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号称法治国家,其实法治的招牌早就摇摇欲坠,公检法司法机构滥权枉法,不知制造了多少冤魂,而官方给出的死亡理由往往匪夷所思,欲盖弥彰的种种「解释」,最后都变成了中国司法不公的代名词,在历史上臭名远扬。
北京一位硕士生雷洋日前离奇死亡,公安指他生前涉嫌嫖妓并拒捕,然后心脏病发而死。奇怪的是,雷洋全身伤痕纍纍,事发现场的摄像头恰巧坏了,警方的手动摄像仪器亦被雷洋「摔坏了」,这一连串的「巧合」引发国人广泛质疑,认为警方以心脏病发猝死掩饰滥权暴行。
国人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毕竟类似的荒诞在国内司空见惯。比如河南人于钢峰被项城市公安局人员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四根肋骨断裂,警方坚称他突发急病,「呕吐而死」。广东吴川有农民领取被交警扣留的车辆时猝死,官方解释是「兴奋死」。武汉男子李文彦被刑拘,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额头上有几处紫青伤痕,看守所称李是半夜「做梦死」。
腐败透顶 草菅人命 这些五花八门同时又相当离奇的特色死法,是中国人权丑闻的具体体现,一个个冤魂,折射出司法不公的丑恶现实,中国人命的廉价由此可见一斑。可笑的是,警方居然发明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的说词,为事故和罪行化妆,为当局与官员涂粉。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方再怎么玩弄文字,都无法欺骗百姓。
中国司法系统腐败透顶,草菅人命已成为一条流水作业线。从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把冤案打造成铁案,之后进入司法部门,经过检察院的起诉,再到法院胡乱的判决,冤案就如滚石下坡,一路冲关夺隘,势不可当。这些腐败的司法人员每侦破一宗案件,就可以立功受奖,每制造一个冤魂,就可以官升一级,含冤受屈的人即使冤案平反了,制造冤案的人仍然不用接受任何惩罚。
然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一个个国人倒在司法不公的屠刀之下,更多的国人势必揭竿而起。日前河南郑州一位农民因不满政府的强制拆迁,提刀砍死三名政府人员,他之所以走上极端之路,就是因为不再相信司法公平公正,不得不用手中的利刃讨说法。
中共扬言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问题是,冤案不绝如缕,怎么可能让国人对司法有信心?中国司法改革多年,各种新名词满天飞,实质性的体制改革却是雷大雨小,公检法之间的监督制约更是形同虚设,程序正义如同空中楼阁。官方不断宣扬中国梦,百姓却是噩梦连连。