涉嫌税务问题,但我手头有一份音频证据,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三被检举人)赵杰于2012年9月公然声称,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总金额已经高达1500万元!也正以为如此,该公司大举裁员减薪。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依然坚持向日方支付软件使用费,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其中必然存在某种因果关系或对价关系。

  官:根据你的检举材料,该公司2009年度的营业额是1亿8千万元,计提500万就会造成亏空么?旅游行业的正常利润率大概多少啊?

  潘:大约3%~5%。

  官:利润率难道这么低么?

  潘:是的。一般行业大多如此,包括建筑业。

  官:我没有问你建筑业,现在说的是旅游业。

  潘:明白。旅游业的确如此。只有批发买卖乌纱帽,才是无本万利的好买卖。

  官大怒道:你这是什么话,为什么如此偏激?

  潘:卖官鬻爵,自古有之。

  官:你所说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我大致了解了,但是这与常振明又有什么关系?

  潘:该旅行社的法人代表赵景文是常振明的副手,我向常反应过赵的问题,所以我认为他至少涉嫌包庇、放纵。

  官:听说你曾经就同样的问题,分别给栗战书、王歧山、郭金龙等人写过信,他们回复你了吗?

  潘:没有回复。

  官:目前的事实,常振明没有回复你,或者他进行过处理你仍然不满意,于是你就告发他。按照你的逻辑,是否也应该告发栗战书、王歧山、郭金龙等人?

  潘:他们都是政治局委员,位高权重,对于小民的上书,不理会是正常的。我可以理解。

  官:常振明也是高级干部,他凭什么一定要回复你呢?

  潘:他是十八大代表,与政治局委员无法相提并论。

  官:那你觉得他应该与谁相比?

  潘:反正比我混得好。再说赵景文毕竟是常振明的副手,与王歧山等人无关。

  官:郭金龙是北京市委书记,他又不管辖央企,你为什么要给他写信?

  潘:他毕竟是政治局委员啊!我相信党中央总不至于是什么罪过吧。我在日本出差期间,还曾经给安倍晋三写信揭发日方股东的不法行为。我是职业的日语翻译,日文表达与中文差距不大。

  官:既然你对自己的文字能力有自信,那么你觉得常振明的问题属于什么性质。

  潘:我并非讼棍,对于司法用语并不擅长。

  官怒:我又没说你是讼棍。言辞不要这样偏激!

  潘:说到常的问题,我目前只是合理怀疑而无法做到超越合理怀疑。如果我说卖国或叛国,是否可以?毕竟交通公社作为日本最大的旅行社,不论在办理签证、护照以及现金流方面都具备重大优势。

  官:你的说法我无法接受。那五百万软件使用费,是日方开发的产品吧,既然使用了人间的东西,按理说就应该支付一定的费用。

  潘:话虽如此,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该软件的公平价值并未接受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完全是日方报价,中方照单全收。举例来说,假如你我二人合伙设立企业,如果你出50万,我出50万,那么双方权利均等。但是,如果您出50万现金,而我以知识产权入股,那么我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就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对其公平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日方主张其软件专利价值500万元,而且连续计提五年,总金额高达2500万元。

  吏:你刚才提到该公司曾经亏损1500万元,这与2500万元之间似乎对不上啊。

  潘:据说该公司虽然后来业绩不如以前,但应该还可以维持微利。假如没有这2500万元的计提,或许可以保持1000万元的税前利润。反之,正是因为必须计提这2500万元的专利使用费,才使得该公司由微利陷入严重亏损,以致大规模降薪裁员,而且管理层内部也发生内容,相关内幕不断外泄。

  官:你是该公司的职员?

  潘:不是。

  官:那么你的消息来源是什么?

  潘:拙荆是该公司基层职员,而且由于日语同行的关系,我认识该公司不少人。

  吏:那么你的检举动机是?

  潘:我知道裁员降薪问题不属于中纪委受理的范畴,你们对此也漠不关心。我只是做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绝对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

  官:我对你列举的问题,并不否认,但你告人显然不太会告。这个问题只是赵景文的问题,而你却将常振明列为第一被检举人。

  潘:我当然考虑主从的问题。我与常振明毫无个人恩怨,而且起初也没有打算启动检举程序,所以才会如实向他反应下属所存在的问题。

  官:何以见得常振明见到了你写给他的检举信呢?难道是你当面递交给他的?

  潘: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见到他呢。

  官:还是刚才的逻辑,王歧山没有答复你,你认为正常;为什么常振明不答复你,你就死咬不放呢?

  潘:如果我是军委主席,我就一并办他们,但我尊重现实。

  官怒:你的言辞过于偏激。

  潘:咱北京人,天生就这样说话,就算王歧山本人过来,我依然这样回答。

  官大怒:我也是北京人,而且比你岁数大。

  潘:我承认,对于常振明,我目前只是合理怀疑而拿不出一刀毙命的证据。但他毕竟是十八大代表,正部级干部,属于老虎级别。

  官:难道就因为他是十八大代表就要办么?十八大代表多达几千人呢。

  潘:党代会代表,不过一千余人吧。

  官:这个问题到底你清楚还是我清楚,告诉你,至少2000人!(事后查阅资料,确切数字为2270人)

  潘:常振明的问题我虽然缺乏直接证据,但毕竟掀开了冰山的一角,至少为你们提供了炮弹。中纪委完全可以乘机向中信集团派遣巡视组。

  官大怒:中纪委是否派遣巡视组,难道与你有关?

  潘:我是区区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外,发现老虎我敢于冲上去与其对咬。我在网络上公开向常振明叫阵,等于就是在与他对赌,欢迎他委托律师对我提出诉讼。

  官:你还是这样偏激。

  潘:要不然,你们不妨首先调查赵景文,常振明不妨作为远期目标?

  官:你凭什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把目标锁定一名正部级干部?

  潘:赵景文也是副部级啊!

  吏翻动一黑皮手册,插话道:赵景文不在副部级之列吧。

  潘:赵景文的行政级别,我是根据中信集团的正部级推测得来的,即便他不是副部级,至少也应该是正厅级。

  官:赵景文的行政级别即使存在出入,也不是你的问题。

  潘:我特别在意常振明的原因在于,他曾经是围棋职业七段,脑子特别好使。咱们唠叨半天的事情,在他那里三分钟就能完全搞明白。而且有迹象表明他接到了我的检举信。

  官:这还是你的推测,没有任何实际证据,他的围棋职业七段与这件事情有关吗?还是回归问题的本质吧。那每年五百万元的资金流向,你手头有线索吗?知道相关帐户吗?

  潘:帐户信息不难掌握,但问题是其中未必涉及转帐,日方很有可能通过“冲帐”的方式来处理,通过帐户往来信息未必能够查证。

  官:既然使用了人家的软件,按说多少也应该支付使用费吧?你觉得该软件是否具备一定的使用价值?

  潘:旅游行业,无非是旅游线路、餐厅、酒店等等,毫无含金量可言。在我看来,该软件的实际价值为负数,不过对于既得利益这来说,他们肯定会说那其价值乃是宇宙无法承载之重。

  官:你是否觉中方高管会与日方勾结,私分这笔钱?赵景文或许每年拿出其中的2-30万,孝敬常振明?那么问题的性质就属于贪污。

  潘:这是您的分析,不过我觉得未必如此单纯。最近听说令计划之妻谷丽萍女士企图外逃日本,而且在日本持有毫宅。这个消息对我启发很大,我怀疑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或许对于常振明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不仅如此,日本交通公社在上海、广州等地也有分支机构,据说也是如法炮制,涉案金额或许超过一亿。

  官:你的思维方式,跨越度太大。

  潘:最近我发现了一些反常迹象,我检举常振明的帖子,去年十一月在天涯社区被版主封杀,而且有消息说赵景文企图或者已经卸任新纪元国际旅行社董事长及法人代表之职,企图安全下桩、甚至内潜外逃。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决定当面向中纪委检举。

  官:难道他卸任就意味着逃跑,你的想法未必过于幼稚!

  官对吏讲:检举材料正文转检察室,关于常振明的材料让他带回。随后疾步而出。

  3,半受理?

  潘: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今天的检举结果,中纪委是受理了还是没有受理?

  吏:这个不好说。

  潘:如果受理了呢?

  吏:肯定会有人与你联系。

  潘:那么没有受理,就是今后没有任何联系,而且没有时间界限可供判定。

  吏:是的。

  潘:最后再向您核实一个问题。既然目前不知道中纪委受理与否,那么中纪委对于检举人又有什么要求呢?诸如保密规定等等?

  吏:那倒没有。不过你自己要注意。

  潘:我倒没什么?我曾经为建设银行做过翻译,据说该行曾经与某外国银行合作,股票廉价出让,结果让人家赚得金钵满罐,而当时常振明的职务就是建设银行行长。当然,对于这种传闻,我手头毫无证据,所以对他的检举,也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五, 尾声

  3:00

  潘太史收拾物品,走出小厅,回到大厅。突然发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拖拽一名老年妇女,动作倒是十分缓和。该妇女声音微弱地哭泣道:“有谁能为老百姓说句话啊!”

  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攻防,潘太史口干舌躁,于是在行李寄存处取出自己带来的茶水,几乎一饮而尽。然后走出大门,迅速横穿马路,到公厕解决内急。

  3:10

  由于阳光明媚,潘太史一路散步,无意中发现了熟悉了公交120路身影,于是顺藤摸瓜找到车站,上车后一直坐到终点站左家庄,然后倒404公交回到望京家中,交通成本共计2.5元。连同上午的6元,合计8.5元。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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