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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王军律师在微博上公布消息称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该侵权案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2014年4月15日,琼瑶通过 “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封名为《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的文章,文中她怒斥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称自己 “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并且恳请广电总局领导能让《宫锁连城》停播。对此,于正也第一时间给出回应,他称“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并将“抄袭”传闻归咎于部分网友和媒体。
2014年12月5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琼瑶本人公开书面陈述,除阐述了自己创作《梅花烙》的过程外,还直斥于正将其作品“能利用的部分全都抄了”。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此后,于正工作室发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而琼瑶则称500万赔偿将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2015年4月7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二审开庭。直到本周五,这个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琼瑶18日回答“对法院的二审判决如何看待”:“等待的过程对我而言是漫长而煎熬的,但我始终抱定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法律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获知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心情十分激动。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尊重。”
网友评论:“才500万?犯罪成本太低了。” “现在社会抄袭都能抄的理直气壮,盗窃都能盗的得意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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