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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 其中最高法院在年度报告中首次提及周永康“践踏法治”,“搞非组织政治活动”,也是最高法院至少第四次对周永康表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0年开始按年度发布的第六部司法审判白皮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面展现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
白皮书由“执法办案篇”、“管理创新篇”和“改革发展篇”三个篇章共十九部分组成,以全国法院2014年工作为基础,通过具体的工作情况、丰富的案例数据、翔实的图示表格,全方位、多角度地介绍了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情况,深入解读了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充分发挥了作为共和国司法审判工作的“编年史”,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交出的一份司法审判“账目”的重要作用。
白皮书显示,201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中文版《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后,将继续发布英文版白皮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了解,向国际社会全面展现我国的法治建设成就。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组织编著,法律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
执法办案篇简版介绍
2014年,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质量稳中有进,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态势平稳。最高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10件[1],同比上升1.76%;审结9882件[2],同比上升1.7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650784件,同比上升10.09%;审执结13796525件,同比上升6.56%;案件标的金额26190.90亿元。
2010~2014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数量情况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案件1164826件,审结1144838件,同比分别上升7.86%和8.03%。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017件,判处罪犯1183784人,同比分别上升7.24%和2.25%。
2014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情况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审理新疆和田“6·28”劫机案、云南昆明“3·01”暴恐案、北京天安门广场“10·28”暴恐案等一批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有力打击恐怖势力、分裂势力,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理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年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15件,判处罪犯2227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理葛兰素史克公司行贿案等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5858件,判处罪犯72612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依法审理“网络大V”“秦火火”、“边民”、“立二拆四”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依法审理网络盗窃、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网络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年共审结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98件,判处罪犯135人,加大对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力度。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依法审理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等案件。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583件,判处罪犯25676人,其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被告人7421人,占28.86%;审结行贿案件2941件,判处罪犯2394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5496件,判处罪犯5907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9068011件,审结8750735件,同比分别上升7.41%和7.29%。其中,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010342件,同比上升6.65%,案件标的金额14983亿元,同比上升9.91%。
在一审民商事案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618904件,同比上升0.43%;合同纠纷案件4375771件,同比上升10.58%;权属、侵权以及其他纠纷案件2015667件,同比上升3.81%。
2014年增幅或降幅较大的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案件类型
结案(件)
同比增减变化
信用卡纠纷
95120
43.4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08195
17.68%
借款合同纠纷
1653846
16.47%
保险合同纠纷
90552
15.02%
居间合同纠纷
11382
13.56%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3228
-3.93%
经营合同纠纷
39770
-5.0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54235
-11.34%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18530
-18.92%
电信合同纠纷
68388
-44.11%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1618904件,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无过错方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74299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8530件,宅基地纠纷案件2239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审结权属侵权类纠纷案件1605726件,制裁侵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379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653846件,新类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0591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90552件,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164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结股份转让、股权确认等股东权纠纷案件24446件,证券纠纷案件2413件,促进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059件,正确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为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审结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两起案件,对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规范互联网领域竞争秩序具有里程碑意义。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4501件,切实发挥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渠道作用。审结涉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一审案件1080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3904人,有效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4887件,规范知识产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以及海事海商案件,不断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环境,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和港澳经济繁荣。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5780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良好司法环境。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1678件,有效维护航运贸易秩序,大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3999件,认可港澳台地区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333件,为推动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促进港澳经济繁荣发展提供保障。
——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推动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合同纠纷一审案件72822件,高度重视涉民生资源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结环境资源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3331件,保障资源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惩治侵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193240件,审结180163件,同比分别上升20.98%和15.09%。其中,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41880件,审结130964件,同比分别上升15.17%和8.53%。
2014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情况
四、加强国家赔偿工作,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行政赔偿一审案件8050件,审结7881件,同比分别上升8.58%和8.55%。新收司法赔偿案件2831件,审结2708件,同比分别上升38.1%和32.42%。其中,呼格吉勒图、徐辉等刑事冤错案件的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2010~2014年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情况
五、强化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138509件,执结2906861件,同比分别上升10.75%和上升6.96%,案件标的金额9089.41亿元,同比上升25.63%。
2014年人民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情况
——清理专项领域执行积案。全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4.6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0.9亿元,司法救助当事人1.4万人次,救助金额1.4亿元;执结金融债权积案约4000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亿元;执结立案一年以上其他类型执行积案92.1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20.88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判处罪犯696人,同比上升17.8%,有效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建成以网络查控为核心,具备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决策分析六大主要功能的覆盖全国法院的执行指挥系统。最高人民法院与20家全国性银行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体系,各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该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20家银行3000多个网点的财产进行查询与控制,实现执行查控方式和效率的变革。稳步推动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积极探索多种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全年发布司法拍卖信息78132条,涉及金额4398亿元。
——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9.4万例,其中自然人77.6万名,法人及其他组织11.8万个。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惩戒,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软卧3.1万人、5.6万人次,限制乘坐飞机4.5万人、105.5万人次,限制办理贷款和信用卡10万人次,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
六、加强立案信访工作,畅通当事人诉讼通道,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查立案10426077件,为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7514.20万元,进一步规范和畅通案件入口,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来访52648件(次),视频接访3331件(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登记来访582890件(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勇于担当定分止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群众来信171173件,办理网上申诉信访2695件(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到群众来信175496件,继续发挥申诉来信在表达诉求、密切联系方面的作用,推行来信数据化处理,统一信访入口。
2010~2014年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数量情况
七、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刑事和行政申诉、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25273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确保程序正义。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3662件,其中,改判9635件,发回重审4281件,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占同期生效案件的0.15%,少量确有错误的裁判得到及时纠正。审结各类抗诉再审案件4960件,其中,改判1280件,发回重审446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等10件重大冤假错案,依法改判念斌等一批久拖不决的疑案被告人无罪,指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异地复查。
2014年人民法院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情况
八、加强综合审判工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综合审判业务指导,在参与立法、审判委员会工作、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少年审判、涉港澳台司法事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参与立法工作。启动《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研究工作,参与《刑法修正案(九)》、《国家安全法》等立法工作,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在上述立法工作中均得到充分吸收和体现。
——审判委员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3次,审议议题161件,其中司法解释21件,指导性案例29件,规范性文件16件,案件88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稳步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
——司法解释工作。完善司法解释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司法解释15件,清理1949年以来司法解释715件,组织、协调、推动132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修改工作。
——案例指导工作。发布第六至九批共22个指导性案例,发布数量达前三年总和。其中,刑事案例2个,民事和执行案例12个,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例8个。
——少年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50415人,同比下降9.68%,占全部罪犯的4.26%,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
——港澳台司法事务工作。办理涉港澳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裁判认可、罪赃移交等司法协助案件12863件。自香港回归以来首次出现内地法院请求香港法院调查取证民事案件并受理3件,完成首例台湾居民被害人大陆遗属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取得补偿金的成功实践。
[1]受理案件是指当年新收案件与上年结转案件的总和,下同。
[2]审结案件含上年结转的案件,下同。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
管理创新篇简版介绍
一、审判管理工作
——规划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路径。出台《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新时期审判管理的发展路径和工作任务,部署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5691450篇,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上传7595篇,地方各级法院上传5683855篇。
2014年上网裁判文书案件类型分布情况
2014年不同层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总体情况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和部分实体材料。21个省(区、市)建立全省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
——清理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2014年全年,全国法院共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2419件,截至年底尚存件数比2011年下降89.94%。
二、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强化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评选命名50个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普遍开展法官宣誓活动。
——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印发指导文件、建立联系点、会议推进、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条线”指导,“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诉讼服务水平和审判工作质效得到提升。
——强化从严管理干部力度。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档案造假、“裸官”等专项整治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建立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评选产生全国审判业务专家62名,完成全国法院5141名聘任制书记员转任改制工作,深入实施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1]完成第二批人员互聘工作。继续开展“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培养项目。
——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开展“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10名“最美基层法官”被中央宣传部纳入“最美人物”。黄志丽、姜霜菊、闫胜义、阿布列林·阿不列孜4名法官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孙波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郭兴利和“1·10”专案审理团队当选“2014年度法治人物”。
——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实施“双语法官培训专项经费”项目,举办藏、蒙、维、哈、朝等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班。部署开展新一轮援疆工作,援藏援青工作扎实推进。
——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水平。建立司法警务工作年度数据分析机制,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和死刑执行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警衔评授与体能达标挂钩机制,编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教材,举办以警衔管理人员、司法警察高级警官等为对象的系列培训,司法警察队伍能力素质明显增强。
三、党风廉政工作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33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并对73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加强严守纪律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教育干警充分认清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的严重危害,彻底肃清周永康严重违纪违法对法院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引导干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国法院共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2181次,开展函询3929人次,诫勉谈话2696人次,帮助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全国法院共开展日常审务督察48809次,专项审务督察9629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现场查纠违规行为1206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177人,给予其他处理19人,并将其中20起典型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组织各级法院对86个自建培训中心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开展法院干警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清理活动,共有31人辞去兼任职务。
——加强权力行使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南、宁夏、安徽、福建、辽宁、甘肃6个高院开展新一轮司法巡查工作,各高、中级法院亦分别对1033个下级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吉林、河北、江西等21个省(区、市)法院共增设专职廉政监察员911名。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受理中心网站直接受理纸质、电话和网络举报共计25330件,督办重要举报线索125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国法院共立案调查违纪违法干警2180人,结案处理1937人,截至2014年底,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33人。
四、司法行政工作
——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调研、广泛论证,主动提出并上报全面完整的改革建议方案,为中央制定省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完善保障管理制度。2014年中央财政拨付地方法院的办案资金99.36亿元。中央财政和地方法院支援新疆、西藏和青海法院经费和项目资金8.65亿元。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安排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566个,投资31.8亿元。
——加强装备标准化建设。制定安检设备、法槌等4类13项装备技术标准以及巡回审判车、执行工作用车内部设施配置标准,完善人民法院装备建设标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做好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理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案件37万余件。
五、信息化建设工作
——拓展新媒体应用。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改版上线。截至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粉丝总数突破2000万人,全国3250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形成“国家队+地方队”的微博格局。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改版上线,截至2014年底,订阅用户已达10.4万人。
——提升司法科技水平。各级人民法院用科技武装法庭,建成17000余个科技法庭。利用科技法庭,开展远程开庭审理工作。通过多媒体证据展示、质证留痕、庭审笔录等技术手段,强化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等过程。
——建成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全国94.7%的法院能够实时上报数据,已经集中全国法院近四年4700万件案件数据和1850万份裁判文书,并以日均4至5万件案件数据递增。
六、接受监督工作
——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先后联络在京全国人大代表125人次,开展活动30次。先后邀请34个代表团的68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视察广东、山西、吉林、江苏、安徽等地三级法院工作。
——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完成215件代表建议和86件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并将建议办理答复抄送相关代表所在省份人大选联委。
——完善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联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分别走访民盟中央、九三学社、致公党中央、民进中央,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共计10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复核案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推进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工作。完成第二届58名特约监督员增聘工作,通过邀请视察、座谈、调研、评议、征求意见、旁听庭审和直接走访等多种形式,共开展各类活动81项,邀请特约监督员289人次,特邀咨询员86人次。
——推进接受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开通代表、委员网络沟通平台和手机信息平台。2014年共办理院长信箱网民建议166条,办结129条,并逐一答复网民;累计向沟通平台上传信息774篇。
七、新闻宣传工作
——展现司法公开透明新形象。立足全媒体时代传播格局,充分整合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中国法院网、人民司法杂志等自有媒体传播平台,综合发挥多媒体传播优势。
——提升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向全社会集中公布全国2995家法院的3281名新闻发言人名单信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主动发布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信息。
——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与百度公司共同开发“百度·中国法院地图”,共收录3496个法院信息,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司法便民新平台。编辑出版首部立体画册——《公平正义——人民法院·2013》,以手工折纸加新闻漫画形式展现2013年人民法院各项重大举措。编写“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借助人民群众利于接受、易于传播的方式传递司法信息。
——利用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法院重要工作信息,积极打造权威发布新平台。立足信息受众需求,推出“法官时间去哪了”、“带着微博去执行”等专题栏目,让法院工作更加接地气,近民心。
——展现人民法院公开开放形象。全国25个省(区、市)近500家法院同步开展“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举办“12·4”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70余位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活动,现场观摩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代表面向宪法宣誓。
八、对外交流工作
——促进多边司法交流合作。举办“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通过成果性文件《南宁声明》,将中国与东盟的司法合作与交流提升至新高度。周强院长率团参加第九次上海合作组织院长会,签署《第九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积极争取国际法律组织主导权,江必新副院长率团出席最高行政法院国际协会理事会会议,我国当选为协会管理委员会成员。
——开展高层司法交流。周强院长应邀对土耳其、法国进行友好访问,推动多边和双边司法交流,展示中国依法治国良好形象。沈德咏常务副院长率团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加强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界的务实合作。
——稳健推进司法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共组派因公临时出访49批179人次,接待应邀来访的国外司法代表团8批47人次,接待临时拜访最高人民法院的外国团组60批480人次。利用国际合作项目共派出工作访问团和专题考察团 9批 43人次,接待外国法官代表团6批36人次,举办国际、国内研讨会、培训班 14次,约2000人参加,实际使用外资900余万元。
——发挥国际司法协助审判职能作用。审查办理民事司法文书送达3151件,审查办理送达回证2082件,审查办理民事调查取证40件,审查转递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案件15件,审查办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3件,审查与移管有关的案件5件,转递引渡请求4件,办理涉外案件交涉、涉外法律意见咨询等124件(次),完成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和移管被判刑人条约谈判11个,审查双边司法协助条约、领事条约文本19个,启动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谈判程序10个,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6014件,进一步展现我国良好的国际司法形象。
——开展地方法院外事管理。审核审批全国法院出国专题交流、出国培训团组82个779人次。协调、指导地方法院接待国外司法代表团23批次。
[1] “双千计划”指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六部门决定从2013年至2017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
改革发展篇简版介绍
一、调查研究工作
——起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见和建议》(一)(二)等多篇报告,全面反映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见和建议,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建言献策。
——健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发布《关于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进行全面规定。
——创办《决策参考》内部刊物。全年共编发28期,合计约20万字,充分利用法院大数据信息资源,为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司法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规范人民法院案件信息标准,起草《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统计管理规定》、《全国法院案件信息标准业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深入研究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科学发展。发布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大课题,加强课题研究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司法统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司法统计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数据库共享、专业硕士和博士以及法统计学学科体系建设等工作。
——完善与法学教育界协调联络机制。筹备召开全国部分法学院校校长(院长)座谈会,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国内著名法学院校的21位校长(院长)出席会议。
二、理论创新工作
——组织理论研究。围绕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开展审判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审判理论与实践问题。认真做好审判理论研究统筹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的科研管理工作,协同推进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
——推出高端成果。编著《世界司法制度文库》、《公正司法的理论与探索读本》等理论书籍,解决审判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搭建研究平台。搭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多向、跨界、分层合作交流平台,联合中国社科院召开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加强课题研究。发布15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15个调研重大课题和10个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不断提升课题服务审判实践的理论水平。
三、司法改革工作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协助中央制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地相继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制定“四五改革纲要”。研究制定《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四中全会召开后,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对“四五改革纲要”进行全面修订,形成《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科学规划人民法院未来改革蓝图。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方便群众诉讼,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设立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成立; 12月16日和28日,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先后成立。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2月30日,第二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
——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对全国42家试点法院改革工作进行终期验收,最终选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等50个改革示范法院,印发《关于确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充分发挥示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20.95万人,比实施“倍增计划”前增加约12.5万人,增幅为146.5%,普通群众比例达到70.2%。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19.6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8.2%。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首次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取消法院考核排名制度。尊重司法规律,尊重法官主体地位,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排名。改革考评办法、取消不合理考核指标,切实解决部分法院年底不受理案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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