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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台就被告?绿营清算马英九3大罪

www.creaders.net | 2016-04-27 09:26:20  中时电子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台湾现任“总统”马英九还没有正式下台,绿营清算的戏码就已然上演了。

  “台独”组织告发马英九三大罪状

  据中时电子报4月26日报道,“台独”组织“永社”、“台湾教授协会”、“台湾北社”等成员与律师黄帝颖昨日上午赴台北地检署提出刑事告发暨限制出境声请状。

  他们告发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擅自免除大巨蛋得标厂商远雄集团的营运权利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图利罪;担任“总统”期间与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共犯泄密,涉犯一次“刑法”泄密罪及二次教唆泄密罪;另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践踏民主,破坏法治甚锯。

  《自由时报》列出了更多案情细节,报道称,关于黄帝颖所告发的“大巨蛋图利案”,根据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员会于去年5月发布的“远雄大巨蛋案”调查报告,指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规避正常议约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标案得标厂商远雄集团,其法定应记载之营运权利金,以事后修改合约方式弃守台北市府权益,图利远雄。

  与黄世铭泄密案部分,马英九曾任“法务部长”,却与黄世铭共犯泄密。黄帝颖认为,马英九罪证确凿,虽因“总统”身份不能起诉,但检方仍应调查及进行证据保全。

  财产来源不明部分,黄帝颖表示,根据媒体报道,前“行政院长”陈冲先前面对“立委”质询时曾表示,“总统说,他实际上每年的捐款都超过他所承诺的半薪。”

  黄帝颖认为,因“总统”月薪为47万6千多元(新台币,下同),每年薪资应接近571万多元。若捐款超过其半薪,亦即其存款应该至多只剩285万元,但依2011年“监察院”所公布马英九实际每月存款超过48万元,推算马年度存款超过576万元,差额高达291万多元,此部分则涉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官不该任意签结,应立即命被告证明其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声请状还指出,马英九已近“罪证确凿”,检察官有对马英九限制出境的法律基础;而马英九曾有美国绿卡,女儿更有美国籍, 且长年滞留美国及香港,马英九一旦离境,将可以依亲等事由滞外不归,将造成司法诉追的严重障碍。

  据风传媒报道,“永社”秘书长、律师高涌诚指出,前“总统”陈水扁卸任后因案遭限制出境,甚至遭到羁押和多次延押,当时陈水扁遭法院合议庭认定应二次羁押和延押的理由,即陈水扁曾任“总统”,“对潜逃管道较一般人更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而且当时裁定陈水扁延长羁押的合议庭更认为,陈水扁否认犯罪、批评司法,且“卸任总统,影响力未尽失,不能容任在外”。

  因此,永社的律师团主张,当年法官裁定羁押陈水扁的理由,马英九因刑事豁免权,于卸任总统后,检方始可侦办马所涉刑事案件,而其时马同样具备“曾任总统,对潜逃管道较一般人更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且“卸任总统,影响力未尽失,不能容任在外”等条件,因此法院应比照办理裁定将马英九限制出境。

  对此,“总统府“表示,不随绿营律师的政治操作起舞。

  清算马英九由来已久

  黄世铭泄密案曾为“马王政争”一环,作为王金平好友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先前就声称要限制马英九出境。据《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4月19日开庭调查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涉泄密案。柯建铭庭外表示,已提供证据,希望法官在马英九卸任后,要求限制出境。柯建铭庭后受访表示,陈水扁在2008年卸任当天遭限制出境,马英九如今身系多案,有逃亡嫌疑,也该比照办理。

  事实上,惩办马英九的声音早就在绿营内部沸腾,而追打马英九的罪证也不是新鲜事。今年1月“大选”前后,亲绿媒体开始为马英九设计3个可能的“好去处”:一是美国,二是中国大陆,三是龟山。龟山的全称是“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2010年12月,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转到这里,正式沦为阶下囚。

  2013年3月,还是医生的柯文哲曾公开预言,“陈水扁的牢房要保留,以后马英九还用得着”。如今,已经升任台北市长的柯文哲对马英九依旧“念念不忘”。目前,柯文哲因大巨蛋处理不当,遭到蓝绿同时追打,民调大幅下跌。束手无策的他,一边哽咽流泪,一边痛斥这全是因为马英九当年所作所为遗留下来的恶果。

  国民党前“立委”邱毅对《环球时报》表示,马英九卸任后会“很惨”。绿营采取的第一招便是用“乱枪打鸟”的司法诉讼方式告人,告人是没有成本的。粗略统计,马英九目前已有100多起案子是被告。邱毅早在“大选”前就曾预测称,民进党执政后,“绿色恐怖席卷大地……军公教人员将首当其冲,成为第一波被整肃的对象”,而他们最先的清算目标会对准马英九和国民党党产。

  风传媒注意到绿营律师人前人后的“两面派”做法。风传媒评论称,陈水扁贪污已经到了国际知名的地步,挺扁律师视而不见,却拽着马英九年度存款增加“291万”为告发“事证”,就如同“绿委”追打“法务部长”罗莹雪三年财产增加一千万,无视“中研院”翁启惠女儿持有浩鼎股票三千张或借名持股不知多少张一般,都是选择性信赖,在这群“法律人”眼中,法律显然不是公平的,法律是可以看政党属性与颜色收放的整人工具,恐怖的是,他们还总高举着司法改革旗帜,理直气壮不以为怪。

  “永社”是什么来头?

  据了解,“永社”在陈传岳律师号召下,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并于2013年7月完成法人登记,全称为“社团法人台湾永社”(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 TFA)。

  观察者网注意到,“永社”官网也对昨日告发马英九一事发布了新闻稿。新闻稿末尾提到,参与本次活动地除了作为“永社”理事的黄帝颖,还有所谓义务律师团成员律师傅馨仪、律师陈君玮以及“台湾北社”社长医师张叶森。

  该社虽然声称宗旨为“促进台湾民主宪政法治永续发展”,但“其台独”色彩颇为浓厚。观察者网注意到,在其脸书官方页面,曾对民进党改以“两岸”定调“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提出批评。该社批评称,为了讨好中国大陆,民进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没有切割“一国两区”的说法。

  黄帝颖担任民进党中央党部发言人期间,曾多次对陈水扁案发声。2014年,陈水扁入狱将满6年,传出病情严重恶化的消息。据《自由时报》报道,黄帝颖表示,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对此至为忧心,已指示尽快寻求各种可能给予最大的协助,并郑重呼吁马英九政府应以陈前“总统”的医疗人权为考量,让陈前“总统”尽快保外就医,并进行居家疗养。

  即便卸任发言人一职后,黄帝颖也以律师身份为陈水扁进行辩护。据《联合报》4月21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所涉及“国务机要费案”停审,黄帝颖表示,陈前“总统”经过荣总及长庚医院的检查后,根据依医事鉴定报告内容,确实不能到庭进行诉讼防御,有违“刑事诉讼法”注重被告人权的精神,“审、辩双方武器不对等”,因此他认为“高院”合议庭“作出正确的裁定。”

  就在不久前,“永社”和“台湾北社”联合多家民间团体呼吁马英九特赦陈水扁。岛内有分析称,此举并非冲着马英九,而是向马上执政的蔡英文喊话,要求她实现深绿选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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