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将于12月4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中,戴玉庆被判有期徒11年。
公开资料显示,戴玉庆自2005年10月起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兼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主管报社全面工作。2011年9月,其经广州市委批准免去广州日报社社长等职务,调任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2006年至2012年间,戴玉庆接受常勇强、梁振鸣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250.1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
2015年4月13日,东莞中院判决,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11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暂扣于广州市检察院的125万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其剩余违法所得121.9万元。对此,戴玉庆当庭表示上诉,并将于二审时由戴玉庆本人亲做无罪辩解,其辩护律师王甫做无罪辩护。
据香港媒体披露,一审时,戴玉庆曾当堂翻供,对多数指控予以否认,并当庭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称案发系受到王晓玲的打击报复所致。而有传闻指王晓玲是中国前副主席曾庆红太太王凤清的侄女、时任广州市纪委书记。戴玉庆称,自己是因抵制王晓玲插手广州日报业务,招致对方打击报复,王晓玲主使广州纪委在2012年7月成立了80余人的专案组对他進行调查,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戴说自己是迫于强大压力而违心承认受贿。
一审判决两月之后,广东检察院当庭宣读一份说明,称没有发现戴玉庆举报王晓玲所列的问题,并明确指出戴玉庆所反映的情况经省纪委调查不实。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日下午,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被证实已接替王晓玲担任广州市市纪委书记。受贿传闻外,还有传言质疑王晓玲学历造假。2011年12月,王晓玲当选广州市纪委书记,当时的政府官网公布的简历显示,她在15岁就成为军医学校的教员,33岁升职为广州工商局党委书记。网民质疑15岁的未成年人就能当教员,简历明显造假。遭投诉后,广州市人民政府迅速将王晓玲的简历作出修改。同时,各个论坛和微博上的截图被删除。
另据港媒稍早消息,王晓玲曾当面询问曾庆红“未来”一事,曾则劝其裸退颐养天年,勿再迷恋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