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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体系崩溃 想成大国不容易

www.creaders.net | 2015-03-18 11:02:30  纽约时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司法系统冤假错案问题在2014年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真正的错案根源或许在于中国司法系统当中缺乏保护被告人权利的机制。美媒认为,中国必须纠正司法体系的弊端,否则难成世界大国。

  《纽约时报》3月17日发表题为《中国破碎的司法体系》(China’s Broken Justice System)的社论,中国司法系统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措施几乎为零,警察依据口供定罪,并且采用非法方式获得被告人口供的做法是获得默许的,警察甚至会因此获得晋升,中国高得惊人的定罪率表明中国错案比目前经过重审的案件还要更多。

  文章写道,2013年,在中国面临起诉的116万人当中只有825人被判无罪,高达99.9%的定罪率显然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它是一个严重损坏的司法系统发出的信号。2014年,中国法院重审了超过1300起案件,并改正了其中的一部分判决——至少在其中一起案件上,这正义来得太晚:1996年被处决的18岁蒙古族青年呼格吉勒图,被证明其强奸和谋杀罪名纯属误判。

  3月12日,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重提杜绝错案要求,这在一个几乎不给被告人以任何权利和保护机制的司法系统当中相当常见。周强在其对全国人大的年度报告当中说:“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

  是呼格吉勒图案引发了周强最近的表态,但错案不仅这一桩——比如说,有不止一个“谋杀受害者”在“杀人犯”认罪并服刑多年后现身,安然无恙。

  造成中国令人震惊的定罪率的主要原因是中国警方几乎完全依赖口供定罪,并且获得口供的方法很多。被捕的嫌疑人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而警察可以使用“强制性手段”在长达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里审讯他们,不经过任何律师代理程序。(在那些涉及腐败、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重大案件当中,被告可能会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接触不到代理律师。)只有在刑讯及其他强制性手段被规定为非法,而非法获得的证据不能够被用于庭审的情况下,被告才有可能免于被刑讯逼供。

  中国司法系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如果周强真的想要去除这些令人厌恶的做法,他必须推进一场全面改革。首先,中国的法庭和警察并非独立机构,而是中共的工具,这就导致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很难根据成文法律的规定行事。其次,中国警察有极其充足的动机去不择手段地获取犯人口供,他们拥有失衡的权力,并且他们经常会以他们帮助获得了多少供词而获得晋升。他们不会改变自己的行事方式,除非参与刑讯、虐待和强迫犯人活动给他们招致了实实在在的后果。最后,犯人应当享有无罪推定权。

  如果中国希望成为可靠的世界大国,它就必须接纳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并学着用公正和尊严去对待它自己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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