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周永康的马仔、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妻子曲松枝受贿案一审宣判;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1人民币约合0.152美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曾有知情人士透露,曲松枝精神出现状况。
据大陆“财新网”1月8日报道,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利峰担任了曲松枝的辩护人。
在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曲松枝曾任市卫生局科技处处长、成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及常务副会长等职。
曾有成都红会系统内部人士透露,曲松枝在红会4年时间里,每天坚持上班的时间不超过31个月,其中2009年上半年缺勤4个月,她负责审核文件,最后导致红会当年的目标任务迟迟没有下发。该知情人士还称,2012年,她两个月才来单位一趟,签一签工作人员手中堆积起来的财务报销单据。
2012年12初,李春城因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曲松枝亦接受调查。
2014年中共中纪委公布的案情中,直接“点名”李春城妻女,称其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当时,就有知情者透露,李春城的妻子曲松芝目前精神已经出现状况。
2015年10月12日,湖北咸宁中院对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宣判,对李春城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咸宁中院认定,1999年至2012年,李春城利用其担任成都市副市长、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曲松枝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3,900万元。
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在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近5.7亿元;同时还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