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昨日被军事法院判处死缓,意味着这位乱军之将极可能获放生。谷俊山逃脱一死,既是中国司法之悲哀,更是解放军百万将士之痛,所谓「从严治军」沦为笑话。
众所周知,谷俊山是徐才厚与郭伯雄这两只军老虎的大管家。谷俊山不仅涉足军队土地、财务管理等腐败,更染指军费,甚至充当徐郭的白手套,在军中大肆买官卖官。可以说,没有谷俊山的上窜下跳和营私舞弊,解放军的风气不可能如此败坏,也不可能出现将领大面积腐败的恶劣局面。
如此一个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之人,如果放在过去,不仅要抄家灭族,甚至可能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偏偏谷俊山却获法外开恩,仅被判处死缓,基本上同终身监禁无异。尽管军事法院的法官称,谷俊山有揭发他人罪行的立功行为,问题是,这些举报所立之功与他腐败形成的危害,根本不成比例。试问谷俊山不死,如何向全军杀一儆百,让那些蠢蠢欲动的贪官心存畏惧?
对官宽松 对民严苛
第五代反腐整风,抓捕与审判了一大批贪官污吏,但从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到郭伯雄,再到上百位副部级官员,已送上法庭的贪官无一被处死刑,笃定可以逃脱一死。对贪官网开一面,已成为中国司法的特色,贪官成为慎杀少杀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很多网民反对废除贪官死刑,认为只有严刑峻法才能有效阻吓贪官。其实,贪污腐败之所以氾滥,不是因为中国刑法不够严厉,而是当局缺乏赶尽杀绝的决心,既无能力让外逃贪官归案,也不愿判处贪官死刑,使得大批贪官有恃无恐,竞相外逃。
中国司法改革主张与国际接轨,强调保护人权。不过,当局对贪官讲人权,又有谁来保障受害者的人权?真要接轨,为何国际上通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中国偏偏不实行呢?为何国际通行的官员问责制,中国也没有实施呢?有利于贪官的就接轨,不利于贪官的就讲中国特色,这是何等荒唐的逻辑!
对贪官来说,中国司法是一根可松可紧的橡皮筋,根本綑不住他们贪婪的黑手;但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法律却异常严苛。百姓为维护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上访伸冤,屡屡被判劳教;官员贪污腐败、强抢民脂民膏却可重刑轻判,逃脱一死。两相对照,中国司法制度到底还有没有正义公平可言?
中国法律讲究宽严相济,关键是对谁宽、对谁严?对权贵及官员往往法外容情,格外开恩,对老百姓则罪加一等,从重从快。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