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已成立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组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调查组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015年8月12日晚23时34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一处危险化学品(下称危化品)物流仓库发生爆炸,随后引起周围多家工厂更强烈的二次爆炸,中国地震台网速报显示,第一次爆炸发生在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在30秒种后,近震震级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这已经达到一枚微型战术核武器的爆炸当量。
截至8月18日上午9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14人,已确认身份人员83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18人,天津港消防人员32人,民警6人,其他人员27人),未确认身份31人。失联人数为57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6人,天津港消防人员46人,民警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